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陽信事件”發生

2000年12月8日,山東省陽信縣河流鎮發生一起違反民族政策、傷害回族民眾感情的事件。 山東、河北省委、省政府立即組織救治傷員,處理善後,並依法對事件進行調查。 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對這一事件依法進行調查。

2000年12月8日 山東“陽信事件”發生
2000年12月8日,山東省陽信縣河流鎮發生一起違反民族政策、傷害回族民眾感情的事件。12月12日,在少數人的串聯、組織下,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縣數百名回族民眾乘車前往陽信縣,在陽信縣境內與勸阻民警發生衝突。衝突中,有6名民眾死亡,19人受傷,13名民警受傷。
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指示全力搶救傷員,妥善處理善後,儘快查明事實真相,依法嚴肅處理。公安部當日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山東、河北省委、省政府立即組織救治傷員,處理善後,並依法對事件進行調查。死者已按回族習俗安葬,受傷人員全部得到有效治療。民眾情緒穩定,社會秩序正常。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教訓深刻。山東省已按有關程式,撤銷陽信縣委書記劉成文、縣長王力、縣公安局局長王天河的職務,並繼續依法進行調查。河北省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孟村回族自治縣主要領導通報批評,並繼續對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
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對這一事件依法進行調查。在全面查清事實真相後,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嚴肅處理。
有關方面負責人指出,黨和政府一貫堅持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斷促進民族團結和共同進步。希望廣大幹部民眾以大局為重,相信這一事件一定會依法得到公正嚴肅的處理,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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