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覓文學社

尋覓文學社

婁底一中尋覓文學社成立於2001年,是婁底一中目前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學生社團。 尋覓文學社設立了社務部、編輯部、記者團、活動部等部門,有完整的章程,有專用社旗、社徽、印章,有專用的“社員證”,有專用的投稿信箱,有社員交流的專用QQ群以及七色帆讀者交流群

社團文化

成立目標:團結廣大校園文學愛好者,提供文學交流平台,發展校園文化

立社原則:堅持思想性、人文性、時代性

發展宗旨:尋覓理想,蔓延青春

團隊要求:高度的責任心,強的執行力,始終如一的信念,為建設尋覓而努力

團隊目標:百川匯海可憾天,眾志成城比金堅

價值理念:分享、互助、拼搏、創新

社團簡介

尋覓文學社發展的基本方略是語言表達、文藝欣賞、文章寫作相結合。尋覓文學社自成立以來,發展已經機制化,定期舉行作文比賽、朗誦比賽、演講比賽、辯論賽、討論會等一系列賽事活動,定期舉辦讀書會,定期出版刊物,不定期邀請學者、作家舉辦講座……這一系列措施不僅極大豐富了廣大學生的課餘生活,也大大提高了他們說、讀、寫的能力,為學校培養高素質人才做出了明顯貢獻,更為重要的是,學校以創辦發展文學社為契機,在很大程度上增添了學校的文化底蘊,塑造了濃厚的校園文化氛圍。

尋覓文學社堅持“ 學生的社團學生自己創辦”的理念,均由學生擔任社長、主編、主任、團長,學生也獨立承擔了撰稿、收稿、選稿、評稿到改稿、編輯、校對、排版,活動策劃、宣傳、組織,新聞採訪及報導的全程工作。文學社機構健全,分社委會、編委會、組委會和記者團,均由學生擔任幹部。

社委會全面負責社內的日常運行,下設采編部、發行部、組織部、技術部四個部門,編委會全面負責報刊的策劃編排,組委會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開展,記者團全面負責宣傳報導及採訪工作。

學生們還自己自發組織了書友會,定期舉辦讀書會進行文學交流,真正做到了“ 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學生們每期還組織採風活動,體驗生活,汲取寫作靈感和創作素材。文學社每次活動均由學生們自己策劃、組織並實施,不僅尊重了學生的自主性,增強了他們的各項能力,更培養了許多批優秀的社團幹部與社員,為他們順利進入大學,積極投入生活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鍛鍊機會。

尋覓文學社自成立以來,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現已成為學校的中心社團。尋覓文學社是湖南省文學藝術聯合會團體會員,先後被評為“ 優秀文學社團”、“ 全國百佳文學社團”等。《課堂內外》《學生文摘》《花信島》《考試指南報》《科教新報》《婁底廣播電視報》《婁底日報》等雜誌、報刊先後專版報導文學社的組織和活動情況。社員們先後在全國各級報刊發表文章近百篇;在各項徵文比賽中,有許多社員的作品獲國家、省、市等各級獎勵。由文學社主編的校報《七色帆》也有著極大的特色,在由教育雜誌社、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機制研究分會主辦的“第四屆全國中國小優秀校內報刊評選活動”中,校報《七色帆》榮獲“ 校報一等獎”,居湖南省第二名;湖南省教育學會、湖南省教科院、湖南省校園文聯共同評定為“ 優秀社報(刊)”。湖南省教育廳正廳職巡視員宋裕國,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湖南省文聯名譽主席、著名作家譚談老師,湖南省校園文聯執行主席、秘書長何洪亮,湖南省校園文聯副主席、長郡中學《澄池》主編范柏槐老師,《課堂內外·創新作文》主編郝學穎,婁底市副市長鄢福初,婁底市作協主席蔡金龍,大漢集團董事長傅勝龍等人為校報《七色帆》題詞、題字並針對校報提出了許多發展性的意見,尋覓文學社正以嶄新的姿態去迎接它光明美好的未來。

