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泰[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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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泰(?—1738)章佳氏,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大臣。初授翰林院筆帖式,再遷內閣侍讀。康熙二十七年,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三十四年,授國子監祭酒。三十七年,改錦州佐領。五十二年,以病罷,遂居錦州。世宗在藩邸,奉命詣奉天謁陵,過錦州宿焉,與語奇之,見其子尹繼善。

基本信息

雍正元年,召授內閣學士。遷工部侍郎,再遷左都御史。疏言:“六科書吏,賄通提塘,造為小鈔、晚帖,內開口傳諭旨,或誤繙清文,甚至偽造上有賜予及與諸臣問對,應請禁止。”二年,充會典總裁。三年,命以原品署盛京侍郎,兼領奉天府尹。疏言:“承德等九州縣原徵豆米,多貯無用。請自雍正四年始,停徵黑豆,按畝徵米,按丁徵銀,而以原貯米豆視時價出糶。”又言:“關東風高土燥,請掘地窖藏存谷,以節建倉工費。”四年,山海關總管多索禮疏言應交莊頭餘地,尹泰不即派官丈收。命侍郎查郎阿往按,坐解府尹任,仍以左都御史協理奉天將軍。將軍噶爾?議設外海水師,尹泰以為旅順、天津俱有水師,錦、復、蓋諸州亦可更番巡察,增設需費浩繁,於巡察無益。別疏以聞。下議政王大臣議,如尹泰言。六年,坐遺漏入官財產,奪官。尋命復官。七年正月,與尚書陳元龍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十三年,高宗即位,充世宗實錄總裁。

乾隆元年,以老病乞罷,上留之。尹繼善自兩江總督入覲,授刑部尚書,俾使朝夕侍養。三年,復乞罷,命以原官致仕。尋卒,賜祭葬,諡文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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