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

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

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成立於2006年3月,主管單位:省委宣傳部、在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由行政、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參加組成的社會組織。本會緊緊圍繞山西省轉型跨越的發展戰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與其他社會組織協同,致力於開展國家和省內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活動。

簡介

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成立於2006年3月,主管單位:省委宣傳部、在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由行政、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參加組成的社會組織。本會緊緊圍繞山西省轉型跨越的發展戰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與其他社會組織協同,致力於開展國家和省內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活動。

工作宗旨:協助政府、服務社會、凝心聚力、共築誠信。

社會職能:宣傳教育弘揚誠信風尚,監督披露抵制失信歪風。

章程

西

(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

第二條本會是由個人及其行政、企事業單位自願參加組成的社會組織,在山西省區域範圍內發展會員並進行活動。

第三條本會宗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政策,依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促進全社會誠信建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鼓勵引導為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與生態文明建設,為建設誠信山西作貢獻。

第四條本會由中共山西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主管;經山西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註冊登記批准設立。

第五條本會住所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寇莊北街5-1號。

第二章 本會社會職能

第六條本會社會職能為:

一、宣傳教育弘揚誠信風尚,監督披露抵制失信歪風;

二、廣樹誠實守信良好典型,嚴格標準參與評比認證;

三、促進全省誠信體系建設,推動和諧社會健康發展。

四、工作宗旨是:協助政府,服務社會,自主自律,共鑄誠信。

第三章

第七條本會採取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制。

(一)單位會員:在山西省內依法登記註冊的行政、企事業單位。

(二)個人會員:各企事業投資者、經營者及各種組織內的個體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是在國家規定部門註冊的合法企事業;

(2)必須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優良,並規範經營,具有良好信譽的企業;

(3)法人代表行為品質好,信譽度高的企事業;

(4)自願加入本會,擁護本會章程,能積極參加本會活動。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填寫會員登記表,提供會員有關合法證件(複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產品合格證等;

(三)理事會審核同意。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存檔。

會員如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 /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審核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會長會議(擴大)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由會長出具書面委託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會議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與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有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收支情況要向會員大會公布,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正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會駐會工作人員的勞務補助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時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會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須經第二屆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歷屆概況

2006年3月,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在龍城迎澤賓館隆重舉行。省人大副主任姚新章,副省長王昕,省政協副主任邊鳴濤,原省級老領導李立功、王庭棟、盧功勳、於鴻禮、李玉民、王民等出席了會議。大會一致通過了省誠促會章程(草案),選舉產生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等領導職務。

省誠促會第一屆特聘名譽職務領導同志名單

一、名譽會長

王茂林 全國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薛延忠中共山西省省委常委、省政協主席

胡蘇平中共山西省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高建民中共山西省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姚新章山西省人大副 主任、省工會主席

王 昕山西省人大副主任

二、高級顧問

李立功山西省委原書記、八屆全國人大常委

王庭棟山西省七屆人大主任

李修仁山西省七屆政協主席

盧功勳山西省八屆、九屆人大主任

李玉明山西省七屆人大副主任

吳達才山西省八屆人大副主任

梁國英山西省八屆、九屆人大副主任

王 民 山西省八屆人大副主任

崔光祖山西省九屆 人大副主任

於鴻禮山西省軍區原司令員

扆耀光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省誠促會第一屆領導名單


一、會長
邊鳴濤(兼)

二、常務副會長(法人代表)

王 敬山西省八屆人大常委、人事工委主任、省政府原副秘書長

三、副會長

羅廣德山西省八屆人大常委、省政府原副秘書長

王耀斌山西省人民法院 原常務副院長

駱士正《山西日報》原主任記者

吳曉程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袁宗本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高步文山西移動通信公司書記、董事長

趙華山華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建國山西襄汾有色金屬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辛存海晉商擔保公司常務副 董事長

周海鈞山西安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遠勤山山西通達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國鋒山西大同市大同書城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生祥山西省五台山五峰賓館董事長

韓長安長治潞寶集團董事長

梁豫秦省婦聯原主席

郭雙威汾酒集團董事長

馬吉祥山西中進集團董事長

郭麗華山西邦奧集團董事長

六、秘書長 王 敬(兼)

