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小限法古典占星流年系統中相當簡單而準驗的方法,它的起法簡單,論斷上只要具備論斷本命的能力就能使用。
起法是以命度0度當成0歲,逐宮往後推移,1宮為0歲、2宮為0~1歲、3宮為1~2歲...,循環一周為12歲,至1宮則為11~12歲、2宮為12~13歲...。
須注意過宮時間應以實歲計算,如某人生於1981年5月6日,那么他25歲當年運氣,必須在2006年5月6日過宮,25除12餘1,也就是以第2宮為2006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6日一整年流年運勢觀察的宮位。小限法是直接於命盤找出值年宮位,12年一循環,命運循環有固定軌跡,但是否每隔12年都會發生相同事件又遇到相同事件的結果是否都一樣呢為了加以區別,我們可以配合過運(transit)綜合論斷。
小限徵象星
小限法與命盤論斷方法大致一樣,差別在於命盤12宮論人一生12宮位吉凶趨向,而小限則論人當年12宮位的吉凶趨向,本命的論法是以宮主星、宮內星等徵象星及宮位相位吉凶等加以論斷,因此,論小限也須參酌小限宮年所落宮、宮主星與宮內星,如某人生於1981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為25足歲,小限值宮年為2宮落金牛,則必須找出觀察當年吉凶的徵象星即2宮主星(本例2宮落金牛,以金星為年主星)以及看2宮內之星體。
小限重點宮位
找出小限吉凶徵象星之後,有幾個判別步驟,第一是找出當年可能發生明顯變動的領域,我們稱為「重點宮位」,重點宮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尋找:
1.根據小限年主星的自然徵象加以判斷,如當年小限年主星為金星,可能暗示在婚姻、金錢及人際關係上有變動。
2.看當年小限落本命宮位,如當年小限落2宮,往往暗示當年在財務方面可能有變動。
3.看年主星飛落本命宮位,如當年主星落本命7宮,往往暗示當年在人際關係及婚姻上可能有變動。
4.看年主星主宰本命宮位,如某人命度在牡羊,當年年主星為金星,金星為本命2宮與7宮宮主,則暗示當年在財務與人際關係方面可能有變動。
5.若小限宮位與年主星飛落之宮位,有其他星體,必須考慮該星體的自然徵象與 主宰位參酌判斷,如小限主星金星飛落2宮,2宮內除金星外,尚有木星與月亮,木星為9宮主星、月亮為4宮主星,可能暗示當年在財務上的變動,且此變動與宗教(9宮徵象)或家庭(4宮徵象)有關。
然後根據徵象星在原命盤的質量、狀態好壞與重點領域宮位的吉凶來判斷運勢。如年主星為金星落本命7宮天平,落於始宮且曜度入廟,可以初步判斷當年在婚姻或合作關係是不錯的;反之,若年主星金星落本命6宮牡羊,落於果宮且入陷,則可初步判斷當年在健康與工作上需要多加注意(必須注意的是這僅是「初步判斷」,決定星體質量與狀態的因素除了前述「始續果宮」與「廟旺弱陷」還需考量相位、互容、速度、逆行...等)。又如當年年主星飛落本命2宮雙魚,2宮內有金木二星,一旺一廟,則可初斷在財務方面運氣不錯;反之,若年主星飛落本命2宮巨蟹,2宮內見火土二星,一弱一陷,在財務上可能有破耗連連的情形,須極為注意。
關係
前面兩個步驟,我們已經找出小限當年「徵象星」與飛入原命局的「重點宮位」,亦即由小限引動本命(小限→本命)的判定方法,這是小限法的主軸用法,可以據此再觀察小限盤各宮的吉凶,也就是進一步找出小限盤各宮與宮主星的徵象來確認吉凶趨向,如假設當年主星金星落本命7宮天平,入廟且落始宮為吉,可以接著找出小限盤7宮主星與小限7宮的徵象輔助判斷。
此外,我們也可以在推算本命盤時先注意各宮及星體的吉凶,推算各領域事件大概於何年發生,如某人問何年可能會結婚?假如他的本命7宮落牡羊,婚姻徵象星為火星,火星落3宮,我們就可以根據小限7宮值年與3宮值年,判斷於當年是否有婚姻上的變動。
小限應期
配合流月小限法
小限法可以分為流年小限(annual profection )與流月小限法(monthly profection),當我們利用年小限法找出當年重點宮位的跡象後,就可以使用月小限法來找出事件最有可能發生的月份。流月小限法與流年小限法原理一樣,使用方法是以流年小限命宮當作一月,亦須以足歲計算,如某人生於1981年2月18日,原命第2宮為小限值年命宮,管2006年2月18日到2007年2月17日一整年12個月運勢,而原命第2宮就是小限值月命宮,同時也主小限值年第一個月,亦即2006年2月18日到2006年3月18日的運勢。
前述流年小限重點宮位已找出,接下來就看該宮位為哪一個流月小限的命宮,如原命2宮為流年小限命宮,原命8宮為重點宮位,那么當流月小限命宮推移至8宮,也就是在流月小限7月時,事件克應最有可能發生;此外流月小限之始宮,亦即除了包含命宮1宮之外,還有4宮、7宮、10宮等宮位推移至重點宮位時,皆有可能是事件的應期,應當納入參酌。
配合過運(transit)
使用小限法時避不開12年144月固定循環的模式限制,因此我們可以配合過運法找出較為細膩之應期,在此我們提供幾種主要方法:
1.是當外行星(木火土)與小限徵象星或重點宮位內星體產生主要相位。僅考慮外行星的原因是因為三者公轉周期較慢,其中過運木星與小限徵象星、重點宮位產生主要相位多半主喜慶與順利,而過運火土則多主災難與不幸。
2.當過運事件自然徵象星與同徵象的小限徵象星與重點宮位徵象星合相。如金星為婚姻自然徵象星之ㄧ ,而小限婚姻徵象星為土星,當過運金星與土星合相,可能為事件發生之應期。
3.當小限徵象星與過運星體相同並產生主要相位。如小限徵象星為金星,當過運金星與原命小限徵象星產生主要相位時,能為事件發生之應期。
4.當小限重點宮位主星與過運星體相同並產生主要相位,如小限重點宮位在本命7宮牡羊,宮主星為火星,當過運火星與原局火星產生主要相位時可能為事件發生之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