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4號建議的答覆

我局嚴格依照市政府會議精神,按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已開始加強對城市公共運輸的管理,規範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實行嚴管重罰,加大對亂漲價、亂收費行為的處理力度,規範運營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2008年2月3日、4日,我局匯同市物價局開展了城市公共運輸運價檢查,對亂漲價、亂收費的駕駛員或業主進行了現場處罰和教育。 2008年3月10日至13日,我局開展了為期四天的城市公共運輸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從行業管理規定、文明服務規範、安全行車等方面進行了培訓。

尊敬的劉江帆、楊瓊、王春蘭、鄧林玉、陳友蓉、敖光國、聶洪才、袁明利、韋小梅代表:
一、赤水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現狀:
市人民政府2008年3月11日召開交通安全聯席會議,理順了赤水市公共運輸管理體制,明確了在城市規劃區的三個辦事處和天台、復興、大同鎮實行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管理單位為市城管局。目前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範圍界為城市公共汽車(市區1、2路各4輛、市中至天台8輛,計16輛)、城市出租汽車180輛、市區至赤天化長安車59輛,共有城市公共運輸車輛255輛,全部使用汽油和天然氣作燃料。我局嚴格依照市政府會議精神,按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已開始加強對城市公共運輸的管理,規範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實行嚴管重罰,加大對亂漲價、亂收費行為的處理力度,規範運營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二、對出租汽車亂漲價、亂收費的規範管理
出租汽車亂漲價、亂收費的現象,在我市客觀存在,主要發生壓縮天然氣公司停止供氣、電力公司停止供電和春節期間,在市民中產生了不良影響,已嚴重影響了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的形象和制約了城市公共運輸的健康發展。為此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服務和規範管理:
(一)加強監督管理。2008年2月3日、4日,我局匯同市物價局開展了城市公共運輸運價檢查,對亂漲價、亂收費的駕駛員或業主進行了現場處罰和教育。
(二)認真處理乘客投訴問題。2008年上半年我局共處理投訴亂漲價、亂收費行為12起,經調查核實,對從業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處罰,其中立案調查處理2起,對當事人處罰500元,營運車輛停運2天;簡易程式處理11起,對當事人每人處罰50元。
(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遵守行業管理規定。2008年3月10日至13日,我局開展了為期四天的城市公共運輸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從行業管理規定、文明服務規範、安全行車等方面進行了培訓。在培訓中強調,每個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貴州省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遵紀守法,文明服務,嚴格執行價格政策。
(四)認真做好城市出租汽車調整價格的前期準備工作。我市的出租汽車運價是2002年6月開始執行的,近五年來,油氣價格一漲再漲,車輛保險費、修理材料費、駕駛員工資等均不同程度上漲,經營者運營成本增加,利潤空間小,風險增大,經營者從2007年初多次聯名要求上調出租汽車運價,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直到今年4月28日才召開聽證會,目前物價部門正在制定調整方案,上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五)積極協調貴州採氣廠保證車輛天然氣供應,加強對壓縮天然氣站的管理,確保公共運輸車輛燃料供應。
(六)及時足額發放燃油補貼,減輕經營者運營成本不斷增高的壓力。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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