七、副秘書長

劉士英兼辦公室主任,山西省文物局原副局長

郝堯吉分管宣教聯絡部,原山西 晉華紡織廠職教處處長


八、常務理事

馬巧珍馬 建王 敬王陽華王耀斌王建國王恆文王 力邊鳴濤

遠勤山李生祥李新民 李命文李林東李安平李建榮任武賢石耀武

劉士英劉安民 喬武平 許振江成 鋼安愛忠 辛存海吳曉程羅廣德

楊學書楊志剛楊小英周海鈞 周文明周天亮單曉慧 張國鋒 張治雲

張國彥 張 茂 張彥斌張振宇駱士正趙華山趙澤民 趙文江 高步文

高怡琅 袁宗本原貴生郝堯吉秦建業郭志宏段麗卿景步國 梁玉萍

梁俊茗 梅明 之 溫成應韓長安程民生崔 程 董壽安曾紀元 譚建合

薛鳳英欒 瑛


九、理事

於秀東王聯惠王志民王 卓王融亮王德龍王援軍 王愛平王文生

牛晉生 毛志鳴亢國梁申晚恩白玉才寧太奎寧英法 孫發斌 田宇峰

田瑞峰石海軍 史耀武李世居李 濤 李純泰李自奮李自民李建生

李海潮李晉斌李廣田 李亮平李長鎖李興峰 李紅玉李隨栓 劉風真

劉增林 劉智強 劉曉玲劉玉虎 劉衛民呂學君閆安福馮 寸 杜 波

任剛軍朱楨斐 安小源關聯星 杜鴻福 吳福海吳馮保吳增玉吳興祥

吳修明蘆林泉肖艷芳 陳 軍 陳鵬飛 楊巨保 楊文忠楊全林楊紅旗

楊學群 楊振宏 楊鳳生羅之業 武浩青連慧峰 陳河才 孟安邦張卓東

張 慧張亞婷張水傑張貴本 張秉中 張和平張三英 張克平 張國興

張安秀張 明周秋芳 周葆瑜 周旭光範文凱 范紅霞范希武鄭 新

武來旺 尚金華尚建民郝雄偉 郝澤英胡衛平 趙士仁 趙虎文趙國柱

駱崇光 曲 勇郭新志郭麗華 郭永良郭保劍郭全芳 郭新霞 封 潤

袁思義袁 兵元 原貴生 原春生原崇樂 康穩當 康繼峰欒國傑 游樹林

梁東萍景步國韓書才 韓貴生魯 虹焦瑞清謝 斌董萬章董海水

董敬文 曹曉爾 溫學悌 黃 韻 黃衛東蔣 鵬 翟蘭英翟有餘樊懷林

薛靛民魏方誌 韓永旺


2013年1231日,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省人大會議中心隆重召開,省文明辦主任趙東軍出席並講話,第一屆理事會各位會長與第二次會員代表共七十餘人參加了會議。大會選舉通過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等領導職務。


省誠促會第二屆特聘名譽職務領導同志名單

一、名譽會長:

邊鳴濤 第一屆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會長、曾任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主席,已退休

二、顧問:

王 敬 第一屆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法人代表,曾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省人大人事委員會主任,已退休

劉士英 第一屆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曾任省文物局副局長,已退休

郝堯吉 第一屆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副秘書長兼宣教處主任,曾任山西晉華紡織廠職教處處長,已退休

王青風 中國作家協會《中國作家》雜誌社原副主編,已退休


省誠促會第二屆領導同志名單

一、會長

郭慧民 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兼金融辦主任,已退休

二、常務副會長

王清湖

三、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列)

劉光彥 呂梁市誠促會會長,曾任呂梁市人大副主任,已退休

李秋喜 山西汾酒集團董事長

李晉平 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裕厚 陽泉市誠促會會長,曾任陽泉市人大副主任,已退休

李福龍 山西省政協常委

陳保堂 臨汾市誠促會會長 曾任臨汾市政協常務副主席,已退休

楊學書 忻州市誠促會會長,曾任忻州市政協常務副主席,已退休

吳曉程 曾任太原鋼鐵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已退休

遠勤山 山西通達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紹祖 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

