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3.加強老年保健工作。 6.加快老年服務專業人才培養。 2.加強老年文化工作。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廣西壯族自治區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崇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我市老齡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全市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老齡工作,圍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百姓民生的大局,積極推動老齡事業發展,老年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養老服務、社會優待和權益保障、精神文化生活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全市老齡事業得到了較快發展,為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主要體現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等相結合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實現了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養老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全面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有了制度性保障;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3項制度共同搭建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實現全覆蓋;老年福利服務設施建設取得較大進步,廣泛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取得突破,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框架初步形成;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促進老年人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老年教育、文化、體育事業穩步推進,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全社會老齡意識明顯提高,敬老愛老助老氛圍日益濃厚,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十二五”期間,伴隨著我國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時期出生的人口開始步入老年,我市老年人口進入快速增長期,人口老齡化呈現出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齡老人和失能老人大幅增加、空巢化趨勢日益突出和老年人口結構迅速變化等顯著特徵。截至2010 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中, 60歲及以上人口28.44萬人,占14.26%,其中65歲及以上的人口19.84萬人,占9.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5個百分點,其中65歲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45個百分點。預計到2015 年底,全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近36.38萬人,約占我市常住人口總數的17.50%。人口老齡化速度快,超前於經濟社會發展,老齡事業發展面臨著巨大挑戰,主要表現在:一是快速增長的老年人口將會給社會保障帶來更大壓力;二是日益增長的老年人物質和精神文明需求更加凸顯社會供給不足;三是老齡事業發展和資金投入不足的矛盾更加明顯;四是複雜多變的老齡問題對老齡工作機構和隊伍提出更高要求。“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實現“富民強市”奮鬥目標的關鍵時期,各級各部門要樹立積極的人口老齡觀,進一步增強做好老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抓住當前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有利時機,順應廣大老年民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著眼於人口老齡化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著力解決老齡工作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困難,確保在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形勢下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十二五”期間全市老齡事業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新形勢,圍繞“富民強市”新跨越奮鬥目標,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完善老齡法規政策體系,健全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為老年社會服務,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加大老齡事業經費投入,健全協調高效的老齡工作體制,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促進廣大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發展目標。
1.健全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相結合的全面覆蓋城鄉老年人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初步實現全市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
2.健全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服務,普遍建立健康檔案。
3.構建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照顧為依託、機構供
養為支撐的養老社會服務體系,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
位數達到30張。
4.全面推行城鄉涉老工程技術標準規範、無障礙設施改造和新建小區老齡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標準。
5.進一步加大老年文化、教育和體育健身活動設施建設力度,增加各級各類老年大學(學校)數量,擴大辦學規模。
6.構建起能夠滿足老年人需求、管理規範、監督有效的老齡產業發展體系。
7.完善老年社會管理體系。各地成立老齡工作委員會,80% 以上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服務對象,基層老年人協會覆蓋面達到95%以上,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三)基本原則。
1.堅持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圍繞“富民強市”奮鬥目標,確立老齡事業在改革發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從我市實際情況出發,在現有條件下努力實現好、維護好老年人切身利益,把解決當前突出的老齡問題和應對人口老齡化長期挑戰作為老齡事業的重點,加快老齡體制機制創新,實現老齡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3.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在老齡事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導、資金支持、市場培育和監督管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上的基礎性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老齡事業發展。
4.堅持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依託家庭和社區功能,鞏固和推動家庭養老,多舉措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基本構建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照顧為依託、機構供養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多種形式並存的新型養老模式。
5.堅持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充分考慮城鄉、區域發展特點,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穩步推進城鎮老齡工作,切實加強農村老齡工作,促進老年人全面、均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6.堅持道德規範與法律約束相結合。廣泛開展孝親敬老道德教育,加強老齡法制工作,為老齡工作和老齡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動力和保證。
三、“十二五”期間全市老齡事業的主要任務
(一)不斷加大老年社會保障力度。
1.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繼續將城鎮各類從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時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力爭到2012 年實現制度全覆蓋。鼓勵並扶持商業性老年保險產品開發,提倡和引導公民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支持商業保險企業開展老年人出行意外傷害保險工作,使老年人基本生活有切實可靠的保障。
