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計畫。
二、指導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和內審工作;指導、監察減輕農民負擔及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三、組織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副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和農副產品的加工運銷;預測並發布農業經濟技術信息。
四、組織實施現代農業、高效農業、生態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新能源開發、利用及管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五、組織重點農業科研課題和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評審、鑑定、推廣和獎勵;指導協調全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基地和農業重點項目工作。
六、提出有關大宗農產品財政補貼政策建議。
七、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區內種子、農藥、獸藥、肥料、薄膜、農機配件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履行水利、農業、林業、畜牧、漁政、植檢、農機執法職能,加強法制建設,依法行政。
八、擬定農業科技發展、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
九、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防火、防汛、防疫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 任森榮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 郭文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 : 鄒斌橋
黨組成員、副局長 : 李肖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周世軍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 徐曉敏
副 局 長 : 李 琨
黨組成員 : 劉 智
黨組成員 : 李 波
機關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制定和檢查機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會議、機關文秘、行政後勤、檔案、信訪、計生、督查、保衛、保密、建議、提案及行業宣傳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辦理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幹部任免呈報,負責幹部職工調入(出)和機構編制的申報、勞動工資,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歸檔、裝訂、人事勞資報表和機構編制管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搞好政工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履行全局財務會計職能,負責編制全局的財務年度及專項資金預算、決算和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財務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各項專項資金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監督全局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以及對鄉、街道辦事處相應專項資金實行監督,負責局機關、二級機構的財務、資金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統計工作。
(四)農業生產綜合股
負責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掌握農業生產情況,收集、分析農業動態和趨勢並綜合報告,提供生產技術參考意見;編制農業中、長期發展綜合規劃、年度計畫、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研究提出農業內部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農業生產新品種、新技術、新藥械的引進、試驗示範、普及和推廣工作;負責新肥料及病蟲害控防指導工作,負責對農作物危險性病、蟲、草進行疫情監測,按《植物檢測條例》對農作物種子、種苗及農產品進行檢疫,組織對重大病蟲害控防。負責管理全區農業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收集、整理、上報農業經濟信息,開展農業信息服務;負責全區綠色無公害農產品的申報、認證、認定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生態環境管理及治理技術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擬訂農業科技培訓、農民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布置和指導農業科技培訓、農民職業技能教育、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的各項工作。
(五)鄉鎮企業股(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負責對全區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基地、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規劃、指導,擬訂鄉鎮企業、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區農業休閒企業、農林產品物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及專業合作社進行指導並服務,指導鄉鎮企業經營管理,組織開展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的交流合作,負責組織企業產品展銷;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與動態監管工作,負責農業休閒企業、省、市、區星級休閒農莊的申報與動態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政府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
(六)營林生產股
負責指導全區植樹造林工作,包括植樹計畫、技術質量管理和驗收監測全區各類商品林和風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管理、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間伐和鄉(場)林場建設等工作。組織制定全區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等工作。負責組織森林資源清查,建立資源檔案制度。掌握資源變化情況,制定林業長遠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負責全區森林資源限額管理,核發採伐許可證,收繳一金兩費,負責全區林地資源統一管理。建立林木優良種苗繁育基地,維護種苗產銷秩序,負責全區的種苗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林業生產項目的實施。負責區綠化辦、防火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林業種苗、造林、營林規劃設計、實施和質量管理;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監督實施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造林培育工作;指導實施林業重點生態工程;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工作,承擔油茶等經濟林的造林培育和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全區退耕還林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營造林項目及工程。
(七)畜牧生產綜合股
負責全區畜牧生產計畫的制定、下達落實和組織實施;負責畜牧生產、調查研究、技術指導、培訓和服務;協調、指導生豬、草食動物、禽類、蜂業等各項基地(小區、園區)建設;負責畜禽品種改良和飼養方法、配合飼料等各項技術推廣、提高科技收益率;負責組織無公害畜禽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負責畜牧生產統計上報;負責市場信息的收集、傳遞工作。負責全區飼料工業的統籌規劃、布局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區飼料工業的統計工作,組織開發利用飼料資源,開發新品種,推廣新技術,負責依法監督管理飼料生產、經營及飼養場、公司的飼料使用等,強化飼料質量安全管理。
(八)野生動植物保護股(野生動植物保護執法站)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實施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和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對瀕危物種的進出口案件及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組織對被沒收物種的救護和安置,對進出口活體野生動植物的裝運進行核查。對辦理《湖南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初審和申報。依據國家規定核收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費。負責全區森林植物、野生動物、珍稀物種保護管理及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及開發利用;負責本區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種類自然區域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本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及林業外來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防治工作。負責森林病蟲、災害的測報、預報、防治、藥劑藥械的管理和森林植物檢疫、林產品檢疫及檢疫執法工作。負責本區森林植物的憑證採集、檢疫工作的監督管理,野生動物的馴養及經營證的初審工作。
(九)林政資源法規股(林業行政審批執法站)
