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家

寫家,指從事寫作且有一定建樹的人。

基本信息

寫家,指從事寫作且有一定建樹的人。從字面而言,寫家即作家。但從使用習慣和流行而言,二者略有區別。作家主要指文學創作類寫作者,而寫家則包括了前者及其他形式的寫作者。作家這一稱謂,自20世紀中後期流行後,寫家一直比較少用,偶爾被一些寫作人當成謙辭或調侃之用,比如王朔曾自稱是個碼字的寫家。現實地看,寫家應包括作家、自由撰稿人及其他類型寫作者。鑒於對於寫家這一概念,目前尚無權威人士與機構給予界定,下面引用點相關資料供參考,並期待行家來修正補充。 相關資料 一:老舍之“寫家”說

一、“寫家”“謙虛說”的源起
綜觀老舍先生的一生,文暫且不論,僅就為人,歷來有口皆碑,為眾人所稱道。在集於一身的諸多美好品格中,平易、謙虛又為之最。誠如老舍自己所言:“我的職業中使我老在知識分子的圈子裡轉,可是我的朋友並不都是教授與學者。打拳的,賣唱的,洋車夫,也是我的朋友。”(《《老舍選集》》自序) 
以文而論,老舍常表示他“沒有詩的天才”,“不善寫短篇”小說,“小品文,我也寫不好”。提起作品的“思想”,他說:“我的作品,即使有那么一點‘意思’,都是遊戲筆墨,未曾搔到癢處。”(《三年寫作自述》)至於文學理論,那他就更是一向堅定地表示自己是不懂理論的。 
從以上來看,我們不難發現老舍的平易和謙虛。老舍是一位自本世紀二十年代以來,就開始享譽中外的著名“作家”,可他卻為什麼在很長一個時期內,又偏偏多次說自己是“寫家”,而不說自己是“作家”呢?這一字之差不打緊,卻引發出了不少的文章。 
1979年2月9日,作為老舍先生摯友的曹禺先生,在“紀念老舍先生八十誕辰”之際撰文,以《我們尊敬的老舍先生》為題,刊載於《人民日報》。文中有這么重要的一段話:“老舍先生從不稱自己是‘作家’,他好稱自己是‘寫家’,我理解這是他的謙虛,意思是他只是寫東西,而他的作品不一定如何了不起”。曹禺先生的話,當然是最具有權威性的,致使老舍先生的生前好友黃苗子,在1979年7月修改他1978年撰寫的《老舍之歌》時,都大段地加進了曹禺先生的以上論斷(見《老舍寫作生涯》)。自此以後的多少年裡,老舍研究界乃至社會各界人士,凡論及老舍,必論及其人品;凡論及其人品,必論及其謙虛;凡論及其謙虛,便多以他“從不稱自己是‘作家’”,而“好稱自已是‘寫家’”為據。由此可見,曹禺先生此論的影響之大之深之廣之久。
為此,我們有必要對老舍先生的“寫家”說,進行一番探究。 
二、“寫家”說不是謙虛
不稱“作家”而稱“寫家”是否就是老舍的“謙虛”呢?在查閱了幾十篇他的有關論述之後,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到今天確有“正名”的必要了。
老舍使用“寫家”一詞見諸文字的,最早始於1931年,並基本上貫穿於整個30年代。在此期間,僅在《我怎樣寫《二馬》》(1935)中用的是“作家”,原文是這樣的:“《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一部作品:從‘作’的方面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面說,我不但讀得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 
到了40年代,尤其是1942年以後,“作家”一詞的使用逐漸增加,但“寫家”一詞的使用仍然居多。 
建國以後,老舍離美歸國,自此,他就基本上不再使用“寫家”,而一概通用“作家”一語了。 
以上大約就是老舍在“寫家”與“作家”用語上變化的三階段。 
誠然,前期(建國前)的老舍是“好稱自己是‘寫家’”的。最有代表性的一段文字出自《述志》(《宇宙》第129期,1942年12月15日)一文的結尾:“從一九三O年我就想作個職業的寫家,經過抗戰,我想連‘職業的’三個字也取消,而乾脆說我要永遠作個‘寫家’,因為‘職業的’一詞,含有掙錢吃飯之意,而我今天是身無長物,連妻小都餓死了。多咱我自己也餓死,我就不能不放下筆;但是在餓死之前,我總要不停的寫作,因為我要作個‘寫家’。”可能以“寫家”為“謙虛”之論者,多由此而得出的結論吧? 
是否作“寫家”就容易,而當“作家”就難呢?或者說在老舍看來“作家”就一定比“寫家”要高上一個檔次呢?不!在《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中,老舍回答說:“無論怎樣說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歲的時候,我做夢也沒想到我可以寫點東西去發表。這也就是我到如今還不自居為‘寫家’的原因,現在我還希望去做事,哪怕先做幾年部長呢,也能將就。”這段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他認為作“寫家”難,比當“部長”還難,所以發表了《老張的哲學》還不敢以“寫家”“自居”。老舍的崇高理想是當一名“職業寫家”,多少年來,他“心裡一時一刻也沒忘掉嘗一嘗職業寫家的滋味”,當《駱駝祥子》完成之後,他才興奮不已的鄭重宣告:“《駱駝祥子》是我作職業寫家的第一炮。”(《我怎樣寫《駱駝祥子呢》)由此可見,自稱“寫家”哪裡是老舍的什麼“謙虛”呢? 