社徽

尋覓文學社社徽 尋覓文學社社徽

整體採用藍色調,藍色象徵著萬鳥翱翔後的天空和千帆過盡後的大海。由社名“尋覓”的首位字母“XM”為元素構成風帆,代表社報《七色帆》,底部象徵一本書,代表文學,將兩者巧妙的融為一體,表示文學之帆在書海里航行,象徵著尋覓文學社還很年輕,朝氣蓬勃,正沐浴在早晨金色的陽光里,乘風破浪,揚帆遠航社徽。

整個徽標圖文並茂,線條流暢,自然生動,充分體現了尋覓文學社積極向上、團結統一的氛圍,展現了尋覓文學社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全新形象。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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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規定

社團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為保證本社順利開展工作,加強文學社的組織性和紀律性,真正體現本社“營造校園文化氛圍,培養文學創作新人,擴大學生創作視野,提高整體文化水平”的宗旨,現根據學校的有關制度,結合我社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條 本社作為我校文學愛好者自發組織的學生團體,由團委直接領導,社長直接負責,服從學校管理。

第 三 條 本社立足校園、放眼文壇,求實創新、積極開拓,努力繁榮校園文學,培養創作隊伍,以文學作品和文藝活動作為我社生存和發展的驅動力。

第 四 條 本社在憲法、法律和校規允許範圍內活動,不從事與本社章程、活動宗旨無關的活動。

第 二 章 組織機構

第 五 條 本社社長1名,副社長3名,部門負責人(部長、副部長)數名組成尋覓文學社日常事務管理委員會(簡稱“社委會”),是本社領導機構,處理文學社日常工作。

第 六 條 社 長

1、主持文學社日常的工作事務;

2、定期向全體社員和學校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各機構、部門工作;

4、主持對各機構、部門負責人工作的考核評定;

5、聘請熱心並支持學生文學社團工作的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並參加相關會議或活動;

6、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學期工作計畫和學期工作總結;

7、定期召開常務會議;

8、聘請相關人員組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第 七 條 副社長

1、監督、指導所轄工作內容;

2、處理文學社日常工作事務;

3、副社長甲主持文學社人事考核管理;

4、副社長乙管理文學社財務外聯工作;

5、副社長丙負責文學社國中分社管理。

第 八 條 部 長

1、部長例會代表本部總結;

2、要以身作則,各工作要帶頭負責;

3、掌握本部的所有工作,並把工作交給副部長去分配;

4、主持每次單部會議;

5、協助社長、副社長等理事工作;

6、主持對部門工作的考核評定;

7、部門人事招募的管理。

第 九 條 副部長

1、協助部長完成工作;

2、要把工作合理分配到本部各幹事,帶頭完成;

3、部長例會時部長不在,要代替部長總結工作;

4、監督本部各幹事,協助部長對部門工作考核評定;

5、每次單部會議負責通知及考勤;

6、整理並分類本部門的所有資料;

7、部門人事招募。

第 十 條 乾 事

1、協助部長及副部長及時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

2、單部會議對工作總結、匯報,積極反饋;

3、協助其他各部門工作,秉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則。

第一十一條 本社主編1名,執行主編2名,編委數名組成尋覓文學社社刊社報編輯委員會(簡稱“編委會”),是本社編排機構,編排文學社報紙及刊物。

第一十二條 主 編

1、主持文學社報刊的編輯事務;

2、定期向社委會和學校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報刊編輯的各項工作;

4、主持對編委會工作的考核評定;

5、聘請熱心並支持學生文學社團工作的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並參加相關會議或活動;

6、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學期工作計畫和學期工作總結;

7、定期召開編委會會議;

8、聘請相關人員組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第一十三條 執行主編

1、協助主編完成工作;

2、要把工作合理分配到各編委,帶頭完成;

3、常務會議時主編不在,要代替主編總結工作;

4、監督各編委,協助主編對編委會工作考核評定;

5、每次編委會會議負責通知及考勤;

6、整理並分類編委會的所有資料;

