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實施鹽業法規、政策及省鹽務管理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2、對轄區鹽業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糾正違反鹽業法規和政策的行為。
3、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打擊私鹽販銷,維護鹽業市場秩序。
4、負責自身鹽業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鹽政管理人員依法行政、規範執法,並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5、培養信息人、監督、舉報鹽業違法行為,受理和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6、完成上級驗證主管部門制定管轄的案件查處任務。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股、鹽政股、稽查隊等。
領導介紹:
楊樹林,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中鹽甘肅省鹽業集團岷縣鹽業有限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