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寧[花季少女強姦案死緩犯人]

崔海寧,鳳慶縣人,在犯有兩次,將花強姦罪的前科下,第二次刑滿回家不到一個月的2009年11月6日下午16時季少女巫曉丹騙至家中“猥褻並企圖強姦”遭到受害人的反抗,將其殘忍打死,畏罪潛逃至貴州貴陽被捕歸案。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雲南高院在改判李昌奎案的18天后又改判了崔海寧死緩。

崔海寧,鳳慶縣人,在犯有兩次強姦罪的前科下,第二次刑滿回家不到一個月的2009年11月6日下午16時,將花季少女巫曉丹騙至家中“猥褻並企圖強姦”遭到受害人的反抗,將其殘忍打死,畏罪潛逃至貴州貴陽被捕歸案。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雲南高院在改判李昌奎案的18天后又改判了崔海寧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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