周海鈞 山西安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韓長安 長治潞寶集團董事長

梁豫秦 曾任山西省婦聯主席,已退休

四、 秘書長 王清湖(法人)

五、副秘書長: 蒼 虹(常務)張德仁 成曉平

六、常務理事名單:(排名不分先後)

楊曉龍 繁峙縣中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虎森 山西雙良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俊萍 山西省建六公司三分公司

李占奎 太原浩淪文化傳播公司總經理

楊小英 太原市銀邦擔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王天明 太原服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梁玉萍 山西乾元會計事務所所長

趙建星 山西東通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韓永旺 太原晉韻樓大酒店董事長

王 力 太原恆利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

成 明 山西方特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余乃安 山西福建商會會長

陶占林 山西通宇煤炭公司董事長

張 茂 臨汾工程造價公司總經理

單曉慧 天香酒樓總經理

梁俊明 山西明坤可工貿集團董事長

邢栓林 太原中保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遠長 山西遠鑫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宮瑞忠 山西金邦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許福貴 山西光宇電源有限公司董事長

姬五女 太原青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文耀 太原天然氣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燕芳 山西雁豐興商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玉民 西山煤電有限公司屯蘭選煤廠經理

杜 榮 朔州市委統戰部

張平中 誠信萬里行活動組委會山西辦事處主任

黃 澄 省信用企業協會秘書長

耿 海 太原市誠信建設促進會籌備人員

周月英 太原市誠信建設促進會秘書長

劉克敏 忻州市誠信建設促進會秘書長

胡培生 忻州市誠信建設促進會副會長

賈成奎 臨汾市誠信建設促進會秘書長

李建春 呂梁市誠信建設促進會常務副會長

李 嶺 太原晉銀石化有限公司總經理

蘇亞興 太原市遠康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王松山 山西馨海律師事務所所長

游永瑞 山西摩登大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山西瑞豐華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七、理事會理事名單:(排名不分先後)

索俊秀 婁煩縣潘家莊大地林木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金玉 侯馬市華翔集團總經理(酒店)

余水清 山西中凱集團總經理

杜寅武 山西田森集團董事長

邢力民 北京鐵路局太原電務器材廠廠長

王再武 山西汾陽王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胡京國 山西銀河電子設備廠廠長

荊玉保 太原市玉盛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毛 朗 山西長城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經理

安小源山西金石房地產公司董事長

李乃興山西萬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興祥銀龍酒店

喬武平匯茂達貿易有限公司

李廣田運城市中級法院院長

王計萍陽泉誠促會工作人員

任德斌忻州市誠促會副秘書長

賈俊峰忻州市誠促會副秘書長

陳卯元忻州市誠促會副秘書長

陳希金大同市委宣傳部調研員

任先艦原平市誠促會會長、曾任原平市政協主席

張之直代縣誠促會工作人員

李潤田原平市誠促會副會長

寧英法山西省飲食服務公司經理

邢秀玲山西省婦幹校支部書記

張素萍 液壓件廠會計

王 峰 文化產業基金會

於秀東晉中老齡人才開發協會副秘書長

郝雄偉 省政府辦公廳處長

郭永良 省直老齡工委副主任

範文凱 省政府辦公廳

康紅艷 五台山五峰賓館

曲 勇 太原晉韻樓大酒店

喬 靜 太原晉韻樓大酒店副總經理

伊 軍 雙良水泥公司

劉晉豪 山西光宇電源有限公司職員

李 康 中保集團職員

竇桂娜 山西六建集團三分公司

馬毅勝 山西恆利工貿開發有限公司

梁雲鵬 山西潞寶集團秘書

劉曉玲 老年安康醫院院長

王青江 太原江嶺液化氣有限公司總經理

龐富寶 山西琦寶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雅東 山西安信迪網路科技責任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 毅 山西毅力達環境保護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梁文忠 山西隆泰實業有限公司

李 勇 山西智達遠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麗萍 山西德信昌會計事務所負責人

李順令 山西省誠信建設促進會工作人員

白雪娟 山西馨海律師事務所

鄭 江 山西九品家具有限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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