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物價局

5、依法對本地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 9、負責本縣與毗鄰地區之間、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網路,開展價格信息服務、調處價格矛盾和糾紛等服務性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簡介

岳陽縣物價局是岳陽縣人民政府主管價格和收費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價格法》、《湖南省定價目錄》、省物價局《關於切實加強縣級價格工作的指導意見》(湘價綜[2007]70號)和縣委、縣政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的有關檔案規定,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價費審批管理、監督檢查、價格調控、改革與服務等工作。

工作職能

1、全面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價格改革方案。
2、研究提出本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預期目標、價格調控措施和應對價格異動事件的緊急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對運用價格和收費手段籌集的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3、根據授權負責全縣價費項目和標準的調定與審批。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的核發及年度檢審;對省、市管理的價格和收費標準及管理辦法、作價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列入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定期審價,依法對申報價費項目進行價格成本監審;對重要價費項目組織價格聽證和專家評審;組織本地工農業產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監測、監控市場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價格、收費動態,向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本縣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預警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5、依法對本地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 監督檢查,授權檢查在當地範圍內非本地管轄的企事業單位價格和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價格壟斷、欺詐、岐視、牟取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在當地組織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和價費公示工作。
6、接受司法行政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其辦理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種標的進行價格鑑證;對社會經濟活動中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受理認證。指導監督管理社會中介機構的價格評估工作,並對其價格評估結論進行認證。
7、負責本縣價格系統幹部、街道職工物價監督站義務物價監督員、企業內部價格管理人員和行政事業單位價費管理及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
8、研究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議。
9、負責本縣與毗鄰地區之間、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網路,開展價格信息服務、調處價格矛盾和糾紛等服務性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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