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人類用口罩防塵已有數百年的歷史。早先,在採礦、冶煉或爐窯等作坊幹活的工匠們知道,有些粉塵或煙塵是有毒的,長期吸入會使人生病,在幹活時經常用布蒙在臉上,幫助減少吸入有毒的粉塵,到18世紀末,開始有人設計用來防塵的口罩,如圖1所示的簡易口罩就是普魯士的一位礦業工程師所設計的,Lewis P. Haslett是美國第一個防塵口罩專利的擁有者,他發明的口罩也是給礦工用的,此後,歐美陸續出現了一系列的呼吸防護用品的專利,用棉纖維、活性炭、石灰等過濾材料來過濾粉塵和一些有毒、有害的氣體。現代意義上的防塵口罩使用的是無紡布材料,起源於1960s~1970s的美國。美國3M公司基於無紡布和靜電纖維濾棉的專有技術,從1967年開始設計和生產防塵口罩,當時恰逢美國《職業安全健康法(1970)》頒布和美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成立,美國國內的勞工職業健康和保護得到全面的加強,有力推動防塵口罩的套用和更多新技術的研發,經過40多年的發展,這類產品已發展成為品種豐富、樣式多變、功能齊全的安全防護產品。醫生戴口罩的歷史也很久,法國外科醫生Paul Berger(1845-1908)是醫學界有文獻記載的設計並使用口罩的第一人(圖2),他是受到了德國病理學家CarlFluegge 發現唾液中含有致病菌的啟發,懷疑手術中醫生和助手說話所產生的唾液飛沫是導致傷口感染的原因之一,於是他用6層紗布裁剪成四方形做成口罩,把口罩下方縫在手術袍上,罩住自己的鬍子,上方靠繩子系在脖子後面,蓋住鼻子。Berger從1897年10月開始在手術中使用這種口罩,在隨後的15個月中,Berger發現自己的手術患者發生感染的幾率有明顯下降,1899年2月22日,Berger在巴黎召開的外科協會會議上宣讀了題為“在手術中使用口罩”的論文,使口罩在醫學界推廣使用。
套用和分類
戴口罩體現兩方面的目的,為保護佩戴者,或為保護環境。戴任何口罩都會阻擋說話或咳嗽產生的唾液飛沫,這對別人或環境是有保護作用的;絕大多數人戴口罩還是為了保護自己,如防範空氣中的污染物,或降低一些受傳染性的風險,這才是專業用防護口罩的主要用途。在國內外,專業用防護口罩主要以顆粒物防護口罩(過去俗稱防塵口罩)、醫用外科口罩和醫用防護口罩為代表,分別有適用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產品要經過檢測認證才允許在工作中使用。在防護作用和套用方法方面,不同口罩間會存在一些交叉和重疊,各有特點。顆粒物防護口罩
顆粒物防護口罩(particlerespirator)的用途是防護空氣中懸浮的各類顆粒狀的空氣污染物,給佩戴者提供呼吸防護。顆粒物防護口罩是套用最廣泛的專業用防護口罩(參見圖3)除了在傳統的工業和工程建設中使用外,也廣泛用於農業、科研和教學,可防護各類礦塵、煤塵、矽塵、鑄造煙塵、焊接煙塵、藥塵、糧食塵、油霧、酸霧及放射性的氣溶膠和生物性氣溶膠,也可用於各種空氣傳播的致病微生物的防護,如結核分枝桿菌或SARS病毒等。
國內外對顆粒物防護口罩都建立了強制性的產品認證標準,如中國的GB2626-2006、美國的42CFR 84和歐共體的EN 149-2001等【】。由於標準會對產品的防護級別有不同的要求,為便於使用者選用和政府的監管,這些標準都要求在口罩表面和包裝中,對防護或過濾效率級別做明確的標識,並提供產品的認證信息,便於核查。標準會通過兩個最關鍵性的技術指標,即顆粒物的過濾效率(體現於口罩的過濾材料)和口罩與佩戴者臉部之間的密合性(體現在口罩的設計結構和固定方式的可靠性),來規範防護口罩的基本安全防護性能;標準也會對呼吸阻力加以限制,避免阻力過大對使用者健康產生不利的影響。
N95口罩特指在美國經過美國國家職業安全健康研究所(NIOSH)認證的,防護級別為N95,效率達到95%的顆粒物防護口罩。一些N95口罩獲得了美國藥監局(FDA)的許可,滿足醫用的特殊性要求,作為醫用的N95口罩在手術中使用。在2003年SARS爆發時,N95口罩變得非常知名,許多美國以外的企業,包括中國的企業,都去申請NIOSH的認證,認證合格的產品會標註“NIOSH N95”的字樣,但也有一些廠商,借N95的名氣為自己的產品做宣傳,自行將“N95”做成商標,或變成自己產品的名稱,誤導消費者,這是錯誤的和不規範的行為。在我國的產品標準中,都不以“N95”作為防護級別的標識,為的就是便於和進口產品區分,防止混淆。
醫用外科口罩
