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堂辦法規定:考各國學制,必先有國小而後升入中學,由中學而後升入大學,此通例也。大學堂內區分三等,一備齋,習淺近各學,略如各州縣之國小堂;二正齋,習普通學,略如各府廳直隸州之中學堂;三專齋,習專門學。三齋之外,另設蒙養學堂,自7歲起至14歲止,8年內專令講讀經史,並授以簡易天文、地輿、算術,畢業後選入備齋,再令講求淺近政治,加習各科初級藝學,俟入正齋,又加深焉。現當創辦伊始,所有中學、國小以及蒙學,均尚在議而未設之列,只可先用經義、史論考選學生,挑入備齋肄業,暫以三百人為定額。設總辦、監督、教習各員。各種圖書、儀器,先擇套用者酌量購置,以供肄業。
學堂條規規定:課士之道,禮法為先,而宗聖尊王尤為要義。堂內應恭祀至聖先師孔子暨本省諸先賢先儒,每月朔望由教習率領諸生行禮,並宣講聖諭廣訓,以束身心。若恭逢萬壽聖節暨聖先師孔子誕日,均須齊班行禮,以志虔恭。
學堂課程規定:備齋以兩年為畢業之限,溫習中國經史掌故,並授以外國語言文字、史志、地輿、算術等各種淺近之學。正齋以四年為畢業之限,授普通學,分政、藝兩門。政學分為中國經學、中外史學、中外治法學三科,藝學分為算學、天文學、地質學、測量學、格物學、化學、生物學、譯學八科。專齋則以兩年至四年為畢業之限,共開設中國經學、中外史學、中外政治學、方言學、商學、工學、礦學、農學、測繪學、醫學十門課程。
學堂經費規定:就現在辦法而論,學堂常年額支之款暫需六萬兩,其一切活支數目尚難預計,日後漸次推廣,經費亦須隨時加增。
《山東大學堂章程》在當時發生了重大的實際影響,成為各省書院改學堂所效法的榜樣。光緒皇帝八月初二日(1901年9月14日)的上諭,只是下達了一道命令,要求各地將書院改為學堂,至於應該怎樣改,改了以後又應該如何辦理,並沒有可以操作的具體方法。而《山東大學堂章程》恰恰在這種情況之下,提供了一個應該如何改和怎樣辦理學堂的具體而又可以操作的模式,在當時中國書院改學堂的大潮中開風氣之先,使書院改學堂運動有了切實可行的辦法和依據。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上諭:“前經諭令各直省設立學堂。責成該督撫學政切實統籌舉辦,惟通省學堂。同時並舉財力或有不逮,若必待各府廳州縣中國小堂籌定,始行開辦。轉至觀望遲延,查袁世凱所奏山東學堂事宜及試辦章程,擬先於省城建立學堂一區,分齋督課,先從備齋正齋入手,俾初學易於造就,漸有師資,再行次第推廣,其教規課程,參酌中西,而淳淳于明倫理,循禮法尤得成。德達材本末兼賅之道,著政務處即將該署督原奏並單開章程通行各省,立即仿照舉辦,毋許宕延,其如何……”隨即學部大臣張百熙將山東大學堂辦學章程轉飭各省,要求各省參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