負責對全區森林及林業市場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分析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木、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等相關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區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承辦應由區政府審核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鄉街林業工作站工作;負責全區範圍內竹木流通市場的管理,監督林木運輸和林區木材經營加工及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和發放;負責竹木經營加工許可證審核發放和年檢年審工作;負責林業法制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負責林業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辦理林政處罰案件,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林業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二級機構
(一)岳陽樓區蔬菜局
根據授權,負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蔬菜工作的方針政策、蔬菜管理辦法,組織執行《湖南省城鎮蔬菜基地管理條例》。負責統一協調管理全區蔬菜工作,擬訂和執行全區蔬菜中長期發展規劃、具體政策和實行辦法。負責全區域內蔬菜基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引進推廣套用蔬菜科技成果,引導發展規模經營。協助上級蔬菜主管部門征繳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負責無公害蔬菜基地產地認定申報及無公害蔬菜產品認證申報工作,加強蔬菜質量監督。負責督促檢查蔬菜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協調處理蔬菜基地環境污染和蔬菜質量安全方面的投訴。負責全區蔬菜工作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指導和幫助蔬菜基地經營者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優質蔬菜,為蔬菜基地經營者提供生產、銷售、信息等社會化服務,並進行蔬菜種植技術、職業道德和法制宣傳教育。
(二)岳陽樓區動物防疫檢疫站
1、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法定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蓋驗訖印章;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對染疫動物、動物產品和場地進行無害化處理;負責對動物、動物產品經營場所實施強制性防疫消毒工作;負責對動物飼養經營者、動物產品經營者的計畫免疫和預防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查。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執行《動物防疫法》及有關動物衛生法律法規、技術規範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糾正和處理違反動物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決定動物衛生行政處理、處罰,負責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及動物產品安全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等工作。
2、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為獸醫行政管理的執法監督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3、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務院《獸藥管理條例》、《畜牧法》等法律法規,承擔獸醫藥政管理,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組織打擊無證經營,非法經營販賣偽劣藥品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全區獸藥市場管理,強化獸藥質量安全。貫徹執行動物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和計畫;擬定全區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監督和管理全區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對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及鄉、街道動物防疫機構的管理及對獸醫人員培訓、考核、晉級和管理,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岳陽樓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各項涉農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範圍內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農資經營戶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農資市場管理,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行為,管理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審核農藥經營許可證等,依法查處、打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為和進行耕地案件查處。
(四)岳陽市岳陽樓區農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站(農林實驗檢測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有關農、林、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農林業初級食品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配合開展產品安全風險評估;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性標準和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宣傳培訓。依法查處農、林、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整頓農、林、畜禽、水產品食品市場秩序,定期對超市、市場、基地、學校、賓館等進行例行監管及檢測,迅速報告當地發生的重大農、林、畜禽、水產品安全事故,積極參與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努力減輕事故危害。組織全區農、林、畜禽、水產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五)岳陽樓區漁政水產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漁業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行使漁政、漁船檢驗、漁港監督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自然水域灘頭、內湖生態環境和珍稀水生動植物的保護開發,核發和註銷捕撈許可證、漁船牌照,審核漁具和捕撈方法,審核、安排和調整捕撈作業場所;負責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漁業船舶的註冊登記和監督檢查,維護漁業船舶水上安全;負責水產養殖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負責編制全區水產發展規劃,提出年度發展計畫和實施措施;組織和部署現代漁業技術培訓和普及工作,組織重點項目的技術推廣,不斷提高現代漁業科學水平;負責組織無公害、綠色、有機水產品、食品認證;負責水產生產報表統計上報;掌握水產行業內部產、供、銷各環節發展動態,總結推廣各類開發典型,為主管部門和政府當參謀。負責全區全年水產生產計畫的下達落實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範圍內水產養殖業生產發展及專業戶的發展、大面積水產生產技術的普及推廣工作。
(六)岳陽樓區農業資源種子管理站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湖南省耕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監督、檢查種子質量,整頓種子市場經營秩序,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和查處種子案件,組織開展種子經營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區範圍內耕地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參與耕地質量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對非農建設占用耕地進行監督管理。
(七)岳陽樓區林業產權管理辦公室(林業產權交易中心)
承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林業要素市場、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變更、發證和爭議仲裁工作;履行林業產權、經營權的交易、變更及商品林木、林地流轉的招、投標、拍賣(變賣)委託服務,及時發布林業產權、木材產品交易等供求價格信息,負責流轉平台的建設和運行,承擔本區調處山林權屬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岳陽樓區農林綜合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認真宣傳貫徹和落實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負責引進先進農業、林業新技術及其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開展測土配方施肥試驗示範,指導農民開展科學施肥技術推廣活動,組織農民開展農、林技術的培訓教育工作、技術諮詢和信息傳遞等技術服務,組織協調全區農、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全區農、林業科技成果申報,負責全區農業、林業項目的申報及項目實施、技術指導及監管工作,加強項目管理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