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陽信事件

山東陽信事件

孟縣一些回族民眾受人煽動前往山東省陽信縣遊行。陽信縣有關領導決策不當,在處置中發生衝突,造成6人死亡,32人受傷。

山東陽信事件是指在2000年12月8日,山東省陽信縣河流鎮發生一起違反民族政策,傷害回族民眾感情的事件。12月12日,在少數人的串聯、組織下,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縣數百名回族民眾乘車前往陽信縣,在陽信縣境內與勸阻民警發生衝突。衝突中,有6名民眾死亡,19人受傷,13名民警受傷。

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指示全力搶救傷員,妥善處理善後,並依法對事件進行調查。死者已按回族習俗安葬,受傷人員全部得到有效治療。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教訓深刻。山東省已按有關程式,分別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陽信縣縣委副書記呂耀珍、公安局局長王天河、公安局副局長吳保利,刑警隊教導員王秀東,孟村縣縣長韓恩來、縣委副書記張洪基,以及煽動組織非法遊行示威的孟村縣村民馮元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濱州市委副書記賈崇福、市公安局局長王興發,陽信縣委書記劉成文、縣長王力,孟村縣委書記趙國權等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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