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三)加強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職責。 (六)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 (七)組織開展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介紹

根據《中共峨山縣委 峨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峨山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峨發〔2010〕16號),設立峨山彝族自治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峨山縣人民政府其他機構,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增加防空防災一體化的職責。
(二)加強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職責。
(三)加強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
(二)根據本行政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擬定本行政區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作的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目標的防護設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本行政區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制定縣級防空襲預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實施方案的落實,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對新建重要經濟目標提出防護要求。
(五)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協調本行政區內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路的戰略值勤工作,確保通信警報暢通,按規定組織城市防空襲警試鳴工作,負責本級人民防空指揮自動化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按人民防空要求規劃和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七)組織開展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按相關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指導城市初級中國小人民防空知識教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八)管理本級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軍事機關、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峨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設3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縣人防辦有關文秘、會務、信息、接待、保密、信訪、檔案、人事、安全、財務及後勤保障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承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實施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經費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科
組織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民防空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技術管理、施工質量和定額管理工作;負責防空地下室建設、改造、拆除審批,承擔人民防空工程監督檢查、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技術檔案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綜合統計工作。
(三)指揮通信宣傳科
組織制定縣級防空襲方案及各種人民防空保障方案;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防空防災警報發放和試鳴;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統和防空防災資料庫等信息化建設;負責人民防空防災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峨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名,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科室負責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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