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中心簡介
寶雞市行政服務中心(原政務大廳,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2000年9月,是市委、市政府為推進政務公開,促進廉政建設,最佳化投資環境,提高行政效能而設立的綜合性辦事機構。原址位於寶雞市火車站對面市工商銀行後樓,2008年9月遷入寶雞市行政中心3號樓一樓,辦公面積2000平方米,“中心”周圍場地開闊,環境優美。
中心地址
現有1、7、15、K15、21、22、31、36、53、60、61、70、81路公車通往,交通便利。
主要工作
“中心” 作為寶雞市綜合性行政服務平台,承擔著規範審批行為,方便民眾辦事,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職責。現有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衛生局、藥監局、文化局、交通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林業局、水利局、河道委、農業局、國安局、廣電局、人防辦、物價局、發改委、招商局、環保局、規劃局、工交辦、安監局、執法局、供電局、城建局、國土局、房管局、外匯管理局等30個單位和監察、收費部門進駐中心,設有70多個開放式服務平台,135名工作人員,“中心”受理行政審批事項140項,年檢業務13項。
規章制度
“中心”通過整合審批資源,創新審批方式,實行審批事項“ 六公開 ”,即:審批內容公開、審批依據公開、申報材料公開、辦事程式公開、承諾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的原則,推行“五個一”,即:“一區、一局、一長、一科、一章”辦公格局。一個區即為一個職能部門的辦公場所;每個部門有一名局長或授權的首席代表帶班審批;各部門的“行政審批科”成建制地進駐中心;有一枚能夠行使該部門行政審批權力的“行政審批專用章”,形成了以企業註冊登記和建設項目審批為兩條服務體系的“一廳式辦公、一個視窗收費、一條龍服務”的運行模式。
辦事程式
1.中心受理的各類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審批過程的繁簡程度和審批許可權,申報資料的完整性、規範性,以及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分為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轉辦件、補辦件、退回件六類。
2.辦事人員申辦的審批事項,可到有關視窗直接辦理;需多部門聯合審批的事項,如特殊事項和重大事項由中心召集相關部門聯合審批。
3. 進駐各單位行政審批事項中,凡涉及證照、許可證的年審、年檢工作,統一由中心組織,集中辦理。
5.凡在中心受理批辦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單位不再受理批辦。所有證照、批件的發放,審批過程中各項規費的收繳,也一律在中心辦理。
獲得榮譽
“中心”成立8年來,始終堅持“公開、規範、高效、廉潔”的服務宗旨,不斷改進行政審批方式,簡化辦事程式,竭誠為社會各界及外來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認真貫徹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名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切實為民著想,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讚譽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