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監獄管理局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是一所掌握全省監獄工作,研究監獄工作的國家行政機構。

基本信息

簡介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是山東省司法廳管理的全省監獄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位於歷山路163號,主要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監獄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分析掌握全省監獄管理工作情況,研究制定監獄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全省監獄系統執行刑法、監管和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監督、檢查全省監獄系統執法活動,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負責制定監獄的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衛生、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王立軍,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副政委李善強,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張衛寧 。

部門職能

(一)起草監獄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監獄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掌握全省監獄管理工作情況。

(二)承擔全省監獄管理工作責任。依法組織全省監獄系統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監督檢查全省監獄系統的執法活動,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

(三)負責制定監獄的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獄內偵查、教育改造、生活衛生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省屬監獄基本建設的統籌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工程調度工作;提出全省監管場所的規劃布局和調整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省監獄警戒設施、監管技術裝備、武器裝備、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設。

(六)監督管理省屬監獄的國有資產,領導省屬監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機構,推動監獄企業改革;負責大型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七)負責編制、申報和安排省屬監獄的行政事業經費並監督使用;按規定負責省屬監獄企業生產經營收益的管理使用。

(八)負責省屬監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監獄工作政策理論研究及對外交流活動。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獄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監獄工作調查研究,分析掌握全省監獄工作情況;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全省監獄系統的社會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習、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獄政管理處(掛指揮中心牌子)。

指導、監督全省監獄的獄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監獄對罪犯的考核工作;承辦全省在押罪犯的調遣工作;聯繫武警部隊做好武裝警戒工作;承擔全省各監獄的視頻巡查和情況督查、通報工作;指揮、協調處置全省監獄重大安全事故、獄內重大案件等突發事件;指導監獄的應急指揮工作。

(三)刑罰執行處。

指導、監督全省監獄的刑罰執行工作;審核全省監獄無期、死緩罪犯的減刑和無期犯的假釋;指導全省監獄對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假釋提請工作;審核全省監獄重要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審批全省監獄罪犯暫予監外執行及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收監執行案件。

(四)教育改造處。

組織指導全省監獄對罪犯的法制、道德、文化教育工作;監督管理全省監獄對罪犯的出入監教育工作;指導開展罪犯心理諮詢和心理矯治工作。

(五)勞動改造處。

擬訂罪犯勞動改造的有關制度;監督、指導監獄企業為改造罪犯提供勞動崗位和勞動報酬等工作;監督監獄企業落實對罪犯的勞動考核、勞動保護政策;組織指導全省監獄對罪犯的技術和勞動教育工作,指導全省監獄對罪犯進行勞動技能的培訓和技術等級評定;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罪犯勞動保險工作。

(六)生活衛生處。

監督全省監獄落實罪犯生活和物資供應標準;擬訂全省監獄衛生防疫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監獄罪犯醫療衛生工作,防控重大疫情。

(七)獄內偵查處。

負責全省獄情和犯情動態分析、監管安全評估及風險研判工作;組織、指導、指揮獄內重大及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偵破;負責與其他政法機關刑事偵查部門聯繫協調工作。

(八)生產指導處。

指導監獄企業管理,協調監獄與監獄企業的生產工作;負責監獄企業勞動生產項目、勞務加工項目的準入;負責對省屬監獄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監督監獄企業工人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深化全省監獄體制改革工作。

(九)安全監察處。

擬訂省屬監獄企業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監獄企業安全生產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監察省屬監獄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省屬監獄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安全設施項目的審查驗收工作;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信息科技處。

擬訂全省監獄系統信息通信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指導全省監獄系統有線、無線、圖像等通訊信息業務工作,提供應急通訊保障和監管信息;承擔全省監獄系統監管通訊裝備的購置、配發和管理工作;承擔監獄系統的科技工作。

(十一)規劃建設處。

擬訂全省監獄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全省監獄的基本建設和投資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監獄基建項目的立項、申報或審批工作,監督管理監獄重點項目建設;編制全省監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二)財務裝備處(掛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省屬監獄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省屬監獄的行政運行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監督管理省屬監獄和監獄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全省監獄系統警戒設施、警用服裝、技術裝備、警用車輛及武器彈藥的購置、配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處(掛警務處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省屬監獄的警務管理工作。

(十四)教育培訓處。

承擔全省監獄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政治宣傳教育活動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活動;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的文化建設。

政治部

負責省屬監獄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掛警務處牌子)、教育培訓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承擔。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掛警務處牌子)承擔。  

內設機構

辦公室、獄政管理處、刑罰執行處、教育改造處、生活衛生處、信息科學處、規劃建設處、財務裝備處(掛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安全監察處(掛煤礦管理辦公室牌子)、監獄體制改革辦公室、政治部、人事處(掛警務處牌子)、宣傳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紀委(監察室、審計室)

下設機構

山東省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新康監獄、山東省新安監獄、省淄博監獄、山東省魯中監獄、山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山東省滕州監獄、山東省濰坊監獄、山東省濰北監獄、山東省魯西監獄、山東省鄒城監獄、山東省魯寧監獄、山東省任城監獄、山東省運河監獄、山東省魯南監獄、山東省微湖監獄、山東省泰安監獄、山東省臨沂監獄、山東省德州監獄、山東省齊州監獄、山東省聊城監獄、山東省菏澤監獄、山東省鄆州監獄、山東省魯北監獄

派出機構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裡能分局

領導成員

解維俊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局黨委書記、第一政委

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

王立軍 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協助主持局黨委日常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姜運華 省監獄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協調黨建方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財務裝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

李善強 省監獄局副巡視員

協調教育改造方面工作,負責對罪犯的教育和心理諮詢矯治工作,分管教育改造處、監獄學會秘書處,聯繫監獄學會。

高建傑 省監獄局副巡視員

協調紀檢、審計方面工作,分管機關紀委、審計室,聯繫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組。

李文軍 省監獄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調監管安全方面工作,負責行政綜合工作,分管辦公室。

葛井泉 省監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主持集團公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監察處。

竇廣鑫 省監獄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人事處(警務處)、教育培訓處、離退休幹部處。

吳明義 省監獄局黨委委員、副政委

負責刑罰執行和罪犯生活、醫療衛生工作,分管刑罰執行處、生活衛生處。

王文杰 省監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信息通訊、科技和機關服務方面工作,分管信息科技處、機關服務中心。

薛彥強 省監獄局總工程師

負責監獄建設方面工作,分管規劃建設處。

修志浩 省監獄局總經濟師

負責罪犯勞動改造和監獄企業生產經營方面工作,分管勞動改造處、生產指導處。

畢可敬 齊魯新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山東省監獄監獄長

主持省監獄全面工作。

耿學安 齊魯新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省監獄局財務裝備處處長

協助負責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工作,主持財務裝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工作,分管集團公司資產財務處。  

中國監獄百科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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