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地方稅務局

機構概況

崇左市地方稅務局於2003年9月8日掛牌成立,目前,崇左市地稅局機關內設8個科室,3個直屬單位,2個事業單位;所轄6個縣(市)設6個局機關(每個縣市局機關內設6個股室),下設6個稽查局、6個直屬徵收分局,19個稅務所(農村中心分局)。

歷史沿革

1994年9月,南寧地區地方稅務局組建成立,根據《國務院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撤銷南寧地區設立地級崇左市並調整南寧市行政區域的批覆》(國函[2002]121號),2002年12月23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南寧地區設立崇左市,轄寧明縣、扶綏縣、龍州縣、大新縣、天等縣和新設立的江州區,並代管縣級憑祥市;將原南寧地區管轄的隆安縣、馬山縣、上林縣、賓陽縣、橫縣劃歸南寧市管轄。2003年8月6日,地級市崇左市正式掛牌成立,順應撤地設市需要,同年9月8日,南寧地區地方稅務局撤銷,崇左市地方稅務局掛牌成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本行政轄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上級地方稅務局地方稅收工作規劃、計畫,研究制定本行政轄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和防洪保全費的徵收管理;負責涉外稅收中地方稅收的管理工作。根據稅源和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報表。四、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轄區各部門、各行業納稅人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五、負責對本行政轄區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財務進行指導和政策性管理。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財務審計、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和紀檢監察工作。七、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八、進行有關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九、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收收入

全市地稅系統在組織收入工作中,認真建立健全組織收入目標管理考核體系,並通過採取深入開展稅源普查,建立重點稅源資料庫,不斷改進組織收入工作方法,加大專項檢查和稅務稽查工作力度等有效措施,確保收入任務的完成。全市地方稅收收入的持續穩步增長,改變了全市財政收入的結構,為平衡地方財政收支和促進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2003年崇左市地稅系統共組織各項收入2.5916億元,同比增收1685.9萬元,增長6.96%,完成年度任務的100.45%。2004年,崇左市地方稅務系統組織各項收入(不含防洪保全費,下同)33690.4萬元,比2003年增收7774.2萬元,增長30%,完成年度計畫的105.3%。2005年,崇左市地稅系統組織各項收入44354萬元,完成區局下達收入任務的109.79%,超收3954萬元,比上年增收10693萬元,增長31.77%。2006年崇左市地稅系統共組織各項收入51768萬元比2005年增收7414萬元,增長16.7%,完成區局下達年度計畫任務的100.91%。2007年,崇左市地稅系統共組織各項收入67504萬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5736萬元,增長30.4%,完成年度稅收任務61800萬元的109.2%。2008年全市地稅系統共組織一般預算收入89506萬元,比2007年同期增收22002萬元,增長32.6%。[1]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崇左市地稅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和重要文稿;負責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信息、宣傳、議案、建議、提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督查、保密、信訪,以及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和管理、地方稅收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同時負責研究擬訂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方案,收集有關經濟、稅收資料。(二)法規科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承辦本機關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負責稅收法規條文資料庫的管理和稅收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查、備案及稅法公告事宜的辦理;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的應訴代理工作。(三)稅政科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遺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除外)、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全費等稅(行政規費)以及相關涉外稅收的稅政業務;負責有關稅種稅政調查研究;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宜。(四)所得稅科負責屬地稅部門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相關涉外稅收的稅政業務;負責有關稅種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宜;負責對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財務指導和政策性管理;牽頭負責涉外稅政業務的協調工作。(五)征管科負責地方稅各稅種、行政規費的徵收管理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所轄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規、規章;負責對在稅收征管中發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等有關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處罰事宜;負責組織納稅人戶籍、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征管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發票管理和有關表證、征管法律文書的印製管理;組織稅收征管工作調查研究;指導全市地方稅收征管改革工作。(六)計畫財務科負責編制全市地方稅收入長遠規劃和近期計畫;編制、分配和調整稅收計畫以及督促計畫的落實和檢查、分析計畫的執行情況;匯總分析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草擬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制度,監督檢查稅務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票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地方稅重點稅源監控體系建設和重點稅源調查、監控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稅系統計畫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草擬全市地稅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編制審核地稅系統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基建計畫的制定和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批;組織實施地方稅務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七)人教科擬訂本市地稅系統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地方稅務局正、副局長及相當職務幹部的管理工作和縣(市、區)地方稅務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機關以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崇左市地稅局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基層建設工作。(八)監察室負責檢查監察對象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勤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協調研究、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綜合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受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監督檢查系統國家公務員勤政廉政狀況,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宣傳教育。(九)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保障與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負責局機關的各種接待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幹部職工的生活療養、衛生安全、文體活動等有益於幹部職工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十)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組織全市地稅系統信息化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組織開展地稅信息系統軟體套用技能培訓;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十一)稽查局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計畫、部署、實施、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稅務稽查的計畫、制度、規程和辦法;負責對全市涉稅案件和涉稅舉報案件的管理,組織查處重大偷、抗稅案件,對重大或疑難案件組織合議;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稅務調查、稅收專項檢查和重點稅務稽查工作;負責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繫與協調,對全市涉嫌犯罪的稅務違法案件向公安機關進行移送;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調研工作以及稽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十二)直屬稅務分局貫徹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市直企業的稅收徵收管理;組織完成市級稅收收入任務;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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