7、編委會人事招募。

第一十四條 編 委

1、協助主編及執行主編及時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

2、編委會會議對工作總結、匯報,積極反饋。

第一十五條 本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數名組成尋覓文學社活動管理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是本社活動機構,組織管理文學社日常活動。

第一十六條 主 任

1、主持文學社活動的管理事務;

2、定期向社委會和學校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文學社活動的審批,獎品的發放;

4、主持對組委會工作的考核評定;

5、聘請熱心並支持學生文學社團工作的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並參加相關會議或活動;

6、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學期工作計畫和學期工作總結;

7、定期召開組委會會議;

8、聘請相關人員組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第一十七條 副主任

1、協助主任完成工作;

2、要把工作合理分配到各委員,帶頭完成;

3、常務會議時主任不在,要代替主任總結工作;

4、監督各委員,協助主任對組委會工作考核評定;

5、每次組委會會議負責通知及考勤;

6、整理並分類組委會的所有資料;

7、組委會人事招募及培訓。

第一十八條 委 員

1、協助主任及副主任及時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

2、組委會會議對工作總結、匯報,積極反饋。

第一十九條 本社團長1名,副團長2名,記者數名組成尋覓文學社記者團(簡稱“記者團”),是本社宣傳機構,採訪與報導日常活動。

第 二十 條 團 長

1、主持記者團日常事務處理與安排;

2、定期向社委會匯報工作;

3、定期主持召開機構會議和常務會議;

4、及時組織記者對校園焦點事件進行採訪報導;

5、主持對記者團工作的考核評定;

6、在全體會議上闡述學期工作計畫和學期工作總結;

7、定期召開記者團會議;

8、聘請相關人員組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第二十一條 副團長

1、協助團長完成工作;

2、要把工作合理分配到各記者,帶頭完成;

3、常務會議時團長不在,要代替團長總結工作;

4、監督各記者,協助團長對記者團工作考核評定;

5、每次記者團會議負責通知及考勤;

6、整理並分類記者團的所有資料;

7、記者團人事招募及培訓。

第二十二條 記 者

1、協助團長及副團長及時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

2、記者團會議對工作總結、匯報,積極反饋。

第 三 章 部門設定

第二十三條 采編部負責社內稿件收發,對來稿和用稿及時進行登記;對所有稿件進行審核,並分類歸放;負責文學社作文比賽的審稿工作。

第二十四條 組織部負責活動的策劃,接受組委會的分工安排。

第二十五條 發行部負責社刊征訂發行,用戶調查反饋。

第二十六條 技術部負責技術設計、文字錄入和網站管理。

第 四 章 社員制度

第二十七條 凡我校在校學生,承認本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者,符合以下要求,由本人申請,經機構/部門負責人考察,社委會批准,即可成為本社社員。

1、熱愛文學,文筆較好;

2、工作熱情,認真負責;

3、態度端正,誠實守信;

4、交際能力較強,做事有原則;

5、忠於職守,團結社員,樂於奉獻,信念堅定;

6、具有良好的品行,道德高尚;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8、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交際水平和工作能力;

9、無不良嗜好,尊師愛幼,勤奮學習;

10、符合文學社工作要求的其他必需條件。

第二十八條 社員納新制度

1、凡自願參加本社的文學愛好者,須按機構/部門招募計畫和安排,認真填寫正式報名表,考核合格後即可接收為本社正式成員,建立社員檔案和頒發社員證。

2、納新時間:新學年開學第一個學月,各機構/部門負責人召開會議做出討論。

3、各機構/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臨時招募。

第二十九條 幹部選拔:社長、副社長及主編、主任由社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後團委批准任命,各部正副部長由各個部門民主選舉產生後經社長任命,對社長負責,為社員服務,並可做出變動或解除。

第 三十 條 幹部條件

1、遵守校紀校規,學習勤奮認真;

2、具有較強的口才交際和組織能力以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責任心強,工作主動、積極,富有開拓精神和領導魄力,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勝任本職工作;

3、具有“向高看、向前看、向外看”的學識水平和寬廣眼界,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推動文學社進步發展。

第三十一條 社員的權利

1、在社內有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2、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3、享受創作的最新資訊,優先投稿,發表以及其他相關待遇;

