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安丘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10月,其前身為安丘、濰安、丘南三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位於濰坊安丘市興安路306號,占地7866平方米。轄區面積1760平方公里。現有在編幹警134人,其中法官91人。內設16個庭室,設五處派出法庭。年均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7000餘件。多年來,安丘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及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處罰各類刑事犯罪,依法調解平衡各種利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審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全面發展。2000年以來,安丘市人民法院先後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被省高院評為先進集體1次,有20名法官受到省高院的記功或表彰。新形勢、新任務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人民民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安丘市人民法院將以“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努力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爭創人民民眾滿意的“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為富強秀美幸福新安丘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安丘市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法警大隊、審管辦、技術室總計16個內設機構,設賈戈法庭、景芝法庭、凌河法庭、管公法庭、紅沙溝法庭5處派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