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行,原系民族資本創辦,後淪為官商合辦,受官僚資本控制,是南京國民政府壟斷金融的重要基礎。
所謂“小四行”,是對“大四行”而言的。當時人們對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加上中央信託局和郵政儲金匯業局合稱為“四行兩局”(1946年又成立中央合作金庫),它們是國民黨國家壟斷資本金融體系的主體。中國通商銀行、四明商業儲蓄銀行、中國實業銀行,加上中國國貨銀行,是四家官商合辦銀行,業務上受“大四行”官僚資本銀行所控制,是這個體系的附庸,因而人們習慣上就稱它們為“小四行”。
解放後,中國通商、四明和中國實業3家銀行,經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派出軍事特派員進行監督,實行公私合營,接收其官股部分成為公股,派出公股董事,同私股推出的代表一起組成新的董事會,繼續營業。中國國貨銀行由於帳冊不全,資金外逃,無法復業,就予以結束清理。至此,“小四行”的稱呼也就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