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式律

格律詩中,每聯的平仄句式基本一致,稱為“對式律”。

含義

格律詩中,把全詩失粘而每聯上下兩句的平仄句式基本一致的體式,稱為“對式律”:有對式五絕、對式五律、對式長律等等。
註:律詩的格律結構是以粘對規則為特徵的。所謂粘對規則是講律句和律聯的結合關係的,即:一聯之內上下兩個律句要以異聲相對的關係連線起來,如“白日依山盡”,就要以“黃河入海流”與之連線成律聯,以使平仄與上一句相異相對;至於兩聯之間,則要以同聲相粘的關係接合起來,接“黃河入海流”一句就需要“欲窮千里目”這個平仄格式的律句,然後再以“更上一層樓”於之相對,構成第二個律聯。這樣,聯內相對,聯間相粘,對與粘交叉連線下去可以構成三韻的小律詩、四韻的律詩、五韻以上的長篇律詩。

詩句實例

如出自《全唐詩》(卷201_5)的一首詩,岑參的《使君席夜送嚴河南赴長水得“時”字》:
嬌歌急管雜青絲,銀燭金杯映翠眉
使君地主能相送,河尹天時坐莫辭。
春城月出人皆醉,野戍花深馬去遲。
聲報爾山翁道,今日河南勝舊時。
這首詩的第二、三、四聯都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一聯因首句入韻故有所不同),不講究“相粘”,全屬拗句,這稱為“對式律”。
下列詩例是“一二聯對式結合+三四聯對式結合(對式律結合法)”。
詩例:王融 臨高台 (前四句平韻式+後四句平韻式)
遊人欲騁望,積步上高台。
井蓮當夏吐,窗桂逐秋開。
花飛低不入,鳥散遠時來。
還看雲陣影,含月共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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