醫用外科口罩(surgical mask)是醫務人員在有創操作過程中所佩戴的,為接受處理的患者及實施有創操作的醫務人員提供防護,阻止血液、體液和飛濺物傳播的口罩。在我國現有醫療器械管理體系中,醫用外科口罩屬於II類醫療器械,生產商應具備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產品應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必須符合醫藥行業標準YY0469-2004(),在口罩的包裝和使用說明中,會對產品類別做明確的說明。可以認為,醫用外科口罩的用途是在Paul Berger所發明的口罩套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不僅用於保護手術中的患者,也增加了對醫護人員的一些保護作用。YY0469-2004標準通過規定口罩的尺寸大小和測試口罩對大顆粒細菌的過濾效率(細菌過濾效率),來體現口罩對口罩佩戴者產生的飛沫的阻擋作用,用具有一定壓力的合成血噴濺測試,對口罩阻擋體液瞬時滲透導致傳染的作用進行評價。
圖4顯示的是幾種常見的外科口罩式樣,有些和顆粒物防護口罩也有幾分相像。國內外的外科口罩標準對口罩與佩戴者面部之間的密合性都沒有要求,因為外科口罩不用於預防經空氣傳播的疾病,對佩戴者不提供呼吸防護,這是它和醫用防護口罩的主要區別。
醫用防護口罩
醫用防護口罩同時具備了外科口罩和顆粒物防護口罩的防護性能,是在醫院中使用的,能過濾空氣中的顆粒物,並阻隔飛沫、血液、體液和分泌物的防護口罩,也屬於II類醫療器械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083-2010。第一版的GB19083是2003年SARS爆發期間緊急制訂的,2010年對舊版標準做了修訂。GB19083對口罩的過濾效率和密合性都有明確要求,在這一點是和GB2626-2006類似的;醫用防護口罩同時也是外科口罩,因此不允許設定呼氣閥,避免佩戴者產生的飛沫經呼氣閥排出污染手術創面;
許多醫用防護口罩外表使用圖5所示的藍綠色,這只是醫療行業的一個習慣,而口罩外表面的材料會對體液噴濺有阻隔作用,在這方面,非醫用的顆粒物防護口罩通常都不會考慮。
一次性口罩
表面上看,一次性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很難區分。醫院內專用的一次性口罩(圖6)屬於I類醫療器械,產品有醫療產品註冊證,醫藥行業對這類產品沒有標準,生產企業只依據企業標準生產。醫用一次性口罩沒有阻擋體液噴濺的防護功能,對飛沫的過濾效能也不確定,不能用於手術操作。一次性口罩使用無紡布材料製作,非常輕薄,佩戴時不需要和臉緊密貼合,對氣流阻力很低,佩戴舒適性很高,也很便宜,通常在用過後就被丟棄,廣泛用於食品加工和一些電子器件的生產,可防止操作工對食品或工件的污染;在醫院,醫護人員會給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提供一次性醫用口罩,供他們進出公共區域時使用,可幫助降低疾病傳播的風險。隨著公眾對防護流感的意識加強,有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當自己得了感冒,或傳染流感後,佩戴一次性口罩可減少將疾病傳染給家人和同事的風險,是值得提倡的。
異味減除口罩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兩種產品是有機物異味減除的口罩(參見圖7)和酸性氣體異味減除的口罩(圖8)。專業用的異味減除口罩首先是顆粒物防護口罩,能和臉部密合,濾料內的少量活性炭吸附劑可吸附一些低濃度的、無害的,但會讓人感覺不舒適的氣態物質,對一些腐敗物質散發的臭味兒,或有些膠水散發出難聞味道會有一定的效果。由於這類口罩只用於無害的環境,所以也不需要用標準對異味減除效果做具體的要求,全憑佩戴者的主觀感覺,使用者可以用一些安全的有機液體(如食用白醋,即高純度醋酸,或醫用酒精)來鑑別有機物異味減除的效果。使用者應仔細閱讀異味減除口罩的使用說明,確定適用性。有機物異味是指常溫、常壓下為液態的有機物所揮發出來的有味道的有機物,這類有機物的沸點會高於室溫,所以有機異味減除的口罩對甲醛是不適用的。甲醛的沸點是 -19?C,福馬林是甲醛的水溶液,並不是液態的甲醛,和甲烷一樣,甲醛也屬於有機氣體,普通的活性炭對有機氣體是沒有什麼過濾效果的,只能使用專防甲醛的防毒面具。當有異味兒的環境中氣態污染物的濃度超過了健康標準時,就不能使用異味減除口罩了,應選用防毒面具。
產品標準
