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容盛

1958年1月生。 1979年參加工作。 1996年,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為岳容盛記一等功。

基本信息

岳容盛 一等功獲得者。泰安市郊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任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泰安市郊區人。 1958年1月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79年參加工作。1981年調入泰安縣檢察院,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副科長、科長、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 岳容盛1995年兼任反貪局長後,堅決貫徹“嚴格執法,狠抓辦案”的工作方針,勇敢戰鬥在反貪第一線,帶領幹警立查貪污賄賂案61件,其中大要案54件,黨政領導機關、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犯罪29件,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00餘萬元。特別是在查辦原市委書記胡建學等人特大貪污受賄案件中,科學謀劃偵查方略,抓系列案件,攻難案;他帶病奮戰在辦案第一線,偵破貪污賄賂案件35件涉及36人,其中包括原區委副書記鄭洪昌、區財政局長陳明軍等大要案25件,使該院反貪工作躍入全市先進行列。1996年,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為岳容盛記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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