嵩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負責本轄區質量工作。 (三)負責本轄區質量監督工作。 (五)負責本轄區的計量監督工作。

簡介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政府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縣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緊緊圍繞我縣經濟建設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安全監察和食品監管等重要職能,從源頭上抓質量,打假治劣,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以"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為工作原則,以扶優治劣、引導消費、規範市場、促進發展為工作重點,同時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為嵩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的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本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制定本轄區加強質量管理和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的措施,組織開展質量興縣活動;落實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推動實施名牌戰略,推動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執行市局下達的定檢計畫和日常監督檢查 計畫;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工作。
(四)負責本轄區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準、農業標準化、企業標準化等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檢查;管理本轄區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本轄區的計量監督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
(六)負責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
(七)負責本轄區產品質量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對國家實行強制管理的安全認證產品進行監督管理;對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查處本轄區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申訴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日常行政執法工作。
(九)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十)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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