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統戰部

6、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培養和舉薦少數民族幹部。 四處(經濟處)負責聯繫指導省工商聯的工作;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情況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會同部內有關處室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扶貧工作。 七處(聯絡處)負責協調、指導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下級統戰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承擔省海外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簡介

中共山東省委統戰部是中共山東省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山東的實際,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向省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3、負責黨外人士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的工作。
4、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全省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5、負責開展我省的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指導台胞台屬工作。
6、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培養和舉薦少數民族幹部。
7、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和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8、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9、指導各市、高等院校和大企業黨委統戰部的工作;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省工商聯工作;代管省台灣同胞聯誼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海外聯誼會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受省委委託,管理省社會主義學院。
10、完成省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據工作職責,中共山東省委統戰部設以下機構:

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部分綜合性文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

一處(黨派處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對有關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二處(調研處,掛宣傳辦公室牌子)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協調、組織統戰部門的大型調研活動;承擔山東統戰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起草統戰工作重要文稿和有關重要檔案。
負責統戰部門的宣傳工作,編髮《山東統一戰線》,協調統戰系統的宣傳活動,聯繫並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宣傳工作,了解全省統戰報刊情況,進行巨觀指導。

三處(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

四處(經濟處)

負責聯繫指導省工商聯的工作;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情況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會同部內有關處室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扶貧工作。

五處(黨外知識分子處)

負責聯繫各界無黨派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有關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科教文衛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六處(民族宗教處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培養和舉薦少數民族幹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培養教育宗教人士。

七處(聯絡處)

負責協調、指導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下級統戰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承擔省海外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省各民主黨派、省社會主義學院及有關社會團體的黨員教育管理;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領導部機關、省各民主黨派、省社會主義學院及有關社會團體的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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