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戚

小戚

小戚,本是一名15歲的國中優等生,因涉嫌搶劫被公安當局抓獲。小戚在他鄉異地結識不良少年,並連續搶劫兩次觸刑。

個人簡介

小戚,安徽碭山人,年方15時應涉嫌搶劫案被公安機關抓獲。

生平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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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碭山的15歲被告人小戚本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國中生,在一次上學的路上打老虎機輸光了媽媽給的1200元學費。小戚家庭困難,家裡供他上學很不容易,因為擔心家人責備,小戚走了一天一夜獨自來到徐州打工,想把輸了的錢掙回來。
之後,小戚找到一家正在招工的羊肉館,老闆承諾每月給700元的工錢,小戚在羊肉館工作了4個月,眼看就能掙夠錢回家,沒想到老闆反悔,只給了小戚800元錢。討要工資不成,小戚只好離開羊肉館。打工期間,小戚偶爾到附近的網咖上網,在網咖結識了不良少年小亮。走投無路的戚某,經小亮的提議,鋌而走險,與小亮一起於2010年4―5月間,實施搶劫兩次,搶得手機一部、MP4一部及人民幣320元。2010年5月2日,小戚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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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徐州5月24日電(李曉韞張倩拾冠之)15歲少年在他鄉異地結識不良少年,並連續搶劫兩次觸刑。5月24日,江蘇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名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發出“禁止令”,在宣告緩刑的同時明令禁止其進入經營性電子遊戲場所及網咖。據悉,這是5月1日開始施行《刑法修正案(八)》以來,該市首例向未成年人宣告“禁止令”的案件。
徐州市鼓樓區法院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對小戚的犯罪成因進行了認真分析,發現小戚犯罪作案與打遊戲機、在網咖結交不良少年有很大關係,所以法院在判處戚某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緩刑三年的同時,禁止被告人小戚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進入經營性電子遊戲場所及網咖。
為保證對小戚的“禁止令”有效執行,主審法官告訴記者,在宣判時向被告人進行了充分釋法,告知他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規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會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同時,法官對小戚的父母進行了教育,希望他們加強監管,多與小戚溝通,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和引導,為小戚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圍。此外,鼓樓法院將會向小戚住地的社區矯正機構送達法律文書,請社區矯正機構對禁止令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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