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歌

寫字歌

這首強調寫字要領,唱起來琅琅上口的《寫字歌》目前已經在江蘇乃至全國眾多國小的寫字教學中廣泛運用。不為大家所知的是,這首《寫字歌》的作者是江蘇語文特級教師,現為南京金陵中學實驗國小書記的楊新富。

基本信息

概述

我們學寫字習慣很重要,身正肩要平臂開兩足安,莫忘“三個一”看清再描仿,筆筆用心寫功到自然成。

作者簡介

楊新富,全國優秀教師、江蘇省特級教師、南京市學科帶頭人、國標本(蘇教版)國小語文教科書編委、金陵中學實驗國小校長、書記。他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了《讓校園成為一本綠色的打書》、《實施春雨工程,播撒廉潔種子》等文章,《人民日報》、《南京日報》、《揚子晚報》、《南京晨報》等報記者都曾對他進行過專訪,並發表了《投身教育一生情》、《“春雨工程”為孩子們打好人生底色》等文章。近幾年來,他在《人民教育》、《國小語文教學》、《國小語文教師》等國家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了《尋找開啟閱讀王國大門的金鑰匙》、《讓拼音學習有趣起來》、《鼓勵呵護期待》等多篇論文,為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撰寫了《語文課程標準》“口語交際”教學目標解讀(湖北教育出版社)。他出版了專著《教材解讀與教學策略》、《小學生素能作文·看圖作文》,主編了《小學生成語通》系列叢書、《國小語文綜合知識解讀》,參與編寫了《新課程教學案例與評析·國小語文》、《小學生學習能力評價手冊》等。他是《國小口語交際百集》電視片的總撰稿人之人,他策劃並指導了《國小口語交際典型課例》10集教學錄像課的錄製出版(電化教育音像出版社)。隨著第八次課程改革,他交流的足跡遍布全國各地,他為20多個省、市的老師們作專題講座、執教公開課100多場次。

創作背景

新課改要提高寫字地位

2003年7月,時任南京曉莊學院第一實驗國小校長的楊新富作為蘇教版國小語文教材編委,受邀到湖北省十堰市給老師做講座。“新課改把寫字上升到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和提升語文素養的高度,對寫字十分重視。當時我做講座時就跟老師提出了重視寫字的觀點,並講到讓孩子練習寫字要寓教於樂,不能枯燥地讓孩子去寫、去練,說到這兒的時候我就跟在場的老師建議說可以在課堂上採取說童謠、唱兒歌的形式來引起孩子們對寫字的興趣。”楊老師告訴記者,沒想到當時真有一位女老師跟他叫板,叫他現場唱一曲。“我當時就有點臉紅了,因為說實話,關於寫字的童謠有幾個,但能唱的我還真不知道。不過這次經歷,讓我給自己也留下了個題目,看來創作一首寫字歌是國小寫字教學一種切實的需要。”

15分鐘創作《寫字歌》

1個月後,楊新富和幾位同事到山東臨清縣做關於新教材的交流。“有一天晚上,我們幾位老師在一起暢談課改,當談到寫字問題的時候,大家都不約而同地提出,寫字是重要,但是究竟怎么給學生宣傳既得體、規範又不拘謹呢,大家說能說唱最好!我當時就回房間開始寫歌。”楊老師笑著說,沒想到寫這首歌特別順手,不到10分鐘歌詞就出來了,自己又花了七八分鐘譜上了曲子。“我感覺很不錯,當即把已經睡著的同行的幾位老師全部揪起來聽,沒想到反應很不錯。第二天我就在講座上唱了這首《寫字歌》,當即受到熱烈的歡迎。”

上網前做了兩處修改

一年後,楊新富對當時創作的寫字歌又做了字斟句酌的修改。“歌詞里原本是‘姿勢很重要’,最後改成了‘習慣很重要’,因為我認為寫字不僅僅是姿勢的問題,而是一種學習習慣,這種習慣應該從小養成;另一處是把‘看清描仿臨’改成‘看清再描仿’,因為之前很多老師和家長都太強調孩子臨摹,而忽略了描仿,其實先描再仿是寫字最開始的方法,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進行臨寫。”對這首歌修改滿意後,多才多藝的楊新富用MID做了一個伴奏音樂,放在了鳳凰語文網上。

傳播過程

寫字歌的一個版本寫字歌的一個版本
眾多國小用於寫字教學

出乎意料的是,這首《寫字歌》很快在網路上被瘋狂點擊,並被多家網站轉載。記者昨天在網上輸入《寫字歌》搜尋發現,《寫字歌》的版本有好幾個,但以楊新富編寫的最為風靡。記者了解到,這首《寫字歌》已經被諸多學校用於國小低年級的寫字教學,而以此為伴奏音樂而編的寫字韻律操也流行甚廣。“這首歌既好唱又好記,孩子們在唱歌的過程中就開始調整寫作姿勢,效果非常好。”蘇北一位國小語文老師透露說,身邊就有不少學校用這首歌來進行寫字推廣,有的還學習寫字操,大大提高了孩子們練習寫字的興趣。

一些網站竟用來收費

“以前很多老師家長不重視孩子寫字,覺得字寫對就行了。其實學寫字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習的一種素養,調查顯示,90%左右成績好的孩子字寫得都不錯。現在大家都重視寫字了,《寫字歌》能起到這樣的作用我是很高興的,就當送給孩子們的禮物。所以對於學校、家長使用這個作品,我是持歡迎態度的,但是如果別有用心者拿去牟利則是對我權利的侵犯,我將考慮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記者了解到,作為《寫字歌》作者,楊富新至今沒有因為這首歌而獲利分文,但不少網站卻切切實實實行“拿來主義”,大發其財。記者隨機登錄了一家教育線上的網站,上面赫然標註下載該寫字歌曲譜、視頻得先付錢。記者看到,在不少網站上該寫字歌都有成百上千的點擊量。

法律解釋

網上作品不能隨便“拿來”

“未經著作權人書面同意而以其作品牟利是明顯的侵權行為!”江蘇錦程律師事務所荊文律師分析說,如果能證明該作品是這位老師業餘時間生成的,跟學校沒有關係,那就屬於個人創作行為,著作權歸老師個人所有。因此,任何沒有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複製、傳播、改編等行為都屬於侵權行為。這位老師將作品主動放在網上,可以理解為同意別人在此使用,但如果用於“營利”就屬於侵權行為。比如,網站以此賺取點擊率或直接收費都是侵權。如果從廣義的營利角度來看,學校未經許可將他人作品用於教學,產生了對學校辦學的幫助,因此也構成了侵權行為。對於他人的侵權行為這位著作權人完全可以主張權利,申請賠償。
同時荊律師也提醒道,像這樣的侵權案例其實相當普遍,但由於人們對法律認知的不足,一方面權利人沒有對自己的權利進行維護,而另一方面,很多侵權人還並不知道自己侵權了,提醒網友網上的作品也不能隨便拿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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