三、“寫家”是“自稱”也是“他稱”
另外,“寫家”也不是老舍專門用來自稱的,決不是尊稱別人為“作家”而自稱自己是“寫家”。可以說在很長的一個時期里,“寫家”是老舍的自稱,也是對中國的與外國的所有作家的通稱。因此我們說,“寫家”是老舍在一個時期內所特有的習慣用語。 
請看如下的例證: 
那古典派的寫家畫家總是選擇極高尚的材料,來幫助他的技術,……(《論文學的形式》。1931年) 
職業的寫家,在中國,並不很多。(《血點》,1938年) 
動的文人產出動的文藝,武裝的寫家產出抗戰的文藝。(《三年來的文藝運動》,1940年) 
在這個運動里,寫家們的眼睛確實的看到民間,寫家們的界限也開始往外推展。……誰知道,明日的偉大的寫家不是今天伏在戰壕里的人物呢!(《文章下鄉,文章入伍》,1941年) 
寫這種東西(指舊劇、鼓詞——引者),應當寫家與演員相處一處,隨寫隨演隨改,……(《三年寫作自述》,1941年) 
不錯,寫家是要生活,生活在抗戰中,才能寫出抗戰文藝來。(《成績欠佳,收入更欠佳》,1943年) 
在當代的名著中,英國寫家們時常利用方言……(《我的“話”》1941年) 
以上引文,涉及到了老舍有關“寫家”的主要篇章。在這些文章中,老舍著重論述了作家與生活的關係,具有極其深刻而普遍的理論指導意義,其中所說的“寫家”,包括了中國的、外國的,業餘的、專業的,平日的、戰時的等等,在老舍眼裡一概都是“寫家”,而且在中國堪稱“職業的寫家”的還“並不很多”。所以,“寫家”絕非老舍專為自己製作的一頂“謙虛”的桂冠。 
四、稱他人為“寫家”多於自己
莎士比亞、但丁、拜倫、辛克來、陀思陀耶夫基等人,恐怕是誰也不會否認的世界文學的鼻祖與巨匠,如按“寫家”“謙虛”論來推斷,恐怕他們是斷然不會在老舍“寫家”的名單之中的。不料,毫無例外,老舍照例把他們都一一列在“寫家”的文學大軍之中。請看: 
在文學史中,我們看到很多的寫家怎樣的在文藝工作之外去活動,莎士比亞寫劇本,也拴班子與演戲;但丁是位政客,密而頓是秘書,擺侖(通譯為拜倫——引者)為爭希臘獨立而死。……(《大時代與寫家》1937年) 
有件小事很可以幫助說我的意思:有一天,我到圖書館裡去找本小說念,找到了本梅·辛克來(May Sinclair)的……我很納悶,館中為什麼買這么一本書呢?我問了問,才曉得館中原是去買大家所知道的那個辛克來(Upton Sinclair)的著作,而錯把這位女寫家的作品買來,……以文筆來講,男辛克來的是低等的新聞文學,女辛克來的是熱情與機智兼具的文藝。(《我怎樣寫《小坡的生日》》,1935年) 
文藝,特別是幽默的,自要‘底氣’堅實,粗野一些倒不算什麼。Dostoevsky(陀思陀耶夫斯基)的作品——還有許多這樣偉大寫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偉大處永不被這些欠缺遮蔽住。(《我怎樣寫《離婚》》,1935年) 
以上所論莎士比亞等作家,都是為老舍所十分推崇的,既無一貶詞,卻又一概冠之以“寫家”,老舍何故要為莎士比亞們而“謙虛”呢? 
更有意思的是,在《《貓城記》自序》中,老舍記敘了這樣一段有趣的事,當他的二姐讀了《貓城記》後,“二姐嫌它太悲觀,我告訴她,貓人是貓人,與我們不相干,管它悲觀不悲觀。二姐點頭不已”,表示贊同老舍的解釋,可“外甥問我是哪一派的寫家?”“寫家”在這裡顯然不是“外甥”的原話,即令是,恐怕也是受這位“舅舅”習慣勢力影響太深的緣故吧! 
《談幽默》(1936年)是老舍關於幽默的專論之一。在這篇專論中,他古今中外,旁徵博引,對幽默作了深刻的考證、比較和論述。其中有這么一段文字:“於是笑裡帶著同情,而幽默乃通於深奧。所以Thackeray(薩克萊)說:‘幽默的寫家是要喚醒與指導你的愛心,憐憫,善意——你的恨惡不實在,假裝,作偽——你的同情與弱者,窮者,被壓迫者,不快樂者。’”在這裡,老舍將薩克萊的話,也用自己的慣用語——“寫家”——翻譯了出來,這與“外甥問我是哪一派的寫家”如出一轍。 
綜上而論,在老舍看來,“作家”也好,“寫家”也罷,同義詞而已,並無高下、貴賤、優劣之分,根本不存在什麼“謙虛”與否的問題。僅就“寫家”而言,老舍用在別人頭上的出現率,還遠遠超過自己,難道我們能說老舍是在貶低他人而抬高自己嗎? 
30年代的老舍慣用“寫家”,40年代則“寫家”、“作家”混用,到了50年代隨了大流,通用“作家”一詞了,如此而已。 
老舍先生的謙虛品格的表現廣博而豐厚,可挖掘者甚矣,然而,所謂“寫家”“謙虛說”,是不足為據的。 

