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習俗
中國民間自從元宵張燈之俗形成以後,歷朝歷代都以正月十五張燈觀燈為一大盛事。梁簡文帝曾寫過一篇《列燈賦》:"南油俱滿,西漆爭燃。蘇征安息,蠟出龍川。斜暉交映,倒影澄鮮。"描繪了當時宮廷在元宵張燈的盛況。隋煬帝時,每年正月十五舉行盛大的晚會,以招待萬國來賓和使節。據《隋書·音樂志》記載:元宵慶典甚為隆重,處處張燈結彩,日夜歌舞奏樂,表演者達三萬餘眾,奏樂者達一萬八千多人,戲台有八里之長,遊玩觀燈的百姓更是不計其數,通宵達旦,盡情歡樂,熱鬧非常。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唐代是實行宵禁的,夜晚禁鼓一響就禁止出行,犯夜要受處罰;唯獨在上元節,皇帝特許開禁三天,稱為"放夜"。沿至宋朝,張燈由三夜延長至五夜,燈彩以外還放焰火,表演各種雜耍,情景更加熱鬧。《東京夢華錄》中記載:每逢燈節,開封御街上,萬盞彩燈壘成燈山,花燈焰火,金碧相射,錦繡交輝。京都少女載歌載舞,萬眾圍觀。"遊人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音喧雜十餘里。"大街小巷,茶坊酒肆燈燭齊燃,鑼鼓聲聲,鞭炮齊鳴,百里燈火不絕。
到了明代,朱元璋在金陵即位後,為使京城繁華熱鬧,又規定正月初八上燈,十七落燈,連張十夜,家家戶戶都懸掛五色燈彩,彩燈上描繪了各種人物,舞姿翩翩,鳥飛花放.龍騰魚躍,花燈焰火照耀通宵.鼓樂遊樂.喧鬧達旦,這是我國最長的燈節,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猜燈謎
“猜燈謎”又叫“打燈謎",是元宵節後增的一項活動,燈謎最早是由謎語發展而來的,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它是一種富有譏諫、規戒、詼諧、笑謔的文藝遊戲。謎語懸之於燈,供人猜射,開始於南宋。《武林舊事·燈品》記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元宵佳節,帝城不夜,春宵賞燈之會,百姓雜陳,詩謎書於燈,映於燭,列於通衢,任人猜度,所以稱為"燈謎"。如今每逢元宵節,各個地方都打出燈謎,希望能喜氣洋洋的,平平安安的。因為謎語能啟迪智慧又饒有興趣,所以流傳過程中深受社會各階層的歡迎。
唐宋時燈市上開始出現各式雜耍技藝。明清兩代的燈市上除有燈謎與百戲歌舞之外,又增設了戲曲表演的內容。
歷代人們除游燈市外,又有迎紫姑祭廁神、過橋摸釘走百病等習俗,有擊太平鼓、秧歌、高蹺、舞龍、舞獅等遊戲。
傳統社會的元宵節是城鄉重視的民俗大節,在城市元宵喧鬧尤為熱烈,它體現了中國民眾特有的狂歡精神。傳統元宵所承載的節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們逐漸失去了共同的精神興趣,複雜的節俗已經簡化為“吃元宵”的食俗。
舞龍燈
耍龍燈
耍龍燈,也稱舞龍燈或龍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上古時代。傳說,早在黃帝時期,在一種《清角》的大型歌舞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後又編排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見於文字記載的龍舞,是漢代張衡的《西京賦》,作者在百戲的鋪敘中對龍舞作了生動的描繪。而據《隋書·音樂志》記載,隋煬帝時類似百戲中龍舞表演的《黃龍變》也非常精彩,龍舞流行於我國很多地方。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徵。李時珍《本草綱目》說:"龍,其形有九:身似蛇,臉似馬,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是也。" 在古人的心目中,龍具有呼風喚雨、消災除疫的功能,而我國自古即以農業立國,風調雨順對於生產生活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所以古人極力希冀得到龍的庇佑,由此形成了在祭祀時舞龍和在元宵節舞龍燈的習俗。宋代吳自牧《夢粱錄》記載:元宵之夜,"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在長期的發展演變中,舞龍也形成了許多不同的樣式,主要有龍燈、布龍等。龍燈也稱"火龍",這是流行最為廣泛的一種龍舞。這種龍由篾竹紮成龍首、龍身、龍尾,上面糊紙,再畫上色彩。龍身有許多節、節數可多可少;但必須是單數。每節中點燃蠟燭;有的地方不點蠟燭,而是用桐油、棉紗或燈草做成的"油捻"。這種油捻燃燒力很持久,龍燈舞動時五光十色,始終不會熄滅。下面裝有供舞者手持的木柄.龍前還有一人手舉紅色綢珠指揮龍舞。如廣東陽江的《鯉魚化龍》,靈活奇巧,善於變幻,舞龍手身著可開可合的鯉魚皮,觀眾起先看到的是一條條戲水之魚,可隨著明快的樂曲突然一變,魚兒成龍,然後一條口中噴火的鯉魚躍過龍身,象徵"鯉魚跳龍門"之意。布龍也稱"彩龍",主要在白天表演,節中不燃蠟燭,所以表演時騰飛歡躍,好似江海波翻浪涌,氣勢非凡雄偉,別有一功。舞龍時循勢連貫表現巨龍盤鏇歡騰,動作非常複雜。有的地方鬧元宵,各路龍燈匯集竟達百餘條,隊伍長達二三華里。每條龍燈還伴有十番鑼鼓,聲聞十里,甚為壯觀。在海外,至今仍有許多華人社團保留著耍龍燈的古老傳統,常為當地節日賽會演出。
