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環境標準;擬訂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管理本區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
(2)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本區廢水、廢氣、固廢、粉塵、惡臭氣體、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放射性及電磁輻射和機動車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負責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
(3)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態與環境保護、海岸工程和陸源污染物等損害海域環境防治工作。
(4)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三同時”環境管理 制度;負責本區許可權內開發建設的環保審批;組織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負責環保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管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使用。
(5)組織環境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區污染源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轉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依法處理污染糾紛。
(6)監督檢查本區自然保護區域、飲用水保護區域、風景名勝區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區內對 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7)組織區內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有關改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8)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創新、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及認證後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清潔生產;管理和協調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及履約工作。
(9)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指導、培訓鎮(鄉)環保人員的業務工作。
(10)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文秘、人事、勞動工資、檔案和行政後勤工作;組織制定局內部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實施環保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管理科
組織編制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區域經濟開發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負責區域性環境整治、噪聲達標區和煙塵控制區建設、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保護;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監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和固廢進口備案;核發晝夜建築施工許可證;負責實施區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監督管理廢氣、廢渣、粉塵、煙塵、有毒化學品、放射性、電磁輻射、噪聲、振動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組織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
生態科
監督管理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擬訂全區生態建設目標任務,負責對各鎮鄉(街道)及區級有關部門完成生態建設目標任務情況的檢查與考核;監督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生態鎮(村)、環保模範單位、綠色單位等創建活動;做好生態建設宣傳、交流和培訓工作。
局屬單位
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開展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即常規監測,包括地表水、環境空氣、降水、功能區噪聲等;開展污染源監測,包括排污收費、排污申報、重點污染源監測、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污染治理、設施效果測試、污染事故仲裁監測、應急事故監測等;編制年度和五年環境質量報告書,建設項目環境質量評價;向環境管理部門提供環境狀況分析;向社會提供環境監測、分析服務。
區環境監察大隊
組織實施環境監理和環保執法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工作;依法徵收和管理排污費;負責對污染事故、糾紛和信訪調查、取證、處理;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承辦區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
集士港分局
1、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轄區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對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轄區內工業污染治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三同時”落實等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和檢查,建立轄區污染源檔案;
3、按分級管理許可權和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對集士港鎮域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報告表、登記表,報告書除外)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審批決定;
4、負責轄區內環境影響登記表類建設項目的“三同時”驗收工作,協助參與轄區內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及“三同時”驗收。
5、配合做好轄區內環境綜合整治和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排污許可證發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
6、負責轄區內環境違法案件的立案審查、調查取證和法律文書送達,對環境違法案件開展後督查;
7、承辦監察大隊交辦的轄區環境信訪投訴案件,接待和受理民眾環境來訪、來電、來信,做好相應的調查、聯絡、協調與處理工作,並將環境信訪投訴處理情況及時報監察大隊;
8、負責轄區內污染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核定工作,並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排污費催繳工作;
9、牽頭組織轄區內的環境應急預警體系,及時向區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應急事件或安全隱患,參與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調解處理;
10、加強與轄區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的聯繫,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開展;
11、指導村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環境監督工作,協助制訂環境保護的鄉規民約;
12、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工作;
13、承辦區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鄞州區集士港鎮菖蒲路
領導信息
俞惠浩
職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毛斐恩
職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區域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分管區城市排水公司。
徐 龍
職務:副局長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環境污染控制、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管理及審批、環境監測、環境法規宣傳與監督工作,分管管理一科、行政許可科、法規科、環境監測站。
張建明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環境監察、環境信訪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分管監察大隊、信訪室。
毛春范
職務:黨組成員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政工、黨務、紀檢、工青婦、宣教及財務簽批工作,分管辦公室。
郭偉屏
職務:黨組成員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生態建設和電鍍工業區升級改造、管理等各項工作,分管生態科、管理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