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侯降者判

《對請侯降者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對請侯降者判

〈浙江西防禦使請侯降者。御史台守約而爭,雲非功臣。〉

褒德祿賢,建封列爵,以勸能者,且旌善人。惟彼軒,是職防禦,敷其七德,耀以五兵。故戎狄之人,重譯來朝北闕;蠻夷之類,稽顙願沐南薰。使司欲以德招攜,請封茅土;憲台以舊非心膂,未許繁纓。得失可知,與奪斯在。且官不必備,器無假人,願取則於《周書》,無貽誚於漢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