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集團及所屬各公司不斷強化管理,創新機制,以質量求信譽,以效益促發展,立足國內市場,積極拓展國際市場,成功地進入了 20 多個省、市、自治區及國外的公路建設市場。在省內、參與了大運、太舊、原太、太原南外環、東山過境、運風、夏汾、運三、晉焦、長邯、京大、得大、太長、太原南內環等所有高速公路及其它重點公路的建設,在省外,參與了京秦、沈山、京福、京珠、哈同、石安、石磺、梨溫、杭衢、湘耒、同三、福泉等高等級公路的施工建設;在國外,參與了辛巴威、南葉門等國的公路建設,以一流的信譽和一流的質量贏得了較高的聲譽。由集團公司參建的太舊路、武宿立交樞紐、太原南外環小店高架橋等建設項目先後獲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另外,榮獲國家優質工程銀質獎 6 個,山西省建築工程汾水杯質量獎 3 個。 2002 年、 2003 年集團公司連續兩年被評為山西省“優秀建築企業”, 2003 年集團公司被中國施工管理協會評為“全國優秀施工企業”,這標誌著集團公司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經營效益等方面達到了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特別是在我省大運高速公路建設中,集團個公司承擔著 50 %的路基和 75 %的路面工程建設任務,先後獲獎 40 余次,獎金近 2000 萬元,為大運高速公路的全線貫通奠定了基礎,為我省的公路建設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近年來,隨著國家和我省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集團公司緊緊把握機遇,積極應對挑戰,倡導“上要研究國家政策,下要研究民情民意,內要研究企業文化,外要研究市場趨勢”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五年百億、十年百強、興企富民、實現小康”的戰略目標。同時,集團公司積極適應我國加入 WTO 後國內國際公路建設市場的需求,不斷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堅持“通達山河、造福社會 ” 的企業宗旨,秉承“以誠信求生存、以質量謀發展”的經營理念,貫徹“科學管理、規範施工、精益求精、樹立品牌”的質量方針,不斷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和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目前,集團公司在建工程 45 億元,生產形勢喜人,集團公司以此作為新的起點,努力將山西路橋集團建設成為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跨國經營的國內一流現代化大型企業。
公司大事記
2010年1月1日集團公司中標聞喜東鎮至垣曲蒲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總承包(路基路面)項目,中標價80013.13萬元。該項目工程全長82.811KM,施工工期319天(2010.1.1—2010.11.30)。
2001年10月8日
《中國交通報》公布第1--8批公路工程施工企業資信登記年審結果,集團公司、一公司、三公司、太原路橋、遠方路橋、晉中路橋、太行路橋、晉城路橋、運城路橋9家單位通過。
2001年10月8日
省交通廳召開了第二次路橋建設集團組建領導組會議,會議由省交通廳副廳長、組建領導組組長張潤主持。
2001年9月21日
集團公司召開組建後的第一次機關全體會議,董事長、黨委書記王義堂、副董事長、總經理劉建軍、董事、黨委副書記寇振林及通過公開招聘錄用的25位機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
2001年9月20日
集團公司參加在省城體育場舉行的“中國平遙國際攝影節開幕式暨中央電視台《同一首歌——新山西、新大運》大型歌會”活動。
2001年9月14日
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組建領導組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討論組建路橋集團公司的實施方案等問題,張潤副廳長主持了會議。
2001年9月13日
集團公司在省公路局四樓會議室進行了機關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共有107人參加了考試。本次考試由省公路局組織並負責監考,考試結束後將對應聘對象進行面試,再結合考試得分,確定初選人員,然後進行組織考察,最後由董事會確定錄聘人員。
2001年9月10日
省交通廳黨組下發《關於成立山西路橋建設集團組建領導組的通知》(晉交人發[2001]91號)檔案,宣布成立“山西路橋建設集團組建領導組”,由張潤副廳長負責,以進一步促進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組建工作。
2001年9月1日
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曉林與副廳長宋元林、張潤率廳有關處室負責人來到省公路局,就組建路橋集團公司有關工作進行現場辦公。省公路局局長戴飛、集團公司董事長王義堂分別匯報了有關組建工作。
2001年8月
山西省人民政府任命王義堂為山西路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建軍為副董事長、寇振林為董事。山西省委企業工作委員會任命王義堂為山西路橋有限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寇振林為黨委副書記、劉建軍為黨委委員。
2001年5月25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以《關於同意設立山西路橋集團有限公司的批覆》(晉政函[2001]187號)檔案對省交通廳《關於組建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暨山西路橋建設集團的請示》(晉交人字[2001]84號)一文進行批覆,同意設立“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並明確集團公司為省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授權對經營範圍內的全部國有資產和控投或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職能,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