踩高蹺、舞獅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民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乾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製,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據說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採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於軍隊,後來傳入民間的。兩種說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於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說:“戲有五方獅子,高丈余,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里。”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
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鏇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鈸、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並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為主,表演時講究表情,有搔癢、抖毛、舔毛等動作,惟妙惟肖,逗人喜愛,也有難度較大的吐球等技巧。南獅以廣東為中心,並風行於港澳,東南亞僑鄉。南獅雖也是雙人舞,但舞獅人下穿燈籠褲,上面僅僅披著一塊彩色的獅被而舞。和北獅不同的是“獅子郎”頭戴大頭佛面具,身穿長袍,腰束彩帶,手握葵扇而逗引獅子,以此舞出各種優美的招式,動作滑稽風趣。南獅流派眾多,有清遠、英德的“雞公獅”,廣州、佛山的“大頭獅”,高鶴、中山的“鴨嘴獅”,東莞的“麒麟獅”等。南獅除外形不同外,尚有性格不同。白須獅舞法幅度不寬、花色品種不多,但沉著剛健,威嚴有力,民間稱為“劉備獅”。黑須紅面獅,人稱“關公獅”,舞姿勇猛而雄偉,氣概非凡。灰白鬍須獅,動作粗獷好戰,俗稱“張飛獅”。獅子為百獸之尊,形象雄偉俊武,給人以威嚴、勇猛之感。古人將它當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徵,認為它能驅邪鎮妖、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人們逐漸形成了在元宵節時及其他重大活動里舞獅子的習俗,以祈望生活吉祥如意,事事平安。
劃旱船
劃旱船,民間傳說是為了紀念治水有功的大禹的。劃旱船也稱跑旱船,就是在陸地上模仿船行功作,表演跑旱船的大多是姑娘。旱船不是真船,多用兩片薄板,鋸成船形,以竹木紮成,再蒙以彩布,套系在姑娘的腰間,如同坐於船中一樣,手裡拿著槳,做划行的姿勢,一面跑,一面唱些地方小調,邊歌邊舞,這就是劃旱船了。有時還另有一男子扮成坐船的船客,搭檔著表演,則多半扮成丑角,以各種滑稽的動作來逗觀眾歡樂。劃旱船流行於我國很多地區。
祭門、祭戶
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是,把楊樹枝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逐鼠
這項活動主要是對養蠶人家所說的。因為老鼠常在夜裡把蠶大片大片地吃掉,人們聽說正月十五用米粥餵老鼠,它就可以不吃蠶了。於是,這些人家在正月十五熬上一大鍋粘糊糊的粥,有的還在上面蓋上一層肉,將粥用碗盛好,放到老鼠出沒的頂棚、牆角、邊放嘴裡還邊念念有詞,詛咒老鼠再吃蠶寶寶就不得好死。
《荊楚歲時記》中說,正月十五的時候,有一個神仙下凡到一個姓陳的人家,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能祭祀我,就讓你們的蠶桑豐收。後來就形成了風俗。
另一種說法是,吳縣有一個叫張成的人,起夜時,看到一個美麗的女子立在家中的東南角,舉手召喚他。張成走上前去,女子對他說:“我是你們家的這個地方的神,明年正月十五的時候,你做好粥,上面蓋上肉來祭祀我。你們家的蠶桑就能豐收。”說完這女子就不見了。張成從此以後每年都這樣做,果然年年豐收。
所以在絲綢業逐漸興盛的魏晉時候,這種風俗就流傳開來。人們做好粥,祝禱說:“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待我三蠶老。”
送孩兒燈
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即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