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為了維護專利法的嚴肅性,維護廣大公眾的利益,中國專利法在專利審查程式中設定了"宣告專利無效程式"。
程式說明
專利權無效請求人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交"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應當附具有關證明檔案和說明所依據的事實。無效宣告請求書和有關檔案應當一式兩份。專利複審委員會在對無效宣告的請求作出決定前,無效宣告請求人可以撤回其請求。
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請求人應當在專利複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未在該期限內補正的,該無效宣告請求被視為撤回。
第六十五條
依照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並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前款所稱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的定義)、第二十條第一款(保密審查規定)、第二十二條(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第二十三條(外觀設計的不與在先設計及在先權利相衝突)、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說明書的要求)、第四款(權利要求書的要求)、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外觀設計圖片照片的要求)、第三十三條(修改不得超範圍)或者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獨權的要求)、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分案不超原申請範圍)的規定,或者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不重複授權,先申請原則)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請求人在"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書"中未說明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或者所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或者在已提出的行政撤銷專利權請求尚未作出決定前又請求無效宣告的,或者就行政撤銷專利權請求、無效宣告請求已作出的決定,又以同一事實和理由請求無效宣告的,專利複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專利複審委員會將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副本和有關檔案的副本送交專利權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專利檔案,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保護的範圍;期滿未答覆的不影響專利複審委員會審理。
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進行審查,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