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大社會

小政府大社會

“通俗的來講,就是在社會活動中弱化政府的職能,政府由管的“寬”過渡到管的“窄”,充分的發揮出市場、社會組織的自我調節能力。政府權力小了,相對社會的權力就大了。政府不干涉的事統統由“大社會”來解決,發揮企業、市民與社會組織自我管理。

2012年狀況

“小政府大社會”是改革開放後出現的重要改革理念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曾經喧囂一時,也曾經沉寂無聞。自2008年中央政府推進大部制改革之後,該理念有再次流行。2012年8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再次把“小政府大社會”推至前台。圍繞這一理念與地方的實踐經驗,必將會有一番激烈的討論,我相信這對於未來的中國政府的改革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小政府大社會”究竟適不適合中國,2012年時下結論還為時過早,這一切還需要時間和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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