顆粒物防護口罩、醫用防護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都分別有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標準信息參見表1。表1:我國已發布的專業用防護口罩產品標準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強制機構 | 專業套用領域 |
GB2626-2006 | 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職業用(如工業、農業、科研、學校、服務業等) |
GB19083-2010 | 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醫用 |
YY0469-2004 | 醫用外科手術口罩技術要求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醫用 |
根據GB19083-2010,醫用防護口罩設有三個過濾效率級別,分別是95%、99%和99.97%,都只適用於非油性的顆粒物,這符合醫院環境防護的顆粒物不具有油性物質的特點。GB2626-2006是顆粒物防護口罩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認證管理所依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也有三個過濾效率級別,分別是90%、95%和99.97%,濾料分KN和KP兩個類別(參見表2),這些都與GB19083有一定區別,但兩個標準在過濾效率的測試方法方面具有可比性。
表2 GB2626-2006對防顆粒物呼吸器過濾元件的分類、分級和標識要求
濾料分類 | 過濾效率90% | 過濾效率95% | 過濾效率99.97% | 口罩產品表面標識要求 |
KN類 | KN90 | KN95 | KN100 | 除產品型號和商標外,同時標註標準號和過濾效率級別,如: GB2626-2006 KN95 |
KP類 | KP90 | KP95 | KP100 | |
KN:適合防非油性顆粒物。非油性顆粒物如各類粉塵、煙、酸霧、噴漆霧和微生物等。 KP:適合防非油性和油性顆粒物。典型的油性顆粒物如油煙、油霧、瀝青煙、柴油機尾氣中含有的顆粒物和焦爐煙等。 |
除國產的、符合國標的產品,在國內市場上還有許多進口的,符合國外標準的顆粒物防護口罩產品,也可以使用。表3和表4分別對符合美國標準和歐洲標準的產品分類、分級和標識要求做了匯總。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規定,顆粒物防護口罩屬於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當在工作中使用時,無論國產或進口產品,都必須符合GB2626-2006,必須有“勞動安全”標誌(即LA標誌)和認證證書。
表3美國標準NIOSH 42CFR84對防顆粒物呼吸器過濾元件的分類和分級
濾料分類 | 過濾效率95% | 過濾效率99% | 過濾效率99.97% | 口罩產品表面標識要求 |
N類 | N95 | N99 | N100 | 除產品型號和商標外,同時標註“NIOSH”字樣、過濾效率級別及該型號產品的NIOSH認證號碼,該號碼可以在NIOSH官網查詢,供使用者核實信息,如: NIOSH N95TC-84A-0007。 |
R類 | R95 | R99 | R100 | |
P類 | P95 | P99 | P100 | |
N:適合防非油性顆粒物。 R:適合防非油性和油性顆粒物;當用於油性顆粒物時,限制使用時間8小時。 P:適合防非油性和油性顆粒物;當用於油性顆粒物時,由製造商規定限制使用時間。例如,3M公司對產品的規定是:“如果濾棉用於油性顆粒物的防護,使用時限為累積使用時間達到40小時,或從開始使用達到30天,以其中提早到達者為準。” |
表4歐洲標準EN149-2001對防顆粒物口罩的分級
濾料分級 | FFP1* | FFP2* | FFP3* | 口罩產品表面標識要求 |
過濾效率 | 80% | 94% | 99% | 除產品型號和商標外,同時標註歐洲標準號和過濾效率級別,以及認證機構代號。 如:EN149-2001 FFP3CE0086 |
*說明:同時適合防非油性和油性的顆粒物。 |
選用
當使用口罩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健康,如防護各類顆粒狀的空氣污染物,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專業用防護口罩。工作中選用