2.完善老年醫療保險制度。繼續完善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制度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到2015 年,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體城鄉老年人,籌資水平、報銷比例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5%以上,人均籌資水平達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5%左右,個人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化的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相關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充分保障困難老年人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3.加大老年社會救助力度。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研究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殘疾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補貼政策,加強對貧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加強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與相關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探索多種救助模式。
4.完善老年社會福利制度。積極探索適合我市特點的社會福利發展模式,發展適度普惠型的老年社會福利事業。保障城市“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的老人基本生活水平,完善供養制度。制定出台8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政策,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照顧、優先和優待服務。
(二)加強老年醫療衛生保健工作。
1.加快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建設。將老年醫療衛生服
務納入各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加快護理院(站)、老年病醫院、以救治老年病為主的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建設,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人醫療護理、衛生保健、健康監測等服務。
2.積極開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廣泛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識的宣傳,做好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提高老年人運動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識。依託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定期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
3.加強老年保健工作。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衛生科學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預防和保健技能。重點關注高齡、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鼓勵為老年人家庭成員提供專項培訓和支持,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精神關愛和心理支持作用。到2015 年,全市老年性痴呆、抑鬱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識別率達到40%,我市常住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5.71歲左右。
(三)促進老年家庭建設。
1.改善老年居住條件。引導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老年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減少老年空巢現象。採取政府、社會、個人共擔機制,推動居家養老的高齡、失能老人進行家庭無障礙改造。
2.強化老年政策支持。健全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障和照料服務支持政策,完善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各地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政策,建立獎勵扶助金動態調整機制。
3.重視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強化尊老愛幼家庭美德建設,提倡親情互助,營造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推進“老年溫馨家庭”建設,提高老年人居家養老的幸福指數。
(四)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服務。
1.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三級服務網路。“十二五”期間,全市城市街道和社區要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老年日間托護站點基本覆蓋,80%以上的鄉鎮、社區和3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包括老齡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平台建設。培育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中介組織,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基本形成多形式、廣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2.推動社區為老服務建設。把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納入小區配套建設規劃,有效解決社區為老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
3.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步伐。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加大財政投入和社會籌資力度,推進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養老機構建設。積極推進養老機構運營機制改革與完善,探索多元化、社會化的投資建設和管理模式。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和運行管理。新建、改擴建規模合理、功能實用、設施齊全的農村五保供養機構,鼓勵有條件的供養機構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拓展服務功能和範圍,在保證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要的基礎上,向農村低收入、高齡、獨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並為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供示範和支持。到2015 年,力爭擴建、改建鄉鎮中心敬老院28個,新建示範性鄉鎮敬老院7個、改建敬老院分院26個,全市機構養老總床位發展到1.1萬張以上,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以上。
4.優先發展護理康復服務。完善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康復功能,鼓勵民辦養老機構開展護理康復服務,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護理康復保險業務,研發養老護理康復設備和產品,促進養老護理康復服務發展。
5.切實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監管。進一步完善養老機構管理的法規政策,建立養老機構準入、退出與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機構規範化發展。
6.加快老年服務專業人才培養。加強崗位培訓和規範化管理,提高養老服務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業務技術水平。加快培養為老服務業所需的各類人才,特別要加快培養急需的養老服務業管理人員、服務人員。有計畫地在普通高校
和職業院校增設老年學、老年心理和護理服務專業,拓寬人才培養途徑。
(五)不斷改善老年人生活環境。
1.逐步實施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新建和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區建有適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動的公共配套設施,開闢老年人文化和運動健身場所,營造適合老年人養老的人居環境。
2.繼續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工作,新建、改擴建公共建築、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加快推進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參與社會生活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對既有建築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無障礙功能,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和養老機構等無障礙率達到100%。
