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檢驗簡稱“進口檢驗”。指對進口商品的檢驗工作。包括兩種形式。形式1.進口商品的貿易關係人或其委託的檢驗機構,按照貿易契約及有關標準,在貨物裝運前,或貨抵目的港、或用貨地後,對進口商品的品質、數量、重量、包裝、殘損情況等進行檢驗鑑定。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由商檢機構或國家指定的監督檢驗機構對進口商品進行強制性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