4、享有社報《七色帆》的權利;

5、參與文學社的各項工作,積極提供有利於文學社發展的實用資訊;

6、登入文學社的官方網站,參與社團網路的建設和各項活動並獲得獎勵;

7、享有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8、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9、社員之間的交流以及其他應當享有的權利;

10、符合文學社發展和正常運轉規律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二條 社員的義務

1、模範遵守本章程所有規定;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文學社服務,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4、維護文學社的形象,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堅決服從和執行負責人依照本章程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文學社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苛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8、積極獻策,共謀文學社的發展大計;

9、積極投稿,積極參與文學社的各項活動;

10、履行有利於文學社穩健發展的其他必需義務。

第三十三條 社員守則

1、文學社社員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學習尋覓文學社章程;

2、文學社社員必須樹立集體觀念和團結意識,培養團體精神,積極維護文學社的榮譽和利益;

3、文學社社員不得有損及文學社的言行,不得進行有損於文學社形象的活動;

4、文學社社員在工作中應聽從負責人的安排,務實敬業,積極主動地完成工作;

5、文學社社員應該刻苦學習,提高能力,勝任本職工作;

6、文學社社員應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識,樹立“社興我榮,社衰我恥”的信念;

7、文學社社員應積極參加文學社的例會及其他活動;

8、文學社社員應該遵守文學社的其他規定。

第 五 章 活動介紹

第三十四條 活動是一個社團的其他載體、生存方式和價值源泉,活動健康、豐富、活躍、有益與否衡量社團組織虛實優劣的基本標誌。

第三十五條 主要活動

1、定期出版社報《七色帆》;

2、現場作文競賽、詩歌誦讀賽、辯論賽、演講賽等;

3、社刊社報設計大賽;

4、各類徵文:詳情依時而異;

5、創新講座:邀請名家講授文學知識,傳授寫作技藝等;

6、文學沙龍;

7、郊遊:野炊、聊天、觀光、採風,加強社員間的交流和認識,呼吸自然氣息,領略美景之神韻,感悟造化之神秀;

8、社外聯誼: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歡,促進彼此間的交流和合作,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9、學校任務。

第 六 章 紀 律

第三十六條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嚴明紀律是文學社生存與發展的重要保障,遵章守紀是每一位社員的基本義務。為杜絕組織渙散、成員懈怠、工作遲緩、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保證文學社的生機與活力,特制定工作紀律、會議紀律和活動紀律等三大紀律,堅決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執章必嚴,違章必究”,實行包乾到部的機構/部長負責人負責制,涉及機構/部門的事務由各機構/部門民主討論決定,機構/部門負責人協調安排,並建立有關成員工作考核報告,於每月月底呈交社委會。

第三十七條 我社的處分有警告撤職、留社察看、開除社籍三種,開除社籍是我社最高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 我社的獎勵有口頭表揚、張榜公示、學期評優三種,學期評優是我社最高社內獎勵。

第三十九條 工作紀律

(一)連續多次不完成機構/部門任務的,一律強制退社。

(二)每月度對每位社員進行一次考核,每學期對每位社員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對於不符合條件的社員,予以強制退社處理。

(三)對於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的,給予一定的表彰和獎勵,能力突出的提升職務。

第 四十 條 會議紀律

(一)全體會議:全體會議是我社的重大會議,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舉行一次,若有特殊的情況依照具體情況可作適當的調整。由各機構/部門負責人負責通知和召集本機構/部門所有成員。會議由副社長主持,社長做全社相關工作報告、計畫,以及縱覽全社發展狀況;人事副社長負責考勤及做工作考核匯總和人事報告;各機構/部門負責人做機構/部門工作報告。根據我社實際情況做好選舉工作,促進各機構/部門之間的交流和協作。

(二)常務會議:常務會議是我社工作會議,每月末召開一次。由人事副社長負責通知和召集並負責考勤,若有特殊情況依照具體情況可作適當的調整。副社長、各機構、部門負責人做相關工作報告,報告應包括所管轄範圍的相關情況,工作計畫,各種問題和解決狀況,未能解決,解決不了的相關問題,並由社長、副社長做統籌安排。根據我社實際情況做好人力資源的相關工作,推進各機構、部門的協作。