在工作中,防護口罩的選用應遵守適用的法規、標準和行業規範,例如在工廠,工作場所內使用的專業用防護口罩必須有LA標誌和相關的認證證書,在醫院,使用的口罩必須有醫療產品註冊證,並遵照GB/T18664-2002標準,結合具體的工作條件,實際的污染物種類、毒性和濃度水平,以及佩戴者的特點和需求選擇,確保防護口罩能將污染物濃度降低到安全水平,並注意和同時使用的其他防護用品或工具不相互干擾;當工作環境中的粉塵、煙塵等污染物的濃度超過10倍的職業衛生標準限值時,應選擇更高防護級別的呼吸防護用品,如全面罩【】。在醫院內使用防護口罩預防疾病傳染和控制感染,應遵守醫療管理部門的相關導則,在手術操作中,醫護人員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不是外科口罩,醫護人員不應在手術中佩戴,否則很有可能會受到噴濺的體液的傳染;當手術中存在可經空氣傳播的疾病的感染風險時,如給肺結核病人或高致病禽流感病人插管或吸痰,或進行其他產生氣溶膠的治療時,醫護人員應佩戴醫用防護口罩;當出現新的呼吸道傳染病時,醫療結構應遵照管理部門制定的感染控制導則,採取正確的感染控制和預防措施,保護患者和醫護人員的健康。普通公眾選用
普通公眾可以選用顆粒物防護口罩防範空氣污染。PM2.5雖然非常細小,但並不比工業環境中遇到的顆粒物更難以過濾,其濃度也不比工作環境中常見的污染物濃度水平高,所以用顆粒物防護口罩過濾PM2.5不僅是有效的,而且這類產品有現行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有政府部門和權威機構對上市產品進行監督,產品質量也是有保障的。當公眾自發地使用專業用防護口罩對抗空氣污染或某些傳染病的流行,保護自身健康時,應留意政府和權威技術機構最新發布的防護指導,當缺少權威機構指導時,使用者應主動了解相關的防護知識。在購買口罩之前,應仔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明確產品功能和自己的需求相符,有疑問時,應向廠家諮詢,避免錯誤選擇,使用中務必按照產品使用說明佩戴防護口罩,注意檢查口罩的佩戴氣密性,並做到正確使用、及時更換和妥善存放。
不適合的人群
有些人並不適合使用防護口罩。首先,專業用的防護口罩是給成年人設計的,並非供兒童使用,除了兒童臉型小,有泄漏的因素外,人們通常無法要求兒童自主理解產品使用方法,會存在使用不當而導致的風險;此外,防護口罩產品標準對呼吸阻力的評價指標是以健康成年人為基準建立的,當給身體未發育成熟的兒童使用時,也可能會有一些問題。在國家標準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附錄F中,還提到其他一些不適合使用人員,患有某些心肺系統疾病的人員,如心絞痛、明顯的心律不齊、中度或重度肺臟疾病等,防護口罩的呼吸阻力會對他們的病情不利,另外,有一些人在戴上口罩或面罩後,會出現醫學上稱作幽閉恐懼症的症狀,產生恐懼或焦慮,這類人也不適合使用。適合性檢驗
顆粒物防護口罩和醫用防護口罩在權威檢測機構進行認證檢測過程中,面罩的泄漏率是經過測試的,但由於測試人員數量有限,測試合格並不保證每個使用者都會和口罩有很好的適合性,所以在選配口罩時,使用者需要和口罩做一對一的“適合性”檢驗。適合性檢驗有定性和定量兩種方法。定性方法依靠口罩佩戴者對測試用顆粒物試劑的味覺判斷口罩的密合性是否合格,比較簡單,易於掌握和操作(參見圖9),適用於各類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定量方法使用的設備比較複雜,對操作者的知識和測試條件要求都較高,測試結果是量化的(參見圖10),還可以檢驗全面具的適合性。GB/T 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的附錄E對適合性檢驗有詳細的介紹,包括方法的適用性、標準操作程式、合格的檢驗工具和注意事項等。
如果在工作中需要使用防護口罩,應由僱主向雇員提供適合性檢驗。雇員每次使用一種新型號的防護口罩時,用適合性檢驗來判斷是否足夠密合,以後還要定期重複做(如每年一次),便於發現體重變化等因素導致的不適合。適合性檢驗也是非常有效的培訓過程,會幫助使用者學習正確佩戴和調整口罩的方法,深刻理解口罩的防護效果。我國對適合性檢驗雖有標準,但尚未作強制性要求,而在美國、英國等國家,做適合性檢驗是強制性的。
由於外科口罩不提供呼吸防護,所以口罩在設計時不會考慮和使用者臉部密合,會存在明顯的泄漏,這一點可以藉助適合性檢驗來證明,佩戴者在吸氣過程中會發現口罩有明顯的泄漏,而對於紗布口罩、布口罩以及其他類型的非專業用口罩,也都可以利用適合性檢驗來幫助了解口罩密合性的重要和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