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基本概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原屬國家教委主管的中法政府間的教育合作項目,成立於1989年,由國家教委指定南開大學執行此合作項目。 合作交流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在南開大學招收兩屆學員後,法方於1991年初,由法國駐華使館文化處出面向我校表達了在對外經貿大學內繼續舉辦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的意願。 獲經貿部批准後於1991年3月由我校校長孫維炎與法方代表在北京簽訂了在我對外經貿大學內成立中法高級企業管理幹部培訓中心的協定。

基本概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原屬國家教委主管的中法

政府間的教育合作項目,成立於1989年,由國家教委指定南開大學執行此合作項目。創辦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的協定書是由國家教委與法方共同擬定的。

創立目的

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創立的目的旨在利用法國在企業管理教育方面的先進經驗,為我國培養一批能夠適應我國經濟改革需要的高級專業人才,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促進中法及中外之間的經貿往來。

合作交流

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在南開大學招收兩屆學員後,法方於1991年初,由法國駐華使館文化處出面向我校表達了在對外經貿大學內繼續舉辦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的意願。鑒於我校有較強的法語及企管教學師資力量,同時又能提供一定的教學場地,經協商我校答應了法方這一請求,並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批。獲經貿部批准後於1991年3月由我校校長孫維炎與法方代表在北京簽訂了在我對外經貿大學內成立中法高級企業管理幹部培訓中心的協定。當時外經貿部部長李嵐清同志及法國外貿部部長羅什先生、法國駐華大使馬騰先生出席簽字儀式。同年9月學院正式開學,招收首屆23名學員。

人才培養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要求,我校於1997年3月上報中法合作培訓企業管理碩士研究生辦學資格申請,並於1997年 9月獲學位辦辦學資格認可。二十年來,在中法雙方的努力下,中法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培訓項目進展順利,迄今畢業生已達近千人。在校學生30人。大部分畢業生已經在中法或中外合作企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根據中法兩國教育合作協定,中法第四屆教育交流與合作磋商會於1997年2月25-26日在巴黎舉行。經雙方審議,我學院這一合作項目被正式列為中法兩國政府教育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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