(三)部門會議:部門會議是考核部門負責人的重要手段,根據我社具體情況,各部門每月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各部門部長主持,副部長負責通知、召集及考勤,會議的議程為:傳達重要決策或工作;安排根據部門工作情況作好相關學習和交流工作;學習和掌握一些較專業化的知識,為學習和以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機構會議:根據報刊編排、活動組織任務實際情況安排。由主編/主任負責主持,執行主編/副主任負責通知、召集及考勤,會議的議程為:傳達重要決策或工作;具體安排本次任務的工作情況。

(五)臨時會議:為了解決好臨時出現的問題,做好突發性工作,根據我社情況可臨時決定召開本社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部門會議、機構會議等統稱我社臨時會議。臨時會議與其他各種會議的考核一樣。

(六)曠會處分:一學期曠會三次或故意影響會議秩序者做強制退社處理,遲到或早退兩次折合一次曠會。

第四十一條 活動紀律

(一)分職制度:所有活動由組委會統籌,全社活動組委會負責,機構/部門活動均機構/部門專職負責,負責機構/部門須認真籌劃,積極組織,務求健康、活躍、有益。

(二)參與方式:全社活動所有社員須參加;分機構/部門活動均機構/部門活動負責機構/部門活動均機構/部門成員須全部參加,其餘機構/部門以自願為原則。

(三)失職處理:未能搞好活動的機構/部門追究機構/部門負責人責任,三次未參加活動的社員做自動退社處理。

第四十二條 頭銜

(一)頭銜是一種對社員的工作肯定的精神獎勵。

(二)依照各機構/部門工作情況分配各項頭銜指標,由社員提出申請,機構/部門負責人審核,根據社員每學期/月度考核頒發頭銜。

(三)社員正常離社的,頭銜一律更改為“尋覓元老”作為永久保存。

第四十三條 社徽

社徽整體採用藍色調,藍色象徵著萬鳥翱翔後的天空和千帆過盡後的大海。由社名“尋覓”的首位字母“XM”為元素構成風帆,代表社報《七色帆》,底部象徵一本書,代表文學,將兩者巧妙的融為一體,表示文學之帆在書海里航行,象徵著尋覓文學社還很年輕,朝氣蓬勃,正沐浴在早晨金色的陽光里,乘風破浪,揚帆遠航。

整個徽標圖文並茂,線條流暢,自然生動,充分體現了尋覓文學社積極向上、團結統一的氛圍,展現了尋覓文學社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全新形象。

第四十四條 印章

尋覓文學社印章由尋覓文學社社長保管、使用。印章若有遺失須向全社張榜公布,經團委批准後方可更換新印章。尋覓文學社印章只能使用於尋覓文學社申請、總結、證明、聘書、榮譽證書等相關檔案,不得擅自使用。凡擅自使用產生不良後果的個人或集體,將根據情節程度追究其責任。

第 七 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尋覓文學社官方網站

第四十六條 尋覓文學社官方信箱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歸尋覓文學社日常事務管理委員會所有。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對尋覓文學社所有社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經全體社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湖南省婁底市第一中學 尋覓文學社 2010年第三次修訂)

證件管理辦法

一、社員證的使用

第一條 社員證是社員身份的證明。

第二條 社員證是文學社組織關係的憑證,社員通過社員證保持與組織的關係。

第三條 社員參加社內會議,進行選舉或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時,要攜帶並出示社員證,文學社憑證認定社員的選舉權,社員證丟失或未註冊者,不得參加選舉和表決。

第四條 社員可持證優先參加文學社組織舉行的各方面的學習和活動。

二、社籍註冊

第五條 社籍註冊是對社員社籍的連續認定,社員每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機構/部門申請註冊。不註冊者不承認其社籍。

