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嵊泗縣民政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法律、法規,制訂全縣民政工作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基層民政工作。
2、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掌握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指導農村救災合作經驗,開展救災活動。
3、統籌管理全縣城鄉社會救濟,負責制訂、調整、監督、實施全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漁農村五保供養及城鄉社會困難定期救濟、臨時救災以及其他特殊對象的救濟工作,負責漁農村貧困戶的扶持開發工作。
4、主管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烈士稱號和傷殘等級評定和申報,擬定全縣優撫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雙擁辦的日常工作。
5、負責接收安置、管理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和離退休幹部。
6、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工作,負責管理縣老齡辦日常工作。
7、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領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開展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
8、管理全縣各類社會福利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協調落實全縣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
9、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村(居)委會的組織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報工作。
11、主管全縣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地名管理辦法和承辦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12、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民辦非企業和社團開展活動。
13、主管全縣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負責殯葬管理,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4、負責民政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機構設定
縣民政局內設科室(下屬單位)及職能職責
1、內設科室
(1)辦公室(計畫財務)
主要職能:
①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程行政事務工作,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
②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統計、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以及檔案收發工作以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
③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和下屬直屬企事業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聘任、調配以及勞資關係的管理工作;
④負責本級民政事業費和預算外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和基建、物資、技改計畫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直屬事業單位民政事業經費使用情況和財務管理情況;
⑤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和管理。
(2)優撫安置科(聯繫人:賴小潔
主要職能:
①負責貫徹執行優撫安置政策、法律、法規;
②負責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撫恤工作,提出撫恤優待辦法措施,調整優待標準,完善優待制度;
③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
④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提出安置辦法、措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
(3)社會福利救災救濟科
主要職能:
①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農村五保工作;
②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③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
④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
(4)社會事務科
主要職能:
①主管殯葬管理所,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②指導和推行婚喪習俗改革;
③指導城鄉公墓地規劃。
(5)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主要職能:
①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示範鄉鎮和示範村(居)委會的創建活動;
②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
③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2、下屬單位
(1)縣雙擁共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賴小潔 聯繫電話:
主要職能:
①制定全縣“雙擁”工作制度和計畫協調、組織領導;
②檢查開展“雙擁”工作,負責調處軍地糾紛和矛盾;
③做好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
①調查研究本縣人口老齡化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老齡事業發展計畫,負責指導基層老齡工作;
②開展尊老敬老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督促檢查相關老年法的貫徹落實;
③組織開展老年教育、文體等活動。
(3)縣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聯繫人:董鳳波 聯繫電話:
主要職能:
①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②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4)縣殯葬管理辦公室(聯繫人:�海涌聯繫電話:
主要職能: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對全縣各類公墓地進行管理。
(5)縣地名委員會辦公室(聯繫人:徐磊
主要職能:
①規範全縣地方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②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6)縣福利企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縣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監督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
(7)縣婚姻登記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辦理涉內婚姻登記工作;
(8)縣殯儀館
主要職能:承擔城鄉遺體火化和殯儀服務工作;
(9)縣社會福利院
主要職能:承擔城鄉老年人晚年休養工作;
(10)縣社會福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