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鎮類型
世界各國的情況不同,小城鎮劃分的標準各異。中國的小城鎮可作以下不同的劃分:①根據非農業人口數量可分為:0.2萬以下、0.2~1萬、1~5萬、5~10萬、10~20萬等不同規模的城鎮;②根據建制情況可分為:小城市、建制鎮和非建制鎮;③根據行政級別可分為:地級市、縣級市、鄉級鎮、村級鎮;④根據隸屬關係可分為:省轄市鎮、地轄市鎮、縣(市)轄鎮,鄉轄鎮;⑤根據社會功能可分為:衛星鎮、礦山鎮、工業鎮、交通鎮、商業鎮、文化鎮、旅遊鎮、軍事鎮、邊境鎮、綜合鎮等;⑥根據城建工作性質可分為:新建型城鎮、引導型城鎮、改造型城鎮;⑦根據地理環境可分為:平原鎮、山地鎮、濱湖鎮等。從中國小城鎮的形成、發展及其結構、功能等因素綜合起來考察,小城鎮可分為兩大基本類型:一類是區域性中心城鎮,如地、縣所在地城鎮和農村集鎮。一般特點是:①以農業為基礎,以支農行業為經濟支柱,以周圍區域為主要服務對象;②社會結構比較均衡,社會功能比較齊全,具有較大的綜合性;③巨觀分布比較均勻,縱向聯繫比較緊密,有明顯的等級性和隸屬關係;④發展資金主要來自內部的積累,發展過程具有較大的漸進性和穩定性。另一類是功能性專業城鎮,如衛星城、工礦鎮、交通鎮、旅遊鎮、軍事鎮等等。一般特點是:①以大城市和特殊的自然資源或地理環境為主要依託,以非農產業為主要支柱;②骨幹產業非常突出,社會結構不太均衡,社會功能不夠齊全;③巨觀分布不平衡,輻射範圍十分廣泛,跨地域的橫向聯繫比較發達,但與周圍區域聯繫不太密切;④建設初期主要依賴外部大量投入,發展速度和規模主要取決於國家的巨觀布局,發展過程具有較大的跳躍性。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區域性中心城鎮將逐漸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功能性專業城鎮將逐漸向綜合性方向發展。
此外,有的學者認為,中國的小城鎮還可分為 3大類:①以中心地方功能為主的小城鎮;②以專門化功能為主的小城鎮;③以交通運輸功能為主的小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