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旅遊局,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副處級。職能
一、寧德市旅遊局職能調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指導工農業旅遊示範點建設,發展低碳循環旅遊經濟職責。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二、寧德市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旅遊的規範性檔案。
(二) 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實施旅遊發展規劃。
(三) 研究擬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開拓旅遊客源市場。
(四)負責指導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和旅遊項目的規劃與開發。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五)指導全市工農業旅遊示範點建設,發展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推動低碳旅遊,發展旅遊循環經濟。
(六)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旅遊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指導和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八)負責全市國內旅遊、出入境旅遊的巨觀管理和指導,負責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德市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正科級):(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普法、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生、後勤、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機關效能建設,績效管理;負責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廉政建設;編制局機關年度經費預算、管理機關行政財務開支。組織起草旅遊工作的地方政府規章;負責旅遊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擬訂全市旅遊產業發展政策;指導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指導鄉村旅遊和工農業旅遊示範點評定。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遊區域和旅遊項目開發;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A級旅遊景區評定;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旅遊統計;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
(二)行業管理科
負責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及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等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負責旅行社和星級飯店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情況;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和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市假日旅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市場開發科
承擔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工作;承擔旅遊對外合作、區域交流協作事務;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旅遊品牌的對外宣傳推廣;組織指導大型旅遊節慶活動和促銷活動;收集研究旅遊市場信息,向旅遊行業提供信息服務;管理和指導港澳台旅遊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負責導遊員的管理。
人員編制
寧德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副處級)1名、副局長(正科級)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