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進出口商品檢驗志

1929年7月6日,工商部青島商品檢驗局成立,陸續開驗出口商品。 1980年7月,成立中國商品檢驗總公司青島分公司,專門辦理國外委託進出口商品檢驗業務。 1984年1月1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山東省志·進出口商品檢驗志》1997年3月完成初稿,2000年評議,2001年3月報送省史志辦總纂。上限為1929年,有些內容適當上溯,下限至1995年,其中大事記延至1999年8月。 除概述、附錄、編後記外,正文設機構、出口商品檢驗、進口商品檢驗、 鑑定業務、監督管理、檢務、科技和行政管理等8篇,篇下設章節,計有37章140節。
1840年鴉片戰爭後,英國、日本、美國等在青島設立“和記洋行”“獸疫檢查所”等商品檢驗機構,把持著對外貿易檢驗檢疫業務。1929年7月6日,工商部青島商品檢驗局成立,陸續開驗出口商品。但外國公證行等機構控制著中國檢驗市場,青島商檢局出具的證書無法通關結匯。
1937年11月,青島商檢局停業。次年1月,成立偽青島商檢局,成為日本侵略中國的工具。1945年11月,國民政府重新成立青島商檢局。至解放前,業務量很小。 1949年12月10日,成立新中國的青島商檢局,次年改稱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青島商品檢驗局。 1954年,從青島口岸出口的商品增至63種,1957年增至132種。根據商檢總局的要求, 至1958年1月將22種大宗出口商品的原始檢驗轉移給生產經營單位。由於監督監管難以落實,導致不合格商品出口。
1961年,青島商檢局實行海關、銀行、商檢相結合和產、銷、檢相結合的做法,提高出口商品質量,減少了外商的不良反應。“文化大革命”開始後,青島商檢局工作受到干擾和破壞。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 山東商檢事業進入發展新時期。1980年7月,成立中國商品檢驗總公司青島分公司,專門辦理國外委託進出口商品檢驗業務。10月,青島商檢局升格為廳(局)級。1984年1月1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至1995年底,局機關內設處室17個,在全省17個市地均設立了商檢機構,並設立10個縣(市)商檢機構。 20世紀80年代後,商檢工作量不斷加大。1984年,山東商檢局執行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達42類307種; 法檢進口商品達18類68種。1986年底,山東商檢局與省外經貿委聯合下發《關於對進口大宗商品實行裝船前檢驗的通知》,確保大宗、貨值較高進口商品的質量。 1989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通過,山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步入依法施檢和依法管理的軌道。 隨著對外貿易的發展,山東商檢局檢驗商品種類和數量不斷增長。1995年,檢驗出口商品1287種、 貨值39.227億美元,檢驗進口商品379種、貨值33.794億美元。山東商檢局採取措施嚴把進出口商品質量關。 1989~1995年,制定配套規章制度100多種,規範檢驗管理。在監管方面,首先推行出口食品廠(庫)衛生註冊、登記制度、出口商品質量許可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截至1995年底,共有1383家出口食品生產廠(庫)獲得商檢頒發的註冊證書,1351家生產出口商品企業獲得質量許可證。其次,實施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工作。截至1995年底,完成鑑定1833批,外商總報價9.69億美元, 鑑定後為8.57億美元。再次,推行ISO9000系列標準,至1995年底,共評審認證企業18家。在服務、支持地方開放型經濟發展方面,簡化檢驗手續,實行從報驗、檢驗到出證放行的“一條龍”服務。同時提高商檢科技水平,運用先進的儀器設備,改善檢測手段和提高檢測水平。 全省商檢職工以維護國家利益和對外信譽為準則,依法施檢,為擴大山東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該志獲2005年山東省新編地方志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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