第六條 我社社籍註冊在每月月底進行,由各機構/部門負責人收齊社員證交社委會註冊,同時將《社員登記表》、《工作統計表》及《社員考核表》交到社委會。

第七條 社籍註冊以機構/部門為單位進行,社籍註冊的內容包括:

(1)最新聯繫方式,包括班級、聯繫電話、QQ等;

(2)部門工作考核的情況;

(3)頭銜的變更;

(4)對符合註冊條件的社員,由社長在其社員證簽寫相關情況,加蓋專用章;

(5)辦理正常離社及其他原因需離社的社員離社手續。

第八條 社員有違反校規校紀及觸犯刑法行為者可暫緩註冊或不予註冊。

(1)社員應模範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準則》。

(2)凡受校紀處分或其它行政處分、刑事處理的社員一律強制退社,收回社員證。

第九條 受社內警告、嚴重警告、撤消社內職務處分的社員如能正常參加社內活動,應予以註冊;社員受留社察看處分,在察看期間,其社員證由社委會收回,察看期滿,恢復社員權力者,將社員證發還本人並及時註冊。

第十條 社員沒有正當理由不做機構/部門分配的工作,經幫助教育,能認識並改正錯誤,主動要求參加社籍註冊者,可予以註冊。對經教育仍不改正的,一律強制退社,並收回社員證。

第十一條 除社委會原因外,社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籍註冊手續,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提醒,超過規定註冊時間半月的,社員證即為失效,按自動退社處理,爾後進行登記歸檔,並收回證件。

第十二條 新社員註冊時,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在《社員登記表》“備註”欄內註明“新加入社員”,以便建立《社員個人檔案》以及頒發社員證。

第十三條 社員進入高三後,如果沒有擔任社內職務,不再保留社籍,應辦理正常離社手續。機構/部門負責人在《社員登記表》的備註欄內註明“正常離社”,社長在社員證“備註”欄內和《社員個人檔案》的“其他項目變更”註明,加蓋印章。註銷後,社員證由本人保存,但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四條 社員主動要求退出文學社的,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在《社員登記表》“備註”欄內註明“自動退社”,並收回社員證,社長在社員證“備註”欄內和《社員個人檔案》的“其他項目變更”註明,加蓋印章,社籍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社員受到獎勵或處分,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在《社員登記表》“備註”欄內註明,社長在社員證“社內獎勵”及《社員個人檔案》的“獎勵懲罰情況”登記。

第十六條 社員職務有變更時,社長應在社員證的“備註”欄內和《社員個人檔案》的“職務任免情況”註明。

第十七條 社籍註冊後,社長根據社籍註冊報告修訂《社員花名冊》。

三、社員證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 各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建立與社員證相對應的《社員登記表》以掌握社員的變化和社員證頒發、轉接、註銷情況。社長應建立與社員證相對應的《社員花名冊》,在《社員個人檔案》上應對每個社員平時各方面的表現情況,參加組織活動情況,工作考核情況,何時因何種原因受到何種獎勵和處分情況,有較詳細的文字記錄。

第十九條社員遺失社員證,應及時報告所在機構/部門負責人,在確認無法找回,或遺失理由不成立者,寫出書面說明或檢查,由其機構/部門負責人交到社委會辦理補發手續,在補辦新證時,遺失者應遞交“補辦社員證申請”,其中包括補辦原因、遺失證中姓名、職務、入社時間、編號、最後一次註冊時間。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歸尋覓文學社。

頭銜管理辦法

一、前言

為增強社員工作積極性及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評估社員工作及表現情況,促進文學社長遠持久的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二、基本條件

1、模範遵守尋覓文學社章程、規定和管理辦法;

2、有較強的集體觀念和團結意識,積極維護文學社的榮譽和利益;

3、在工作中聽從負責人的安排,務實敬業,積極主動地完成工作;

4、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識和“社興我榮,社衰我恥”的信念;

5、積極參加文學社的例會及活動。

三、申請辦法

(一)月度頭銜

1、尋覓新星

(1)申請要求

①入社時間滿一個月,持有社員證;

②月度工作考核成績優秀,表現良好;