3.積極推動“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區”創建活動,改善城市的居住和空間環境、人文和社會環境、生態與自然環境、生產與生活環境,促進科學發展與代際和諧,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質量。
4.積極改善困難老年人居住條件,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給予認購和配租。
(六)積極促進老齡產業的發展。
1.完善老齡產業法規政策。研究建立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老齡產業,促進老齡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2.大力培育老齡產業市場。堅持走社會化、市場化發展道路,積極開發和培育養老服務、醫療康復、金融保險等老齡產品,加強老齡產業宣傳,打造老齡產業知名品牌,努力滿足老年人對老年專業用品的需求。
3. 積極開發老年旅遊產業。完善老年旅遊產業發展布局,打造老年旅遊精品,加強老年旅遊服務宣傳,完善景點、景區等老齡服務設施建設,加強老年遊客維權工作。
4.加強老齡產業管理。建立完善老齡產業的相關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培育行業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加強行業服務和監管,促進老齡產業健康發展,為社會服務業發展創造新的增長點。
(七)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堅持“政府主辦、社會參與”的辦學機制,加大老年教育保障力度,完善教學體系,豐富教學內容和創新教學方法。加大對老年大學(學校)建設的財政投入,擴大各級各類老年大學辦學規模。發揮農村老年人協會積極作用,發展農村老年教育,重視對老年農民的現代農業培訓,把老年教育與老年人脫貧致富、維護權益、破除迷信和移風易俗結合起來。
2.加強老年文化工作。加快老年文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面向老年人的文化繁榮發展。鼓勵文學、影視、戲劇界積
極創作優秀的老年題材作品,廣播電視媒體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老齡欄目。新聞出版部門辦好各類老年報刊,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
3.廣泛開展老年文體活動。大力推動基層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積極組織文藝下鄉活動,豐富基層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支持各類老年民眾文體組織的活動,大力表彰老年教育和老年文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4.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充分發揮老年人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優勢和特長,鼓勵和支持老年人繼續參與經濟社會建設,注重發揮離退休技術人員(專家)的作用,從事傳播科學文化知識、諮詢服務、醫療衛生、科技開發套用等具有專業特點的工作。把老年人才開發和利用納入地方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為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搭建平台,積極探索實現“老有所為”的新途徑。大力推進老年志願服務,積極倡導和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老年志願者數量力爭達到老年人口的10%。
(八)加強和創新老年人社會管理。
1.加強基層老年民眾組織建設。2012年至2015年,建設全市示範性村級老年人協會200個(每年建設50個),其中邊境縣(市)每年安排30個。每個示範村級老年人協會在自治區扶持3萬元的基礎上,縣、市兩級配套扶持5000元,其中:市級1000元,縣級4000元。在建設示範性村級老年協會的基礎上,通過政策和資金的扶持,大力推進面向村級老年協會的發展,力爭在“十二五”期末,我市村級老年協會建立健全達到95%以上。
2.做好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服務工作。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切實把離退休老年人服務工作納入社區服務範圍,不斷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到2015 年,納入社區管理服務的企業退休人員比例達到80%以上。
(九)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1.完善老年法規政策體系。加強老年法制體系建設,完善老年社會保障、老年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和老年優待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加大老齡工作執法和督查力度,建立健全老年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網路,加大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懲處力度。
2.加強法制和道德宣傳教育工作。加強老齡政策法規宣傳,促使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深入人心,營造老齡事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3.加強老年優待工作。全面貫徹實施《崇左市老年人優待規定》,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各項優待落到實處,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老年人的實際需求,適時對現有優待規定進行修訂完善。
4.做好老年維權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老年法律
服務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努力拓展服務老齡工作的領域和內容。積極倡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鼓勵各地將老年人合法權益損害賠償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事項納入法律援助範圍。積極為高齡、特困、失能、空巢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切實做好老年人維權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老齡問題,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把發展老齡事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解決老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明確責任和要求,建立考核檢查制度,確保規劃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改革,在體制機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發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圍繞涉老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銜接、老齡事業投入機制、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老齡服務市場準入與日常監管、民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社區養老服務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老齡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等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規制度,創新體制機制。
(三)健全多元化長效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老齡事業發展實際,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老齡事業投入的主渠道作用,隨著地方財政收入逐年增長,逐步建立各級財政老齡工作經費的投入增長機制,增加老齡事業經費和老年教育經費的投入,加大對養老服務建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稅收等政策,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老齡事業;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積極為老齡事業籌集善款,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老齡事業發展投入機制。
(四)加強人才培養。 切實加強老齡工作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加快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加強老年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水平。注重培養老齡工作管理人才。大力發展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為老年人提供優質的志願服務。
(五)建立監督檢查評估機制。本規劃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檢查並督促實施,2015 年將對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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