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縣教育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檢查、指導、協調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統計、分析全縣教育信息、資料。2、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測評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參與協調教師工資發放工作。管理中央、省、市對我縣的教育撥款、教育貸款。
3、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改革,協調、處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管理體制。
4、管理全縣基礎教育、中初等職業教育、中初等成人教育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學校的設定標準、教育教學基本標準,指導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教材工作。組織對義務教育、掃除文盲、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協助市教育局管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籍,管理國中、國小學籍。負責初級中學、國小的證件發放工作。
5、協助市教育局做好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學的審核和審批基礎工作。負責審核和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初級中學、國小和幼稚園。指導、管理、監督和評價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6、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管理中國小校長和教師,負責對全縣中國小校長的考核、選拔、任用(聘用)和教師的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考核等。負責全縣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以及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等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全縣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指導、協調全縣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規劃並指導全縣學校教師和管理隊伍建設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市教育局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
9、管理全縣中考、高考及成人自學、電大等考試工作,學歷教育工作。
10、管理並組織實施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11、負責全縣教育科學、教學研究工作。
12、指導管理全縣學校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管理全縣現代遠程教育。
13、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國小的勤工儉學工作。
14、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並辦理機關的綜合性政備和事務;負責機關文字秘書工作,負責公文運轉和局黨委會、局長辦公室和縣級教育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新聞宣傳和局機關的普法教育、綜合治理、信息、督查、信訪、檔案、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和其他需要綜合協調辦理的工作;負責機關和局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機關工、青、婦工作。
人事股
具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中國小的幹部人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縣教師的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和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與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師德師風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屬單位和中國小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考察工作;指導並具體管理局直屬單位和中國小幹部與教師的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財務股
具體管理全縣教育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各類學校收費標準;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管理工作;統計並監督測評全縣教育經費投入使用情況;參與擬定局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指導學校後勤改革;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協調和督促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中國小收費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校舍、校園建設和管理。
教育股、兩基辦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學校布局和網點結構調整工作;具體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和掃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指導管理全縣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管理全縣學籍並管理中國小和幼稚園的教材工作;指導全縣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國小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國中和國小的證件發放工作;指導和督查全縣中國小及直屬學校的安全工作。
監察股
教育執法、教育行政和行政紀律遵守的監督檢查;協助局紀委工作,參與違紀案件的查處;查處教育系統行政違紀案件;中國小收費政策的執行監督和亂收費的治理整頓;中國小校務公開內容和形式的監督;招生考試、教師招聘、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等過程的監督和監察;受理民眾信訪舉報,做好有關接待工作;承辦局領導分配的其它工作。
審計股
執行財經紀律,對局直屬單位及中、國小校財務收支進行內部審計。
直屬單位
勤工儉學辦公室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實施勞動基地,提高學生素質;認真研究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形式和內容,指導和督促全縣中國小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做好全縣中小學生和教師在校必備用品的督查和管理工作,杜絕劣質和假冒商品進入學校;做好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學校風險,保護學校和師生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服務基層,做好局中心工作。
電大管理站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抓好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校風、學風建設;面向社會對人才培養的需要,靈活地設定專業,做好招生宣傳發動工作和新生的錄取工作;報批各專業的教學計畫,認真抓好教學的考試管理工作,強化學籍管理,確保辦學質量;聘請輔導教師和自開課的任課教師;做好教材及學習輔導材料的征訂發行工作;大力開展非學歷教育的短期培訓工作,並頒發自辦的非學歷教育結業證書。
儀器電教站
裝配各中國小教學儀器、計算機、電教器材、音體美器材,確保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開展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研究,充分利用現有教學儀器及電教設備,充分發揮現代教學手段的優勢,以提高全縣中國小的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全縣性實驗教學、電化教學教研活動,豐富中國小的教學內容。
教學研究室
教學業務管理指導;教學研究;教師培訓;教學質量檢測、評價與分析。
高招辦
組織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工作。
中招辦
組織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中新生錄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國中新生招生錄取分配。
第一中學
負責學區內初、高中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中學
負責學區內初、高中教育教學工作。
第三中學
負責學區內國中教育教學工作。
教師進修學校
負責全縣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職教中心
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工作。
保育院
負責幼兒保教工作。
實驗國小
負責學區內國小教育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