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總則
一.社團名稱:山東中醫藥大學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協會。
二.社團宗旨:引導大學生正確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使大學生在學習之餘能結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同時通過自己親身參與活動,在實踐中提高認識,在活動中找到自己思想和感情的共鳴,讓生活變得豐富多彩。總之一句話,讓世界充滿朋友。
山東中醫藥大學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協會受本校團委領導和學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面向全校學生招募社員。
第二部分:協會組織結構
本協會學生幹部依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產生,並自覺接受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協會全體成員的監督和考核。
幹部基本條件:1.政治立場堅定,愛黨愛國,思想健康積極,熱情上進;
2.熱愛社團工作,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團結同學,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勤奮踏實有熱情,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各項工作;
4.作風民主,用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5.本協會學生幹部有兩種形式產生:其一,我協會新老會員在每屆納新工作結束後一周內召開的新老會員見面交流會上參加學生幹部競選,由我協會老成員幹部投票表決合適的會員,並在會後商討予以安排合適的學生幹部職位:其二,根據社團內外推薦信息,由我協會理事會成員在乾部例會上商討任命有工作能力和工作熱情的社員擔任某個學生幹部職位。特殊情況下按一定程式通過本協會全員進行部分職位的變動或對個別幹部的免職。
1.協會理事會:由每屆正副會長、各部門正副部長組成。
(1).商討本協會戰略發展方向、近期活動策劃方向及協會內各項重大事務。
(2).協調各部門工作關係,商討各部門重要事務,向會長提供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3).商討處理會員投訴、意見和建議等信息的方案。
(4).商討制定協會內相關制度、規定。
(5).商討選拔任命更換撤銷正副會長及其他本協會幹部的相關職務;商討開除表彰免費接納會員及學生的決議。
2.會長:一名;
(1).統籌管理協會內各項事務,決定各部門呈報的工作方案,帶領協會向健康的方向發展。
(2).代表協會處理各種對外關係。
(3).通過實施各種社團活動,組織理事會商討決定本協會戰略發展方向。
(4).組織幹部例會和協會內全員大會。
註:幹部例會每周一次。正副會長務必參加,當屆其他學生幹部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會需事先告假。
全員大會:每學期一次,每屆兩次,第一次在每屆納新工作結束後一周內召開,主題是新老會員見面交流協會歷史介紹和前景展望及學生幹部競選;第二次在新學期開學後兩周內召開,主題是學生幹部工作報告和新學期工作計畫公告及協會先進會員和先進學生表彰。
3.副會長:兩名;
(1).協助會長統籌管理協會各項事務。
(2).根據理事會商討決定的近期活動策劃方向和會長意見,向各部門布置具體性工作。
(3).配合各部門需要採購經會長批准後的公務用品。
4.策劃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部員若干名。
(1).策劃近期活動具體方案,呈報會長。
(2).策劃副部協助會長負責各項策劃工作。
5.宣傳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部員若干名。
(1).制定對校內外宣傳工作宣傳本協會運作狀況的方案,呈報會長。
(2).設計,製作或申請採購各種宣傳載體:文案、海報、宣傳單、布標等。
6.外聯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部員若干名。
(1).對外聯繫本校其他團體商討聯辦各校內活動,爭取校內廣泛支持。
(2).對外聯繫社會同類團體聯辦各類校外活動爭取社會廣泛支持。
(3).對外聯繫社會強勢團體提供協會活動經費。
7.秘書部::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1).負責協會的文秘工作,包括作會議記錄、擬定會議。
(2).學期初負責收集整理工作計畫。
8.文藝部: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特長會員)。
(1).活動期間負責排演表演節目。
(2).代表協會參加其他組織的活動,例如友情演出。
9.網信部: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部員若干名
(1)做好協會部落格管理及維護。
(2)做好活動簡訊的編寫及活動攝像上傳工作。
(3)做好活動通知及協調工作
本協會各部門協調各項工作,實現本協會信息共享,各項工作由協會理事會共同商討後提出工作方案和可行的意見、建議,由會長決定各部門所呈報的具體方案,由正副會長統一部署:存在明顯爭議的重大事務性工作由理事會全體會員共同商討表決。
本協會根據日常工作量的便你懂適時增減各部門學生幹部及部員,根據社團發展狀況適當調整部門配置。
第三部分:協會會員制度
山東中醫藥大學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協會實施會員制,凡本校在校大學生,均有權利加入,凡經過批准進行登記註冊的同學成為我協會會員,享有相關權力,履行應盡義務。
山東中醫藥大學大學生人際關係發展協會同時實行團體會員制度,凡本校內符合學校各項規定的設學生團體,均有權利加入,凡經過批准進行登記註冊地同學成為我社團會員,其成員享有我協會會員部分相關權力,履行應經的相關義務。
1.有權通過符合本協會組織結構設定原則,競選本協會各級學生幹部;
2.有權討論和參與決定本協會重大事務;
3.有權在本協會給予的許可權內代表本協會參加各種活動;
4.有權監督和質詢本協會工作,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有權推薦本協會優秀會員擔任本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有權參加本下回發展方向及所策劃的方案;
7.有權質詢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8.有權要求會長滿足其參加更多活動的權利,會長根據情況予以接受或作出解釋;
9.有權通過初步策劃書的形式建議會長舉辦適當的活動豐富本協會工作,會長視具體情況予以部署或作出解釋。
10.其他另行規定的各種權利。
11.本協會團體會員的成員擁有上述規定中第3.4.5.7.8.9條所描述的權利。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基本校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服從本協會領導,積極完成職責人的各項工作。
3.在享受有關權利的時候,不得侵害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利益;
4.向本協會反應工作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5.維護本協會利益,維護學校聲譽,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6.樹立本協會良好形象,樹立中醫藥大學良好學生風貌,樹立當代大學生形象;
7.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同學必須先繳納五元協會運作費以開展各項活動;
8.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的成員應履行上述七條所描述的義務;團體會員負責人需向本社提供個人真實材料及該團體情況介紹,以方便聯繫和本社組織工作。
第四部分:本協會財物制度
活動經費的報賬:1.活動經費報賬必須向理事會出具支付憑證,憑證上必須有本人和會長簽字及其他另行規定的事項,必須有允許經費使用的可查備案,活動經費交由本協會會長審核報銷。審核報銷後,由本協會秘書處對支出憑證進行保存,並對該報賬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幹部例會和會員大會上公開社內財務報告。
2.活動經費只能用於宣傳、組織工作,及本協會會員在社團工作中的其他必要的已發生支出須在出具有效憑證的情況下向會長提出報銷申請,由會內基金支持。
1.各項活動經費的批准、用途、報銷環節,須及時準確登記備案,以備查閱和管理;
2.本協會正副會長須各保存一份本協會財務記錄,以保證財務的正確使用。
1.本協會應做到財務賬目清晰,在會長換屆時應該出示賬目;
2.根據本協會會員舉報,社團聯合會可對本協會財務予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