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小農具
中國使用小農具的歷史悠久,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遺址已有耕翻土壤用的石器農具。戰國時代有了鋤、鐮、鏟、鍤(即鍬)、䦆等多種鐵制小農具。以後根據各地的自然氣候、土壤性質、作物種類、耕作栽培技術、使用者操作習慣和社會經濟條件,又不斷地有所創造、改進,有些仍在大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種小農具在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中起了重要作用。20世紀70年代小農具的年平均產量達4~5億件,其中鐵制小農具約占2/3,最常用的杴、鎬、鋤、鐮4種,占鐵制小農具的一半以上。一些優質小農具還遠銷世界各地。在套用現代科學技術的基礎上,小農具的材料、製造工藝和使用性能也正在進一步提高。中國套用較廣的幾種小農具的結構、性能如下述。
分類介紹
杴
有鐵杴和木杴兩種。鐵杴一般用於鏟土、開溝、作畦埂、調製肥料、撒土、撒肥、裝卸砂石等作業。杴頭形狀有矩形、圓弧肩形、尖圓弧形等,刃口呈直線形或尖圓形。木杴又稱木杴或揚杴,杴頭由木板或三合板製成,多為矩形,用於揚場、曬場翻谷等作業。
鍬
用於開溝、掘土、挖穴、鏟取雜物等作業。結構與鐵杴相似,但鍬頭較窄而厚,木柄端有短拐扶手。便於操作時用力,入土比鐵杴深。有一種踏鍬在鍬頭上部折彎成一窄平面,鍬頭與木柄之間夾角為150°左右,適用於腳踩鍬頭耕翻土壤。
鎬
有普通鎬、齒鎬和十字鎬 3種。普通鎬的鎬頭部分較中耕除草用鋤板窄長而厚,鎬頭與鎬柄之間的夾角約70°~80°,用於挖土、整地、開溝、挖收薯類、根菜等。齒鎬有二齒鎬、三齒鎬、四齒鎬等類型。帶齒的鎬頭與鎬柄間的夾角約70°~90°,用於掘土、碎土、平地、作畦、挖收根菜、掘取廄肥、糞土等。十字鎬鎬頭的兩端可分別製成尖齒、扁平、劈刀等不同形狀,供不同作業時選用,能鑿開堅硬的土層,挖掘石塊或樹根,廣泛用於墾地造林,開溝挖穴,修築梯田和道路等作業。
鋤
有大鋤、小鋤兩類。由鋤板和鋤柄組成,鋤板與鋤柄之間的夾角約40°~70°。鋤板形狀有方形、矩形、梯形、突尖肩形和圓弧肩形等,用於作物行、株間鬆土、碎土、除草等作業。
鐮刀
有平口鐮、鋸齒鐮、釤鐮、撒鐮、爪鐮等類型。平口鐮和鋸齒鐮的鐮刃有直線形和曲弧形兩種。平口鐮的刃口光滑,主要用於收割小麥、玉米等作物,也用於割柴、草等。鋸齒鐮的刃口有細鋸齒,主要用於收割水稻。撒鐮由較長的直線形鐮刃部,長木柄和網兜等構成,在中國北方地區專用於收割小麥,作業時雙手操作,割下的小麥落入網兜,然後翻倒在地面,其工效高於其他鐮刀。爪鐮為帶布制或皮製套環的矩形薄刃刀片,專用於切斷高粱、粟等穗頭。釤鐮或稱大釤刀,具有較長的弧形鐮刃和較長的木柄,主要用於砍割牧草,也可用於割麥子和稻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