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頭國土資源所

岩頭國土資源所成立於2005年,管轄岩頭鄉各村。

主要職責有:
一、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
二、依法保護耕地;
三、定期開展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
四、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
五、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
六、協助做好各類非農建設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記、土地出讓、征地拆遷、土地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審批的前期審查工作;
七、協助處理土地、礦產權屬糾紛及信訪工作;
八、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測量標誌保護等;
九、配合鄉政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十、完成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