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民航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全市港口、航道及航道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監督、船舶檢驗(不含漁船)、水上安全管理,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實施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和通航水域內各種建築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全市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龔柏松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徐浩明
分管辦公室(信訪科)、財務科(審計科)、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聯繫市公路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劉勇強
分管人事科(離退休管理服務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系統直屬機關黨委;聯繫市地方海事局。
黨組成員、大橋局局長 彭旅京
主持市洞庭湖大橋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市高速公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劉強國
主持市交通工會工作;分管規劃統計科、物流管理科、市農村公路局、市交通培訓中心(市交通學校);聯繫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 方全民
分管交通戰備科(交通戰備辦公室)、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參與市高速公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建輝
分管運輸管理科、公交管理科、企業改制辦、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市城市公交管理局;聯繫市公交總公司、湖南龍驤神馳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機車總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澤江
分管基本建設科、安全監督科、市鐵路管理處。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胡榮滿
主持市郵政管理局全面工作,主持市紀委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組工作;分管監察室。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孫曉紅
主持市交通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聯繫市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
內設機構
市交通運輸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督辦、應急管理、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
(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的選撥、考核、培訓、任免、獎懲、調配及出國(境)人員政審等事項;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定、技工職業技能鑑定和等級考核、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工作。
(三)財務科(審計科)
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工作,組織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各項資金的管理、撥付和監督;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收費站點和交通規費徵收等非稅收入的行業管理及票據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運輸設施產權轉讓、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直屬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審查、報批;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規劃統計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交通行業總體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編制道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城市公共運輸、軌道運輸、區域綜合運輸、交通科技發展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國、省道及幹線航道養護管理年度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監管農村公路養護工作;負責交通科技、交通運輸招商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工作。
(五)基本建設科
負責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建設管理的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的培育和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建設項目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造價、工程質量的管理和監督;負責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實施。
(六)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市道路、水路、管道、地方性鐵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協調鐵路、民航、郵政管理;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管理;負責管理全市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重點物資運輸、春運、軍運、防汛、搶險、救災及突發應急運輸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制定。
(七)公交管理科
擬訂全市公共汽車、城市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擬訂轄區城市客運政策、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運營的指導工作;監管城市客運市場;負責城市公交企業的行業管理。
(八)物流管理科
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政策和措施,指導、監督和服務全市物流園區的發展;組織實施物流運輸行業的招商引資。
(九)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協調;負責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負責運輸經營業戶市場準入安全許可條件的審核;負責對全市從事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資質認可;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管理經費使用計畫。
(十)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綜合性地方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並對局機關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負責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負責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宣傳、行政複議、執法監督檢查和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執法隊伍建設;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全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負責全市道路、水路治理“三亂”工作;負責行業普法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等法律事務。
(十一)交通戰備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工作規定;負責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出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議;負責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全市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管理全市國防交通工程;組織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二)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行政許可、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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