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崑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277號)和《中共崑山市委、崑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崑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發〔2010〕1號),設立崑山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主要職能

一、崑山市司法局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給市委政法委員會。

(二)強化的職責

加強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二、崑山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央、省、市制定的有關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及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和規範全市法律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協會和市法律工作者協會的工作。

(四)管理和指導全市人民調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和基層司法所工作;監督、指導市人民調解協會的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協調指導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務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公證業務工作。

(八)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和裝備建設,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崑山市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二)政工科

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局管幹部、協管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受理對司法行政幹部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投訴,負責對違法違紀問題的調查處理;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法制宣傳教育的培訓、考試、考核;指導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創建工作;指導、管理市法制宣傳教育中心工作;承擔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科

(五)法律服務科

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市律師工作,負責律師執業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審核報批、律師執業證書的申領,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證的年檢註冊;參與查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違紀行為;指導市律師協會開展業務工作。

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公證處設立的審核報批、公證員執業證書的申領,負責公證處、公證員執業證的年檢註冊、執業監督工作。

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業務活動,負責法律援助中心的審核報批、援助律師執業證書的申領,負責援助中心、援助律師執業證的年檢註冊、執業監督工作。

(六)社區矯正安幫科

在市綜治委的領導下,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期滿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承擔市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崑山市司法局政法專項行政編制為26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2名,其中正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副主任)6名。

現任領導

局長: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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