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晉縣電線電纜協會

寧晉縣位於河北省中南部,歷史悠久,《尚書堯典》稱楊紆,漢置癭陶郡,唐改成寧晉,寓意“安寧晉福”。寧晉縣電線電纜業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經過近30年來的滾動發展,已成為華北地區最大的電線電纜產業集群。目前全縣全行業擁有註冊企業309家,固定資產30多億元。主要生產交聯電力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煤礦用電纜、橡套電纜及特種電纜五大系列上千個品種、規格、型號的各類產品。省以上名優產品產值占到全行業總產值的40%以上。2007你3月,京中國特產之鄉推薦暨宣傳活動組委會專家對我縣電纜業實地考察驗收,授予我縣“中國電線電纜之鄉”稱號。授予小河莊村“中國電線電纜第一莊”。 協會的宗旨是:堅持為政府和企業雙向服務。在會員和政府部門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反映會員企業的願望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為電線電纜事業發展進行協調與服務。

協會概況

寧晉縣位於河北省中南部,歷史悠久,《尚書堯典》稱楊紆,漢置癭陶郡,唐改成寧晉,寓意“安寧晉福”。總人口72萬人,總面積1107平方公里,區位優越,北京、天津、太原、濟南、青島、鄭州均在單日內往返里程之內,距省會石家莊60公里,青銀高速公路穿境而過,交通十分便利。2005年被河北省政府列為22個首批擴權縣之一。改革開放為全縣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已形成了單晶矽、紡織服裝、電線電纜、農機配件四大行業同步發展的良好格局。2007年全縣民營經濟完成營業收入400億元,實繳稅金5.8億元,全縣生產總值完成110億元。2008財政收入9.7億元。
寧晉縣電線電纜業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經過近30年來的滾動發展,已成為華北地區最大的電線電纜產業集群。目前全縣全行業擁有註冊企業309家,固定資產30多億元。規模以上企業150多家,銷售收超億元企業20多家。通過國際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65家,“CCC”認證的企業109家,獲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47家,煤安認證的企業50家,從業人員達2萬餘人。已形成以永進、明達、鑫暉銅業、萬方、金世紀、超達、瀋陽交聯電纜一分廠、泰豐、東方交聯、長城等電纜集團為龍頭,以小河莊黃兒營、司馬、�口、邱頭村為工業園區,輻射全縣8個鄉鎮60個村的行業發展格局。主要生產交聯電力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煤礦用電纜、橡套電纜及特種電纜五大系列上千個品種、規格、型號的各類產品。全縣擁有橡套連硫生產線400多條,6~35KV化學交聯生產線40多條,永進集團投資1.5億元新上的110KV-500KV超高壓交聯項目已於2008年3月份投產運營。全行業年生產各種不同型號的電線電纜60萬公里,產品遠銷各省、市、自治區、各大城市,部分骨幹企業生產的電線電纜已用於三峽、奧運、電氣化鐵路等國家重點工程。2008年我縣電線電纜產業實現營業收入117億元,上交稅金1.2億元。2005-2007年規模效益連續三年增幅在35%以上,2008年受金融危機,增速回落到20%,但是總量仍占到河北省電纜產業的三分之一還強。在創名牌名企上,2009年4月25日,永進電纜集團“永進”牌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成功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例外全縣電纜行業還先後有1家企業的產品榮獲國家免檢產品(永進集團),7家企業的產品獲省名牌產品,14家企業的產品獲省優質產品,11家企業的商標獲得省著名商標。省以上名優產品產值占到全行業總產值的40%以上。2007你3月,京中國特產之鄉推薦暨宣傳活動組委會專家對我縣電纜業實地考察驗收,授予我縣“中國電線電纜之鄉”稱號。授予小河莊村“中國電線電纜第一莊”。
為進一步做大做強電線電纜業,寧晉縣委、縣政府將電線電纜業的整合提升列為“十一五”期間工作重點,明確提出打造“華北電線電纜第一縣”,建設北方最大的電線電纜產業基地的目標。重點抓好電線電纜行業的最佳化升級和工業園區建設,使寧晉縣的電纜產業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配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完整的產業鏈。力爭到“十一五”末,全縣電線電纜行業營業收入達到150億元,年均增幅25%爭取在三年內培育年產值超過10億元企業4家,超億元企業50家。爭創國家級名牌2個,省級名牌和著名商標20個,省優質產品20個,真正成為華北地區最大的電線電纜產業集群。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業行為,加強協會建設,促進全縣電線電纜行業提升發展,在建設經濟強縣中發揮作用,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協會是面向全縣電線電纜企業的社團組織,由有合法經營證照的電線電纜企業和富有專業知識的社會人士以及相關部門自願參加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堅持為政府和企業雙向服務。在會員和政府部門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反映會員企業的願望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為電線電纜事業發展進行協調與服務。
本協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紀守法,創新務實,弘揚職業道德,堅持誠信為本,促進全縣電線電纜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寧晉縣工業經濟聯合會,登記管理機關為寧晉縣民政局,本會接受上述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名稱為“寧晉縣電線電纜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址設在寧晉縣城晶龍街永進電纜集團內。
第二章 協會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1、收集、整理國內外市場需求、科技動態、發展趨向等資料,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2、開展行業統計調查,掌握行業底數,為政府編制行業規劃和制訂行業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3、收集整理會員企業正當要求和合理建議,依照國家法律作好會員維權工作。
4、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升級創優工作。作好行業準入資格資質審核,為會員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提供服務。
5、組織會員企業與國內外同行業開展技術經驗交流,舉辦會展招商以及產品推介活動,擴大會員企業產品知名度和競爭力。
6、根據會員企業發展需要,組織技術、技能培訓,溝通人才交流,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以不斷提高企業整體素質。
7、在行業自律和平衡產品價格方面發揮協調作用。
8、監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對違犯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使行業集體形象受損及發生重大安全和質量事故的會員,採取批評、開除等懲戒措施進行處理。
9、承擔法律、法規授權和縣委、政府委託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團體會員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擁有合法營業執照;
2、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取得政府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具有電線電纜的合法生產資格。
3、具有完整、配套的生產經營條件和產品質量信譽程度;
4、近期沒有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和違法行為;
5、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八條 凡具有電線電纜生產經營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在行業中有一定威望的社會人士,承認本會章程,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個人成員。
第九條 會員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3、聽取和審議本會工作報告和參於制訂、修改本會章程;
4、優先獲準經本會申辦的證照審批事項;
5、對會費收支情況有審查監督權;
6、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和各類人員培訓;
7、優先和優惠取得本會提供的信息資料和刊物及各項諮詢服務;
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及行規行約,執行協會的決議;
2、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和行業聲譽;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攬本團體交辦事項。
4、及時提供協會所需的各種資料;
5、為行業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建設性意見;
6、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
會員如果2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損壞本團體聲譽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制訂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本協會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5、決定終止事宜;
6、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六條 本協會設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
3、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制訂工作計畫和決議方案;
5、決定會員的接納和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增加或延期。
第二十條 本團體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選舉和罷免條款除外)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聘請名譽會長若干人,指導協會的業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設會長1入,副會長若干人,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團體對外行使職權。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1―2人,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處理日常事務和會長、副會長交辦的工作。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的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向會員大會公布,接受會員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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