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 泊 爾
國防體制
國王為武裝力量統帥。國王通過王宮軍事秘書處、皇家軍隊司令部、國防部指揮和管理軍隊。王宮軍事秘書處是國王的軍事參謀機構。皇家軍隊司令部是國王統帥軍隊的指揮機構,由陸軍參謀長領導。武裝力量由陸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實行志願兵役制度。士兵服役期一般為15年。軍官最高服役年限;將官60歲、校官55歲、尉官52歲。軍官軍銜分3等10級。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分為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軍 費 比 例
年度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軍費開支(萬美元)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1990 30.2 3670 1.22
1991 27 2990 1.11
1992 30 3510* 1.17
1993 35 4100 1.92
1994 40 4300 1.08
1995 43 4400 1.02
1996 - 4400*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4.3萬人(現役)。陸軍4.3萬人;準軍事部隊2.8萬人。
陸軍武器裝備:裝甲車輛25輛;火炮95門以上;陸航飛機12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