二、作家與寫家的區別

錢穀融在《東方文化周刊》1996年第3期撰文指出,一個寫家,他只要有生活,有寫作技巧就能寫出作品來,但是作為一個作家單有生活和寫作技巧還是不行,他還要有一顆博大的心靈,一顆“心事浩茫連廣宇”的博大的心靈,一顆易感的、能承受巨大的苦難、而又堅韌不拔、為了人民和社會的前途而奉獻自我的博大心靈。一位外國作家曾說:“有才能的作家寫他所能夠寫的,偉大的作家則寫他不得不寫的。”不寫出來他的一顆心就不得寧靜。真正偉大的作品所表現的,都是發自靈魂最深處的至心至情。司馬遷所謂:“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過去,我們只強調反映現實,作家們一味致力於對現實生活的模寫和再現,作品往往缺乏高遠的思想和情致,造成了創作上的偏頗。而現在有些作家的創作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一些作品寫得很玄虛,裡面的人物不像是與我們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所寫的事件也令人難以捉摸。創作有各種流派,作家可以信奉不同的主義,但是這些流派、主義、手法都是從傳統與現實的交匯中,從對具體生活體驗、感受以及希望改變這種現實生活的願望中孕育、誕生出來的。因而它們並不是一種可以被當作什麼時髦的東西,去隨便搬來,隨便套用的。作家只有對現實進行深入的觀察和嚴肅的思考,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上所產生的作品,才能有真情實感和真知灼見,才能產生激動人心的力量。
他認為近年來文壇湧現了許多新秀,於我們的創作隊伍注進了新的血液,無論在創作題材,思想和技巧方面,他們都有新的開拓,但在高興之餘不免也有一點遺憾和擔憂。這些新進作家似乎寫得很匆忙,來不及仔細推敲和琢磨,在語言上、結構上還有許多毛病,在他們的作品看來還只是半成品時,就拿出來發表。還有一些青年作家以為文學創作並不是什麼艱難的、意義重大的事業,以為只要憑自己的才氣,隨意揮灑就成。甚至有“玩”文學的說法。而社會也似乎不知道怎樣好好地去愛護他們,一篇作品成功以後,就拚命地向他們喝彩,並爭相向他們索要更多的作品,使他們忘記了、也根本沒有時間去進一步認真地培養和鍛鍊自己,這對我們大家來說是一種很大的損失。要想在文學事業上有所成就,必須對它有真正的愛,肯為它盡心竭力、專精緻誠、潛志凝神,把整個身心都撲上去。好作品也只有在這樣的情形下才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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