③正常出席文學社會議及活動。

(2)審核流程

各機構、部門根據當月社員工作統計及考核情況,結合社員表現,內部民主討論決定1—2名社員,於每月社委會會議時報社委會,社委會審核通過後確定名單。

(3)獎勵辦法

全社通報表揚,頒發證書及獎品,記入社員檔案。

2、優秀機構/部門

(1)申請要求

①機構/部門能夠按時完成各類工作;

②機構/部門工作沒有出現重大錯誤。

(2)審核流程

社委會根據機構/部門人事、工作、考勤等情況,以及工作報告、會議/活動記錄完成情況,對機構/部門進行打分。

(3)獎勵辦法

該機構/部門負責人獲得“優秀社團幹部”稱號優先參選資格,機構/部門的所有社員獲得獎品一份。

(二)學期頭銜

【1】機構/部門頭銜

(1)頭銜名稱

A、優秀編輯

B、發行達人

C、活動達人

D、技術大俠

(2)申請要求

①至少被評為一次“尋覓新星”;

②能夠積極主動地完成工作;

③沒有受到過文學社處分。

(3)審核流程

社員到文學社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各機構/部門負責人根據社員工作和表現等情況,認真簽署推薦意見後交社委會考察,社委會根據民意調查、工作考勤、月度及學期考核等情況確定名單。

(4)獎勵辦法

全校通報表揚,頒發證書及獎品,記入社員檔案。表現特別突出者,吸收為社團幹部。

【2】特殊頭銜

1、最佳智囊

2、勞動楷模

3、文學之星

以上頭銜由社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頒發。

【3】管理頭銜:優秀社團幹部

(1)申請要求

①有較強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②認真積極完成管理工作;

③管理過程中無重大過失。

(2)審核流程

社乾到文學社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由1名所轄範圍的社員簽署推薦意見,社委會結合社乾所轄範圍的工作情況,社乾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和民意調查、月度及學期考核等情況確定名單。

(3)獎勵辦法

上報團委,全校通報表揚,頒發證書及獎品,記入社員檔案。表現特別突出者,提升工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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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社長

歷屆社長名單
時間姓名性別備註
2007-2008 王 敏
2008-2009 吳帝岑
2009-2010 曾旭江
2009-2010 劉 克
2010-2011 曾思行
2010-2011 曾睿舟
2011-2012朱夢婕
2012-2013劉韻笛
2013-2014羅媛
2015-2016劉深此期間我校成立南校區,南北校區文學社共存,故南北社長同時存在。
2016-2017黃璐瑤
2016-2017劉禕祥
2016-2017謝珂倫
2016-2017李佳敏
2016-2017賀海燕
2018-張芊芊
吳帝岑 吳帝岑

吳帝岑,男, 1992 年生。現湖南省婁底市第一中學學生,2008年-2009年期間任職湖南省婁底市第一中學尋覓文學社社長、《七色帆》主編、校園廣播站站長兼編輯、學生會組織部長;系湖南省校園文學藝術聯合會會員、《課堂內外》雜誌社校園記者、婁底新聞網校園小記者;曾參與課堂內外國中版編輯工作並擔任欄目主持人。熱愛文學與寫作已先後在國內各級刊物發表文章十餘篇,榮獲全國中國小校內報刊評佳編輯獎一等獎”。多次被學校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社團幹部、校園之星等。

曾旭江 曾旭江

曾旭江,男,1992年生。現湖南省婁底市第一中學高251班學生,2009年-2010年期間任職湖南省婁底市第一中學尋覓文學社社長、《七色帆》主編、學生會學習部副部長,系婁底日報、婁底新聞網校園小記者,在校期間榮獲學校頒發榮譽證書二十餘張,多次被學校評為優秀團支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社團幹部等。尋覓文學社更是榮獲“全國百佳文學社團”、“優秀文學社團”、 “紀念建國60周年湖南校園文藝大賽”最佳組織獎;主編的校報《七色帆》獲得 “ 全國校內報刊評選一等獎” 、“優秀社報”等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地址:婁底市第一中學正心樓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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