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毒性

(一)皮膚刺激試驗皮膚 刺激是指皮膚接觸外源化學物後局部產生的可逆性炎症變化。 (二)皮膚致敏試驗

是指外來化合物與機體最初接觸部位所致毒作用。如腐蝕性物質作用於皮膚或胃腸道(酸灼傷等)及吸入刺激性氣體或蒸氣因其的呼吸道損傷。

局部毒性作用及其評價:

(一)皮膚刺激試驗皮膚

刺激是指皮膚接觸外源化學物後局部產生的可逆性炎症變化。腐蝕是指皮膚局部產生的不可逆性組織損傷。

研究(Draize試驗)常用的動物是家兔和豚鼠,家兔至少4隻,大鼠l0隻。受試物0.5ml(g)塗於經備皮的皮膚上,覆蓋固定。時間為4小時。之後第l、24、48小時觀察反應(紅斑形成、紫紅色紅斑並有焦痂形成、水腫形成、水腫隆起),按其嚴重程度評分並評價刺激強度。

(二)皮膚致敏試驗

選擇豚鼠作為實驗動物。每天塗皮或皮內注射受試物溶液,共l4天,此階段稱為誘導階段。間隔l0~14天后,用激發劑量(通常低於誘導劑量)再皮內注射1次(稱為激發階段),觀察有無皮膚反應及反應程度並評分。

(三)眼刺激試驗

4隻家兔,兔眼一側結膜囊內滴入受試物,另一側對照。根據結膜、角膜和虹膜的反應,按分級標準進行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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