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省僑聯具有涉外性、民間性、統戰性、民眾性和對外聯繫廣泛的獨特優勢和作用。省僑聯由省委統戰部管理,依法按照《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山西省僑聯成立於1957年10月。“文化大革命”前,山西省僑聯召開過三次全省歸僑代表大會。“文化大革命”開始,省僑聯被迫停止工作。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省僑聯恢復工作。1984年11月,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省僑聯與省政府僑務辦公室分署辦公,機構獨立。 1995年進行的機構改革中,10月26日印發的“三定”方案(晉辦字[1995]55號)中,明確省僑聯事業編制8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席:王維卿
副主席:(9人)
范安龍、李德增、方敬愛、馬金標、宋迎東、常新樂、譚慷、王迪錄、武強
秘書長:陳蕾(女)
主要職責
1、宣傳黨和政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歸僑、僑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為國家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2、廣泛團結和動員歸僑、僑眷積極投身改革開放,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作出積極的貢獻。
3、積極拓展對外交往渠道,促進海外僑胞與祖國(祖籍國)進行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4、努力為歸僑、僑眷興辦企事業和海外僑胞來晉投資和合作交流服務。
5、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興辦文教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服務。
6、積極參政議政,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協助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起草有關僑務政策、法律、法規草案。
7、參與協商、推薦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代表、委員人選。
8、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維護廣大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正當權益,為他們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
9、加強對外聯誼工作,協助黨和政府做好海外僑胞的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10、加強僑聯自身建設,重視歸僑、僑眷幹部的培養和推薦選拔工作。
11、負責提出全省僑聯工作的方針和計畫,組織實施全省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
12、指導全省各級僑聯的工作。
13、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涉僑的相關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山西省僑在線上關赴宣化莊村開展幫扶濟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