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轄單位:
岳陽樓大隊 白石嶺大隊 雲溪區大隊 君山區大隊 岳陽縣大隊 城陵磯大隊 華容縣大隊
平江縣大隊 汨羅市大隊 湘陰縣大隊 臨湘縣大隊 屈原大隊 122大隊 公路巡警
車管所 駕管所 處罰科 綜合執法大隊 南湖大隊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城區街面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相關對策、規章和發展戰略;指導衡陽市公安交警部門的業務工作。
(二)負責組織、指導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路面簡易刑事和治安案件;負責組織、指導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維護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治安秩序;負責衡陽市城區計程車輛的交通安全、治安秩序管理。
(三)參與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區治安設施的規劃;負責轄區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出城治安哨卡等安全設施的設定和管理,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對挖掘、占用道路的非交通性占道審批以及公用停車站(場、點)、臨時停車站點的規劃、建設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審批城市客運線路、停靠站點。
(四)負責轄區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解、處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基層交通安全組織建設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五)組織、參與和協調交通警(保)衛工作;負責道路治安綜合執法,承擔相關接警、處警工作,預防和控制涉車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參與全市道路檢查站(卡)的審核和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查處在公路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六)負責全市機動車輛的登記管理,依法依規核發牌證;負責全市在用車輛安全性能檢驗及全市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行業的審批、監管工作,發放檢驗合格標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及特種車輛警燈、警報器使用證的申報、審批與核發;負責全市機動車輛生產、改裝、維修、報廢的安全技術監督;依法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的車輛和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受理初次報考機動車駕駛員的資格審驗、考試、發證;負責對在冊駕駛員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教練車牌證、教練員證和教練車區域通行證的核發、管理;負責對全市機動車及其駕駛員各類資料的登記、建檔、保管、統計以及分類上報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交警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紀律作風建設、宣傳考試工作和業務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交警隊伍和民警的執法活動,督查和協助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九)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研究、規範工作,組織推廣、套用相關科技成果;負責交警部門通信、計算機套用技術的規劃、指導工作。
(十)完成衡陽市委、衡陽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